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治好乙肝才能上幼儿园?
为了对学生及家长负责
在广州梅园西幼儿园,校方领导表示:“不接收携带乙肝病毒的儿童,是考虑到幼儿园必须对学生和家长负责。如果接收了这些孩子,万一发生传染,一来无法向家长交代,二来会对学校的声誉造成影响。”在广东省某机关幼儿园,记者也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公立幼儿园把关严格,私立幼儿园是否能开方便之门呢?记者致电多家私立幼儿园了解到,即使是病情稳定的这样的孩子也不在他们的招生范围内。记者佯装家长致电一些私立幼儿园,对方均以“害怕传染给其他小朋友”为由拒收。
家长建议辟特殊幼儿园
幼儿园对入园学生的健康尺度把握严格,对此,大多数家长持赞成态度。一位儿子入读寺右幼儿园的王先生对记者说:“小孩在个人卫生上不会自我控制,而幼儿园里大都集体聚餐,如果允许携带乙肝等传染性病毒的儿童入学,容易造成传染。如果知道我儿子就读的幼儿园招收乙肝儿童,我一定让儿子转校。”但也有部分读者持相反意见,致电本报的金小姐就对记者说:“不能入学对于儿童小小的心灵会造成很大的创伤。而且病情控制得当传染机会不大,学校可以通过加强卫生管理、定期体检打预防针等措施保证在校学生的健康。”不少家长也为这些孩子的读书问题出谋划策,建议为携带乙肝病毒的儿童开设特殊的幼儿园,既能统一定时治疗,又不至于耽误了适龄学习。
教育部门明确一概拒收
记者从广州市教育局获悉,目前广州各公立幼儿园在每学期开学前都会对学生进行严格的体检,对携带乙肝病毒者即使是带隐性的、转氨酶不高的孩子一概拒收,已经入读的儿童一旦发现带有乙肝病毒,也必须退学,同时禁止感染乙肝病毒的教职工在园内工作。
广州市教育局体卫科的陈医生说:“儿童身体较弱,抵抗力较差,在幼儿园里儿童的生活接触又比较密切,教育部门出于保证大部分儿童健康的考虑才作此规定。如果发现孩子带有乙肝病毒,惟一的方法只能是让其在家治疗,完全康复后才能入读幼儿园。”(报料人金小姐,三等奖100元)
图:能带着被子席子上学的孩子是幸福的
本站点评:教育部门的规定实在是无稽之谈,众所周知,慢性乙肝携带目前在医学界是无法根治的,作出“治好乙肝才能上幼儿园”这样的规定,实际上是剥夺了这部分幼儿上学的权利,这样的规定会让这些幼儿从小就生活在阴影中,而且还会因为“病急乱投医”加大他们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
目前,乙肝疫苗注射在我国已成为新生儿的计划免疫项目,这一代儿童已经具有了对乙肝的免疫能力;如果幼儿园能够再采取分餐、分床、个人用具分开等措施,乙肝携带的幼儿不会对其他儿童造成威胁。借口“集体聚餐”拒绝乙肝携带幼儿对这些幼儿来说是不公平的,而且“集体聚餐”本身就不是一种符合儿童饮食卫生的做法,要知道,除了乙肝,还有很多种肝炎、结核等疾病都有传染性,单单拒绝乙肝携带幼儿并不是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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