人民日报:张先著为1.2亿人维权

张先著为1.2亿人维权(图)
本报记者 杜文娟

  新闻回放:2004年12月1日,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实施。该法新增了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中国的乙肝病原携带者,有理由记住这些日子:

  2003年11月,因感染乙肝病原被取消公务员录取资格,安徽青年张先著以违宪为由状告安徽芜湖市人事局,成为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

  2004年5月31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张先著胜诉。

  有人说,张先著报考职位已录取结束,他只是名义上胜诉。然而,诉讼的意义远不囿于此,这一役让张先著成为中国1.2亿乙肝病原携带者权利与尊严的捍卫者与推动者。

  捍卫尊严

  很少人拥有如此庞大的诉讼班子。

  2003年11月19日,开庭那天,原告席上的张先著看到了旁听席上“战友”们的微笑:“‘肝胆相照’网友推选的代表在为我鼓劲,这是一场乙肝病原携带者的集体诉讼。”

  这一年,皖西学院毕业的张先著参加了安徽省芜湖市的国家公务员招考,笔试、面试均为其报考专业的第一名。而9月,他却接到市人事局的通知:因是乙肝病原携带者,被取消录取资格。

  “我不甘心,给安徽省人事厅写了行政复议书,没有被受理。我就想起诉人事局,家里极力反对:民告官,怎么能赢?

  9月30日下午3点,是一个转折点。我无意中登陆了乙肝病原携带者的精神家园‘肝胆相照’网站。原来竟有那么多乙肝病原携带者在不公平中生活!打不打官司已不是我个人的事,我也不再考虑结果,我必须捍卫群体的尊严。”

  在这场诉讼中,“肝胆相照”网站扮演了重要角色。“那里有我很多的良师益友。我们互相鼓励支持,争取权利,虽艰辛却温暖。”

  推动权利

  如果没有张先著,没有他的胜诉,也许上亿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权利不会如此迅速地进入立法者的视野。

  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新法提出,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同时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这被认为是乙肝病原携带者的福音。

  2005年1月20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提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这就在政策层面解决了社会上对乙肝问题的争论。此前,人事部、卫生部两次网上征求意见,并起草了致乙肝病原携带者及关注者的一封信。张先著说:“两次征求意见,我都参与了。我提出,取消录取标准的大量限制性条款,并出台细则保护我们的隐私。”

  2004年12月,《公务员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学者建议,应在其中增加公务员录用的反歧视条款。

  张先著的努力,唤醒了更多人的维权意识。一位位在求职中受歧视的人们,纷纷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张先著说:“我只是履行了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想维护自己的权利,有尊严的活着,这也是中国1.2亿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心声。”

  记者点题:“我多数时候用化名。用真名,别人就会知道我是乙肝病原携带者,就有麻烦。”张先著很无奈。因为所在企业发现了他的身份,他刚刚辞了职,准备回芜湖照料父母,做些生意。

  法律和现实仍有距离。歧视不会因为一个人和几部法律,而瞬间消失。消除歧视,还需要人们从内心深处尊重关爱这一群体。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13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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