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乙肝歧视案”鼓舞 胆结石患者用法律手段赢得公务员职位
公务员录取体检标准变革 受益第一人述悲喜
受“乙肝歧视案”胜诉的鼓舞,他也把因胆结石而拒绝录用自己的县人事局告上法庭
2004年11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布了修改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用稿)》,继今年8月后,第二次向社会征求意见。舆论用“巨大的进步”来形容修改后的该标准,因为上面不仅删除了社会反响强烈的对乙肝“小三阳”及病毒携带者的限制性条款,还首次表明只要职位条件允许,连侏儒症甚至艾滋病毒感染者都可成为国家公务员。
这一切,在一年前都不可想象。2003年11月,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未能进入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考核程序的张先著,把芜湖市人事局告上法庭。那时,案子连被法院受理都一波三折。
这一年的变化,普通人胡俊杰、方亚军感受的比他人更明显。2003年12月,当“乙肝歧视案”在安徽芜湖开庭时,胡俊杰、方亚军两人还只是这个事件的看客。2004年夏天,与张先著一样,浙江青年胡俊杰、方亚军同样因体检问题被取消录用资格。
相同的开头,不同的结局。2004年6月,胡俊杰率先将浙江仙居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事局”)告上法庭,一个月后,县人事局主动“和解”,胡家撤诉,胡俊杰得以录用;2004年7月,方亚军以同样原因提起诉讼,虽然官司尚未结束,但法院已对报考职位进行“职位保全”。他说:“是张先著的官司提醒了我。”
■关键词
公务员 录用
■人物
方亚军,31岁,浙江人。因患胆结石,在公务员招考中成绩第一的他没能被录取,他为此起诉了县人事局,但官司一审输了。
考试得了第一,体检却被刷了下来笔试、面试都第一的方亚军兴冲冲地来到医院体检,却被告知不合格。方亚军一下蒙了。
2003年12月,轰动一时的“乙肝歧视案”在安徽芜湖开庭时,已在浙江省仙居县(隶属台州市)一外贸公司管理岗位上工作了几年的方亚军一直通过当地媒体的报道了解事情经过。
“那时我还只是个局外人,还只是一种看热闹的心理。”31岁的方亚军怎么也没想到,几个月后他也会面临与张先著同样的情况。
今年2月,仙居县公务员招考开始报名,方亚军经仔细考虑后决定报考。“当公务员并非为了收入,在仙居县当公务员一个月收入大概在2000元左右,比外贸公司的收入要低,但当公务员最大的好处就是稳定,另外进入仕途也是祖辈务农的我从没尝试过的生活。”
按自己的专业和喜好,方亚军报考了仙居县发展计划局的经济管理职位,该职位只招一人,是此次竞争最激烈的职位之一。今年3月23日,经一个半月的准备,方亚军参加了公务员考试,结果在60多个竞争该职位的考生中,他的成绩第一;5月15日,笔试前三名参加了面试,方亚军又获得了第一。
5月25日,兴冲冲的方亚军与其他考生一起来到招考指定体检医院———浙江台州医院进行了体检;第二天他向人事局询问,结果却被告知体检不合格,未能进入下一步考核程序。方亚军一下蒙了。
有胆结石就不能当公务员?
未能通过体检的还有一人———笔试同样是第一名的应毕业生胡俊杰。他体检未通过的原因是胆囊息肉。
方亚军体检“不合格”是因为被检查出有胆结石。他回忆起当时的情况:“体检前,我自己跑到仙居县中医院进行过一次体检,医生说我有胆结石,还问我痛不痛。我说不痛。医生当时回答这种情况是合格的。”
后来他又给县人事局长打电话进行咨询,对方也说胆结石不会影响体检结果。
除方亚军外,未能通过体检的还有一人———23岁的应届毕业生胡俊杰。他报考的是仙居县检察院,笔试同样是第一名,体检未通过的原因则是他胆囊上存在8毫米的息肉。
胡俊杰及其家人在了解到台州医院是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第六条规定“重度慢性胃炎、溃疡病、胆管、胆囊、胰腺疾病等视为体检不合格”作出相关结论时,首先提出了质疑。胡俊杰说:“我一对照浙江省的体检标准,就发现了疑问,标准这一条款明确说只有重度胆囊疾病才不合格,而胆囊息肉众所周知只是很普通的良性疾病。”方亚军也认为,尽管他被查出有胆结石,但从来没有任何症状,因此也不属于“重度”疾病。
体检结果出来当天,胡、方两人便找到台州医院,医院体检医师答复说,体检标准中“重度”一词只是限定慢性胃炎的,而后四种病只要查出都是不合格。体检中心主任谢宗林还认为,这四种病没有轻、中、重度之分。该解释让两人无法接受。
省人事厅给出权威解释也不管用
面对人事厅的书面解释,仙居县人事局却拒绝接受,理由是“该解释未经人事系统组织下达”。2004年6月初,方亚军、胡俊杰经复查,再次被定为“体检不合格”。两人都认为,对涉及胆囊息肉、胆结石的条款如何理解,应由制定相关体检标准的浙江省人事厅作出具体解释。该要求提出后,仙居县人事局局长姬鹏飞以“直接与省人事厅联系程序不合法”为由予以拒绝。
6月8日,无奈中的胡俊杰来到浙江省人事厅,希望得到一个权威解释。令他高兴的是,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否认了台州医院体检中心的说法,并专门出具了一份书面解释:“‘重度慢性胃炎、溃疡病、胆管、胆囊、胰腺疾病不合格’,是指患有前面所列五种疾病之一、程度为重度慢性者为不合格,而不是单指重度慢性胃炎为不合格。”
该解释明确了只有重度胆囊疾病才不合格。为此,胡俊杰又来到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第一医院等省级大医院进行检查,得到的答复都是“胆囊息肉在胆囊所有疾病中,属于轻型疾病”、“对工作不会有影响”。之后,胡俊杰回到仙居。没想到的是,面对人事厅的书面解释,仙居县人事局却拒绝接受,理由是“该解释未经人事系统组织下达”。
与此同时,安徽“乙肝歧视案”在法院4月初一审判决芜湖人事局败诉后,又在5月底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这给了胡俊杰家人很大的信心。“当时已快绝望了,要不是‘乙肝歧视案’原告的胜诉,我们都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胡俊杰的父亲对记者说。
6月14日,胡俊杰率先将仙居县人事局告上法庭。此事立即引起了浙江媒体的关注,该省多家媒体先后予以报道。
方亚军提出起诉
方亚军向法院提出了起诉。但他不想再重蹈“名义上获胜”的覆辙,所以向法院提出了“职位保全申请”。
胡俊杰提出起诉是受了“乙肝歧视案”原告胜诉的鼓励,而方亚军没有同时起诉也与“乙肝歧视案”判决有关。“尽管张先著赢了官司,但他却仍然丢了工作机会,这种胜诉我觉得没多大实际意义。”方亚军说。
2004年7月15日,距离胡俊杰的“胆囊息肉案”开庭还有一周时间,仙居县人事局突然找到胡家,提出调解意向。人事局之所以主动“示好”,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人事局面临着意想不到的舆论压力;二是从案子提交的证据上看,人事局也没胜算。
7月16日,在仙居县法院的调解下,胡俊杰一家与县人事局达成协议,由人事局方面带胡俊杰再去省级医院做检查,如果诊断为良性,则视为体检合格,而胡家则要提出撤诉。7月20日,胡俊杰复查结果为合格,进入了公务员考核程序,胡家正式撤诉。 胡俊杰官司的峰回路转让方亚军看到了希望。7月19日,他向法院提出了起诉。
在胡俊杰、方亚军打官司的同时,四川、福建等省也出现多起类似的纠纷;但与张先著案类似,这些官司与涉案职位的录取工作几乎同时进行,因此就算原告赢了官司,也依然得不到工作机会。
8月17日,方亚军向法院提出了暂停其报考职位录取工作的“职位保全申请”。用他的话说:“尽管别人觉得‘乙肝歧视案’判决意义重大,但我却想不再重蹈‘名义上获胜’的覆辙!”他的请求得到了法院支持。
法院一审判决败诉,理由出人意料
法院判决时采纳了医院意见,称“医学上,胆囊炎等疾病无轻、重度之分,只要是患胆囊疾病者就应视为不合格”。
远有“乙肝歧视案”原告胜诉在先,近有胡俊杰撤诉重获工作机会在后,方亚军一度对自己的官司抱有很大信心。
2004年10月15日,胡俊杰办完所有手续,开始了自己在仙居县检察院的职业生涯。四天后,仙居县人民法院对方亚军案作出一审判决,却宣布“维持仙居县人事局作出的不准方亚军进入录用考核环节的行政行为”,方亚军败诉了!
当初胡俊杰得到的最有力证据是浙江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出具的那份解释,这直接导致了县人事局主动提出和解,然而同样的情况在方亚军案中却成了另外一番模样:县法院在判决书中采纳了体检医院的意见,称“省人事厅《体检标准》第一条第六项‘重度慢性’是对胃炎的修饰,对其他四项疾病不作修饰”、“医学上,胆囊炎等疾病无轻、重度之分,只要是患胆囊疾病者就应视为不合格”。
2004年11月1日,方亚军正式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台州市中院还未对此案作出最后判决。
给《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提意见
他惊喜地发现,他反映的问题在修改后的《体检标准》试行稿中有了体现———对胆囊息肉的限制条款被删除。
2004年8月1日到31日,国家人事部、卫生部联合开展了“《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网上征集意见”活动。 “当时胡俊杰已撤诉,而我的官司还没开庭,我以我们俩的亲身经历对相关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比如胆囊息肉非常常见,完全没必要进行限制。”而对自己的情况,方亚军也表示,“网上征求意见的条款内容原来是‘反复发作的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结石,不合格’,但‘反复发作’是对一段时间的考量,而体检只是在一个时间点的检测,很难在体检时确定是否反复发作过。”
11月15日,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布了修改后的《体检标准》试行稿,并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当时方亚军的官司一审已输了,然而这时他却惊喜地发现,他反映的问题在试行稿中有了体现———对胆囊息肉的限制条款被删除。
“如果这份标准早些出来,胡俊杰自然不会经历那番波折,而我也用不着打官司了。”不过方亚军认为打这场官司还是值得的,“你看,在2003年的‘乙肝歧视案’后,很多地方都做了政策修订,我希望在我和胡俊杰的官司之后,明年被查出有胆囊息肉和轻度胆结石的考生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2004年的这场官司,让方亚军感触良多:“我希望我也能为推动公平入仕出点力,就像去年的张先著。他虽然赢了官司,但却没赢回工作;而我现在还有机会,你看,事情就是这么逐渐在进步。”
公务员录用体检
政策变化大事记
■2003年4月,浙江大学学生周一超在嘉兴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中通过了笔试、面试,却因为“乙肝小三阳”失去录取机会。
4月3日,他持刀来到招考人员办公室,将人事干部砍伤,同时将一无辜干部杀死。“周一超案”使“乙肝歧视”首度进入公众视线。2004年3月,周一超被执行死刑。
■2003年11月,以笔试、面试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安徽芜湖公务员考试,却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剥夺录用资格的安徽青年张先著,以“违宪”的名义将芜湖人事局告上法庭,成为我国“乙肝歧视第一案”,引起了全国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2004年4月2日,芜湖新芜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先著胜诉,但其报考职位因已完成录取程序,已无可挽回,这个判决被媒体形容为“原告名义上获胜”;后芜湖市人事局不服判决,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2004年5月31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2004年6月,四川、江苏、浙江、广东四省率先对公务员体检标准作出修改,取消了对无传染性的小三阳及感染乙肝病毒等情况的限制性条款。
■2004年8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布了《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稿)》,并开展了网上征求意见活动,引起强烈反响。
截至8月31日,两部指定的邮箱共收到社会各界有效电子邮件3162封,其中75.7%涉及乙肝病原携带者的问题,其余邮件还涉及到视力、胆结石、内分泌、心脏病、性病艾滋病等情况。
■2004年11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布了修改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稿)》,根据公众反应及专家意见取消了大量限制性条款,并再次征求社会意见。
在2005年中央、国家公务员招考报名中,共有239704人竞争6879个职位,录用比例约为35:1,而竞争最激烈的职位录用比例则高达1497:1。
■2004年12月,张先著以最高票数当选“2004年中国十大法治人物”。
■记者手记
祝福"第一人"
采访2003年的张先著和2004年的胡俊杰、方亚军,题材相近,心情却不同。
12月4日夜里,中央电视台揭晓“2004年中国十大法治人物”时,我正在浙江仙居采访。张先著2004年的获奖感言跟他2003年法庭内外对媒体的阐述,并无太大的区别,依然那么坦然,还带着那种“愣头青”式的义无反顾。
这让我想起坦然背后的他。今年5月,张先著在QQ上告诉我,他要到南方去,“官司结束了,我想重新过平静的生活”;后来他开始了南方的打工生涯,工作辛苦,薪水微薄;今年夏天,又在QQ上遇见他,“我辞职了,准备回家”;12月“法治人物”颁奖典礼上,面对主持人的关心,他摇头,“我还没有工作”———张先著的工作机会在哪儿呢?
这个机会,应该落在了胡俊杰身上吧?如果不是张先著和他那冲冠一诉,胡俊杰的工作大概不会那么顺利地失而复得;如果“名义上获胜”再次出现,绝对是一种讽刺;而方亚军的官司真正让人看到了亮色,尽管法院一审判他败诉的理由说服力不强,但是仅“职位保全”一点就让人感觉,这个时代真的在前进。
这也让人联想到了因身高原因,被某大学拒绝录取的何健。去年,这位18岁的浙江省三好学生,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文科重点线38分,但因为身高只有1米48,她没能进入第一志愿的大学。如今,《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在社会的关注中剔除了许多不合理的细节,加入了人本的色彩,许多人上大学的权利因此得到保障。这些转变,因着几个人对命运的抗争进入了我们的视线。 在这个世界上,“第一人”虽然常能带动时代的前进,但也经常带有令人感慨的悲壮色彩。2004年即将过去,让我们祝福张先著、胡俊杰、方亚军、何健以及将更多享受时代荫泽的你、我、他。(曾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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