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私自进药 肝病治成精神病谁之过

  ■调查时间:2002年3月5日至3月7日

  ■调查地点:湖北省荆门市

  ■调查原由:2002年2月底,有湖北媒体披露:荆门石化医院传染科有医生擅自联系药品经销商,向肝病患者、湖北大学大四学生熊继军推介药品,并由传染科注射治疗。在连续治疗了两个多月以后,熊继军非但肝病没有好转,反而出现多语、烦躁等精神病症状。元月4日,熊继军因精神分裂症被送至荆门市第二医院治疗,目前病情虽基本上得到了控制,但生活却不能自理,一名即将迈入社会,踏上工作岗位的大学生前途可能就此毁于一旦。

  ■病人父亲熊立祥:医生在推脱责任

  ■时间:2002年3月6日晚19:00

  3月5日,记者到达武汉,随后坐车奔赴荆门市。荆门市距离武汉市三百多公里,待记者到达荆门时,已是夜幕降临。

  不知什么原因,病人熊继军的父亲熊立祥在电话里对记者的采访请求总是表现得不冷不热。这很让记者在是否能够顺利采访到他这个关键问题上捏了把汗。当记者终于敲开熊家大门时,记者松了口气。但是作为这一事件最重要的当事人之一,作为一个忽然患上精神病孩子的父亲,熊立祥显然不会轻松。

  在这位父亲口中,记者了解到熊继军今年22岁,1998年考入了湖北大学电子工程系九八自考助学班。刚入学时体检查出体内携带乙肝病毒。

  2001年9月30日,熊继军回家过国庆节,其母去医院看病,看病医生正巧是湖南益阳老乡的刘彩纯。刘彩纯告诉熊继军母亲,现在有一种药可以治好熊继军的肝病。刘还说:“你们家孩子现在的年龄正是最佳治愈年龄,一定要抓紧。”

  想到儿子马上要毕业了,就要找工作,熊家听从刘彩纯的建议,决定给儿子治病。

  10月4日晚上,熊继军一家去荆门市石化医院传染科取药,购买以迪恩安300万单位50支,迪美仙50毫克50支,共计6500元。

  当时,刘医生在一边笑着对熊继军说:“你爸爸有钱,其他人都不会舍得买这么贵的药。”

  据熊立祥回忆,11月3日,他从潜江出差回来,熊继军对他说,他不想再打针了,因为自从打针以来他的睡眠越来越少,无法入睡。

  11月12日,熊继军的母亲在家里清理药物,发现有3盒迪恩安根本就摇不动,颜色也不对,就怀疑是过期变质的药,拿去问刘彩纯。

  刘彩纯说:“这是上次有病人退回去的,怎么又跑到你手里去了?等这小子再来了,我帮你退掉。”

  12月14日,在熊继军的强烈要求下,熊家要求停针。刘彩纯在走廊上说:

  “继军再有反应也要打,因为男孩怕发生癌变。”

  12月24日,熊继军告诉熊立祥,无论如何他也不能再打了,因为他已整整六个晚上没有睡觉了。他说:“再打下去,我会疯掉的。”这时熊继军已经出现了不正常的现象,“热水袋在他手背上烫了好几个泡他都不知道。但刘彩纯还要他坚持,还用厂里一个十八岁女孩打针掉了十多斤肉最后终于治好病举例子说服他。”

  12月31日晚10点,熊继军忽然大呼小叫起来,完全是一副精神病的样子,熊立祥一下子惊呆了,好端端一个孩子,怎么一下子变成了这样?

  无奈之下熊立祥一家将熊继军送到外地一家专门的精神病院。熊立祥告诉记者,儿子的病情虽然得到了控制,但人还是变呆了。

  记者问熊立祥:“为什么不从医院药剂科拿药?不走正规的渠道看病?”

  他说:“刘彩纯是医生啊。医生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再加上老乡关系,当然是特别信任他了。”

  熊立祥坚称自己的孩子以前从没有过失眠并拿出了几份证明表明儿子的精神是正常的,在这些证词中,记者看到,邻居厉慧玲对熊继军的评语是“温文尔雅,礼貌待人,是爸妈心中的骄子,是我们邻里眼中的好孩子”。

  熊继军同学岳晓山称熊继军为“精神健康的好同学,好朋友”。班主任董毅华说“这是一个身心健康的好学生”。

  熊立祥还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刘彩纯写给医院的材料。那上面写着刘彩纯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回顾以上医治过程,我虽然在用药指导与治疗方案上并无重大差错,但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之处:一、介绍病人家属购药,严重违反了医院的有关规定;二、不恰当的、过多地考虑了老乡的关系,擅自在病房为病人进行注射治疗,且门诊未做详细的记录,以致造成了今天不良的影响。”

  熊立祥对此尤为愤怒:“她现在在推脱责任。她以为挨一下批评就行了。”

  ■传染科主任张春芳:

  事情做得合情不合规则

  ■时间:2002年3月6日上午11:10

  对于这一事件的经过记者没能听到当事医生刘彩纯的解释。据医院方面称,刘彩纯患了胰腺炎,已经住院了,采访她恐怕不方便。但传染科的主任张春芳向记者的描述与熊立祥所言并无出入。

  但张提到刘医生是出于老乡之情告诉熊继军的母亲给孩子治病,药是自费的,又贵,而且不能报销,于是主动与药商联系,直接购买。而这也得到了病人母亲的同意。这样就一直在荆门市石化医院科室注射这两种针剂进行治疗。

  张春芳表示,从医疗角度来说,使用这“迪恩安”与“迪美仙”两种药是没有问题的。他表示:对乙肝最好的治疗手段就是使用干扰素,有效率可达到20%至40%。在对肝炎的治疗中使用干扰素在我国已实行了十多年了,这种药在我国使用也有一年多了。医学杂志上的报道与我们临床的观察相符,是有一定的疗效的。

  “那么刘医生绕过医院药剂科自己为病人与药商牵线,这么做正确吗?”

  记者问张春芳主任。他说:“使用干扰素没有问题,但在治疗环节上的确存在较大问题,开处方是要从医院拿药的。客观地说,这违反了医院的规定,但是与致病人发疯这件事情没有联系。”

  刘彩纯刚开始与药商联系的时候张春芳并不知情。但后来在出事前知道后并没有能及时制止。张谈到自己当时有思想顾虑,想这不过是刘大夫给老乡帮个忙嘛。现在想来这件事做得合情但不符合规则。

  ■医院方面:我们医生没有责任,但有管理责任

  ■时间:2002年3月6日上午9:30

  荆门石化医院是当地几家最大的医院之一。该院刘副院长对医生私自进药的事首先谈到的是,荆门石化医院的进药渠道从来都是十分正规的,只从荆门、荆沙等地的十三家医药公司进药。

  而为什么会发生医生给病人的药吃出问题的情况,刘副院长的看法是,这是他们私下的交易,跟医院根本就没有关系。这是一个病人想要治病,正好遇到了医院一个大夫。俩人是老乡,大夫告诉她,你在医院看病买药比较贵,不如直接去药商那儿买。根本就没有通过医院的药剂科。

  为了表明医院与药商没有关系,刘副院长提到,事情出来以后,那个药商还曾到过医院,但院长没有理他。由于医院不是赢利单位,只是消耗单位。

  医院所有人员工资、奖金与药品收入无关,财权由总厂控制,用不着搞那些花哨的东西。

  该院的胡院长承认,以前的医药市场很不规范,确有一些药商为了经济利益,把触角伸向了医生,大量的药商为了推荐他们的药,就直接找到主治大夫,让他们向患者推荐,并给予一定的回扣,医院称之为“开临床”。但他进一步解释说,医院的管理层是绝对不允许这种现象存在的。

  但困难是医院作为公共场所,医院无法从形形色色的人中一眼就分辨出哪个是药商哪个是病人。荆门石化医院对此一直管理得很严格,但是没有想到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这件事情,他们双方做的工作是一个体外循环的工作。但事情发生了,医院就该负有管理责任。

  胡院长向记者介绍医院的进药程序说:“我们都是从国有主渠道进药,所有的药都是找的定点医药公司来进。这些药品经销商必须要持有三证,即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如果要使用新药,那将首先由各科室报计划,再由药剂科审批并统一采购。在采购过程中,对药品的价格、质量,有效期都有严格的要求。并由库房保管员进行验收,最后由主管业务的副院长与院长本人亲自审批。”

  “既然医院对药品进货渠道管理得很严格,为什么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记者问胡院长。“如果是通过医院正常渠道进的药,出了问题,当然是医院的问题。但现在的问题是,这批药根本就不是通过我们医院的正常渠道到的患者手里。患者在我们这里没有挂号,没有住院,没有通过药剂科拿药,只不过是在我们医院注射的,这是大夫与病人自己熟人之间的事情,你让我们医院怎么办?”

  “那么病人怎么能够在你们医院随便地注射药品呢?对注射的要求是什么?”记者问。“我们都要求要有医院的挂号与注射条才能够注射,院外的病人我们是绝对不允许随便注射的,如果能随便注射,还开药剂科干什么?”

  胡院长反问记者。“但是在这一点上,传染科违规了,他们擅自为病人注射了。”胡院长还告诉记者,他们医院是上个世纪70年代石油会战时成立的职工医院,现在正处于艰难的改制之中,上级要把企业办社会的职能转变,因此医院必须自己注意控制好支出,像这个病人使用的“迪恩安”和“迪美仙”

  这两种药都属于比较昂贵的药物,“我们医院平时根本不进这种药的。”

  胡院长还表示,病人认为是这两种药品引起了他的精神病,但他认为目前为止还不能够下这样的结论。这必须要等权威机构认定了才能说。

  院党委唐书记说“我们那块‘药品质量信得过单位’的牌子就因为这一件事情被毁于一旦。我们的管理制度其实是非常严格的,但是这件事情,确实是管理上出现了问题。可是医生与药商直接联系这样的事情,恐怕是个社会通病,也不是我们一家的问题。单就此事而言,医院是与这个药商没有任何关系的。现在,是我们医院的医生出了问题,我们实在是‘恨铁不成钢’啊。”唐书记还告诉记者,事发之后,那个药商还来找过我们,我们院长坚决不见他,我见了他。我当时就跟他说:‘你们这样搞,让我们医院怎么办?

  难道我每天派个暗哨不成?’一句话,这件事是行政管理无能为力的事。”

  唐书记还告诉记者:“现在你们新闻媒体的报道搞得我们很难受。我们的医生是犯了错,我们也很痛心。这就好比自己小孩子犯了错,我们自己关起门也会打他,可让别人打这就很令家长难受了。”胡院长听到这里,也补充说:

  “这件事我们医院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还要看最后调查的结果,肯定也不会是我们医院的责任啊。”

  采访之后,胡院长专门向记者展示了贴在全院各处的“严禁医务人员使用非正当渠道购进的药品和卫生材料”与“各科室不得私自收取现金,违者按贪污论处”的告示。

  目前荆门石化医院做出了决定:由于传染科严重违反医院的规定,在病人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为病人联系销售并注射治疗,且私自收取患者注射等费用。院办已作出决定,给予传染科主任张春芳停职检查处分,检查期间暂停处方权,医生刘彩纯暂停处方权,临时返聘医生黎某和返聘护士邬某予以辞退。

  ■药监局:事情正在调查之中

  ■时间:2002年3月6日下午16:20

  药品从生产商手中最后进入病人口中,在这一流程中,药监局担负着药品市场监管的重任。大学生服用医师私自开的药最后出现精神分裂症状,无疑是这一环节出了问题。

  在荆门市药监局的办公室里,市场监督科柴良田科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病人父亲来我们这里反映情况之后,我们在年前就进行了调查。现在关于医院的调查已差不多了。但还有两个关键人物没有见到,一个是病人家属,后来我再找他不知为何找不到了。另外一个是药商,我们虽然有他的名片但还是联系不上他。调查还缺少关键性的东西,不够全面,下一步要反映到省里看有什么举措。”

  目前药监局正在调查病人家属所反映的病人不良反应究竟是由什么造成的。同时,也在追查药品经营者的身份是否合法,是否具备合法的药品经营资格。

  目前调查所知,这个药商是以这个药厂武汉办事处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的。如果是办事处卖药的话,那就违反了规定。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7号《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进行药品的现货销售活动。

  柴科长补充解释道:“一个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办事处可以去推荐药,但不可以直接买卖药。”他说:“据传染科医生说,他持有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与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柴科长表示,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石化医院并没有存在违反《药监法》的行为,因为医院并没有向该药商买药。至于其他的情况,尤其涉及到药商的情况,由于关乎今后的调查,他不便向记者透露。记者想请他告诉这个药商的联系方式,柴科长表示现在不在他手中,在另外一位出差的工作人员手中。

  记者问柴科长:“以前有没有过因使用这两种药而导致精神失常的情况?”

  柴科长回答:“我也咨询了一些专业医生,从未听说过。”“为什么在病人出现不良反应之后,刘彩纯没有往精神病那方面考虑?”柴科长表示:“医生会有其思维定式。作为一个医生从医学系毕业后,就会确定一个方向,比如外科、内科、儿科等。在临床上很容易从自己专业角度考虑而考虑不到其他方面。”“现在你们是否鉴定了病人所使用药的真假?”“我们会进行鉴定,但我们现在还没有拿到药的标本,只见过药的宣传画,连说明书都没有见到。”“现在在荆门境内还有这种药吗?”“我们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

  但是现在把责任归在药品身上也不合适。人家是有国家批准文号的药品,究竟是不是这种药引起的病人精神病也还未知。”

  ■卫生局:没发现刘彩纯有收取回扣的行为

  ■时间:2002年3月7日上午9:30

  荆州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罗勇虽然很忙,但还是接待了记者。罗科长认为这件事情主要归药监局方面管,医生的做法,准确地讲是违反了药品监督方面的法规。记者问他从对医师的法规上说,刘彩纯的行为是否已经违法违规?罗科长表示:“私自买药这一点主要涉及药监方面,与《职业医师法》无关,我们在这一点上也没有办法。”“你们调查,涉及此事的医生是否有收取回扣的行为?”“没有。”坐在一旁的一位姓赵的执法大队成员说:

  “主要违反的还是医院的规定。这需要多个部门配合调查。”“目前此事进展如何?”“我们正在调查之中。我们也建议病人通过正当渠道,向药商、医院与医生个人要求处理办法。”

  到记者发稿时为止,此事件的另一关键问题--精神病院对熊继军发病原因的报告正在分析之中,预计很快将得出结论。

  调查手记

  一个正要踏上工作岗位的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却从学校的大门直接进了精神病院。这当然是一个我们所不愿看到的悲剧,而这出悲剧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但是采访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没有谁愿意承担这样的责任,因为谁都知道承担这样责任的后果。于是我们听到了医院那句“恨铁不成钢”的表态,于是我们听到了传染科主任“合情但不符合规定”的认识,于是我们看到了当事大夫“不恰当地、过多地考虑老乡关系”的解释。

  究竟是不是那种药造成了熊继军的精神病,正在鉴定之中,我们不去评论;而大夫究竟有没有从中牟利,迄今有关部门也说没有发现。但是,打入人体的针剂就这样堂而皇之地绕过医院进药的正常渠道,直接交到了患者的手中,这正常吗?遗憾的是,我们采访的有关管理部门告诉记者,在很多方面他们无法做出处理决定,因为没有相关法令,所以就很难马上让谁来承担责任。那么,谁能保证,今后不再会有类似的事件发生?今后不再会有另一个“熊继军”?但愿永远不会再有,但愿这不仅仅是我们的一厢情愿。(20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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