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公务员考试别设置太多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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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人事部获悉,在10天的报名时间里,共有36万人通过互联网报考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7900个职位(《北京晨报》11月2日报道)。

  据介绍,此次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的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以及2002年、2003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优秀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现在,我国公务员考试门槛有日趋“紧缩化”的倾向:学历要求设置不断提高,有些地方甚至打出了“非研究生莫考”的口号;更令人非议的是,一些不合理甚至违法的做法也在公务员考试中被频繁采取,“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不录用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招考公务员因身高差5毫米而被淘汰出局”等新闻不断被媒体爆光。从这次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来看,为数达上百万的自考、成人、电教等“五大”生无考试资格,这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方面,各地自考、成人报名人数屡创新高,正说明了广大因种种因素未上高校的青年依旧有着渴望获取知识并改变未来人生轨迹的旺盛需求;而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这些“五大”生同样希望获得通过考核进入国家机关的机会,希望获得起码与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同的起跑线,为什么此次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就连这样的机会都不能给予他们?而2002年、2003年的往届毕业生,为什么又将受困于“户口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这一限制?难道户口依旧是大学生们进入中央或其他在京国家机关的必需吗?

  政府毕竟与企业不同,它是一个纯粹的公共服务机构,服务于全体国民,它的人员也应当来源于全体国民;在美国、加拿大等许多国家,对一般考试的应考人员年龄及学历,并无严格的限制。所有应考者要做的只是通过一套科学而规范的考核程序,只要通过这一考核程序,他就会成为符合要求的公务员。在这套公务员考核程序中,起点是相同的、过程也是相同的,只有结果是不同的。

  虽然我们常说,公务员是负责社会管理的精英人才,政府有理由组建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政府面对为数众多的应考者,它有挑选的权力,但这权力必须以合法、合理、保障政府和公众双方利益为基础,它不能因为“供需关系不均衡”就任意设置障碍,尤其是在当前就业歧视现状严重的情况下,政府应当作出表率,认真贯彻执行公开、公平的录用原则,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来挑选人才。 

  也许有人会说,此次招考公务员,政府恐怕也有自身的考虑和难处,你何必吹毛求疵呢?而我要说,正是这看上去有些“苛刻”的监督,才能促使政府更好地厘清政策施行中的某些误差,避免其效果走样呢!

  □张国冰(四川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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