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尽可能地兼顾更多人群的利益诉求



  本报评论员刘文宁

  当一个社会保护不了少数人的正当权利时,它也很可能保护不了多数人的利益;在一个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利益诉求视而不见的社会里,多数人的命运也将难得有本质的改善

  据《中国青年报》2月2日报道,今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报名工作一开始,“摒弃乙肝歧视”、“取消身高限制”、“体检有异议者允许复检”等一系列新的变化即格外引人注目。“摒弃乙肝歧视”是指本次招考对乙肝小三阳患者,首次加测HVB-DNA,即检查乙肝病毒是否有传染性,不具传染性的患者,将予一视同仁。如此,浙江成为继广东、四川、江西之后,全国第四个向“无传染性乙肝病毒携带者”敞开公务员大门的省份。

  尽管由于身体状况的因素而与公务员职业无缘的人为数极其有限,但这实质上涉及一个社会能在多大程度上关照少数人利益诉求的问题。在社会公正程度逐步提高的环境下,对少数人群利益诉求的关注日益成为一个敏感话题。

  关注少数人的利益诉求,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即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有时候,一个特定人群的绝对数量并不少,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正常诉求时常被公众忽略,他们表达自身权益的机会和渠道相对有限,获得的社会资源也相对欠缺。面对这一现实,实现我们努力追求的社会公正,就应该尽可能地兼顾更多人群的利益诉求。

  因小三阳而未能如愿被录为公务员的浙江某大学毕业生周一超,一怒之下行凶杀人,一审被判处死刑。这一惨痛的例子以极端的形式告诉我们,少数人群对自身的利益诉求是强烈的,同时,这种要求如果被长时间忽视或压迫,则极有可能激化并危及其他社会成员。现实告诉我们,对少数人群的烦恼,占社会大多数的人群不能置之不理,政府更不能置之不理。

  从理论上讲,社会实际上是由一个个少数人群组成的。比如,在健康方面,很多人不会为小三阳之类而忧心,但这并不等于在其它社会生活层面上,我们不会成为少数中的一员。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在某个问题上成为少数。所以,讨论少数人利益诉求问题,许多时候具有相当普遍的社会意义。

  同在一片蓝天之下,我们分享着共同的命运。每一个人都不能认为来自少数人群体的诉求与己无关。社会生活有一个永恒不变的法则,即当一个社会保护不了少数人的正当权利时,它也很可能保护不了多数人的利益;在一个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利益诉求视而不见的社会里,多数人的命运也将难得有本质的改善。设想一下,如果我们在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不说话,在下岗工人彷徨无依时不说话,在残疾人被社会生活严重边缘化时不说话,那么,社会成员的整体利益又如何体现呢?

  对少数人、对弱势群体的关照,自然脱离不了特定的社会发展现实。当一个社会积累了足够的文明力量之后,不同社会群体、诸种层面的利益诉求可能就会接连浮出水面。很可能,在今天不成为问题的问题,到了明天,就会成为社会必须正视并倾力破解的问题。可以肯定,随着社会的进步,一些曾经被我们忽视的事情,有朝一日将一件件纳入公众关注的视野。而这样的发展趋势也恰恰说明,我们的社会正在步入越来越发达的轨道———因为,这样的社会有能力顾及越来越广泛的社会成员,顾及到他们生存层面越来越丰富的利益企昐。

上一篇:羊城晚报读者来信:我多想能说出自己姓名
下一篇:周洪宇代表提案:尽快制定《反歧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