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宝宝”入园,社会能接纳吗
日前,卫生部发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对携带乙肝病毒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打开“绿色通道”,这样的孩子入园,幼儿园不得拒收。一时间,家长对此反映热烈——
“乙肝宝宝”入园,社会能接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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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曲慧
临近9月,又到了许多幼儿家长给孩子挑选幼儿园的时间。日前,卫生部发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截止到8月15日。《办法》规定“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
这一规定引起各方热议,有人表示赞同:这个政策早该执行了,乙肝病毒携带者难道就不能正常地学习、生活和工作吗?也有家长担心:明明知道有“乙肝宝宝”而不设防,这对其他健康宝宝来说并不公平。
背景:入园之路多曲折
长期以来,携带乙肝病毒的幼儿入托都是一件令家长伤心费神的事。2008年9月2日、4日,本报连续报道了我市一名携带乙肝病毒的幼儿被幼儿园拒收一事,引发了市民的热烈讨论。
当时有读者指出,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参加正常的学习和工作。既然《义务教育法》明文规定,所有孩子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那幼儿园就无权不让他们入园。
也有市卫生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幼儿入园的文件大都形成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之后没有变动。而在成人这块,就有新规定,比如2005年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里明确规定:肝炎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担任公务员。两相比较,在乙肝患儿能否入园这个问题上,国家相关政策缺乏明晰的规定。
因此,幼儿园能不能收乙肝患儿一事只能停留在“各说各有理”的地步。
家长:有人欢喜有人忧
对于卫生部的新版《办法》,家有乙肝患儿的家长持肯定和赞赏态度。在相关论坛里,有家长对幼儿园不收乙肝患儿的做法很不满,认为办法出台地非常及时,维护了乙肝患者的权益。有人认为,“乙肝宝宝”入园体现了社会的民主与进步。
记者从我市多所托幼机构了解到,在卫生部的新版《办法》出台前,对于乙肝患者或病毒携带者,幼儿园考虑到绝大多数孩子的健康,一般是不收的。
那么,面临新版《办法》,幼儿园是怎么看待的呢?襄城教工幼儿园负责人王光秀表示,如果卫生部下发正式文件,接收肝功能正常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幼儿,幼儿园是没有意见的,关键是其他幼儿的家长对这件事的看法。很多家长对“乙肝宝宝”心存芥蒂,这会给幼儿园带来很大的压力。
在另一家托幼机构,一名老师对此也非常矛盾:其实幼儿园并不想歧视乙肝孩子,但幼儿园里幼儿十分集中,万一发生传染,幼儿园怎么面对其他家长?
“如果接收了乙肝幼儿,其他家长要让孩子转园怎么办?”昨日,襄城区一家私立幼儿园负责人说出了自己的担心:拒收“乙肝宝宝”,并不是幼儿园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有歧视,而是迫于家长的压力。如果其他家长反对声过于强烈,幼儿园可能就会找个其他理由拒收。
对此,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几位即将把孩子送到幼儿园的家长,征求他们对新版《办法》的意见。有家长说,虽然专家们都说乙肝不会通过日常接触传染,但自己的孩子整天和“乙肝宝宝”在一起吃住,心里总觉得别扭。况且,孩子们爱疯爱闹,万一抓破流血后传染怎么办?也有家长建议,是否可以把乙肝宝宝集中在一个班里,把他们和健康孩子分开。对此,幼儿园表示,这又会造成新的歧视。
专家:乙肝传染途径是血液传播
“人们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患者的认识有误区。”市中心医院感染疾病科主任黄巧新告诉记者,乙肝病毒传播最根本的途径只有一个:血液传播。乙肝传染的主要传播方式是输血或血制品、不安全注射、无防护的性生活、母婴传播,它一般不会通过日常生活接触传播,也不通过呼吸和饮食传播,况且幼儿园里孩子们的生活用品都是单人单用,家长们不用谈乙肝色变。
什么是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黄巧新表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说明已经感染了肝炎病毒,肝功能正常则说明乙肝病毒并没有对肝脏造成明显的损害。
黄巧新介绍,从医学角度来说,5岁以上的人即使感染上乙肝病毒,至少90%以上的人们会自行痊愈;未感染病毒且已注射了乙肝疫苗并且“种上了”的人,其有效保护期有12年,即幼儿园里的幼儿,只要成功种上了乙肝疫苗,都处在有效保护期内。家长们所担心的抓伤抓破,因为有疫苗的保护,不必担心感染病毒。
记者从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了解到,我国目前有乙肝病毒携带者约1亿人,长久以来,人们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有认识不够,因而存在对他们的歧视。目前我国每年新生婴儿中,乙肝感染率约为2%至3%。
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负责人罗永华介绍,我国目前已经正式将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所有新生儿都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因此现在适龄的新入园的儿童对乙肝几乎都有免疫力,不会轻易感染乙肝病毒。
通过注射乙肝疫苗,我国乙肝发病率已大大降低。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的安排,从今年开始,我市卫生部门着手准备分三年对乙肝疫苗注射查漏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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