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以丈夫携乙肝病毒为由离婚未获准
作者:admin 点击:1575
本报讯 一对登记结婚两年的夫妻因为生活琐事到法院闹离婚,妻子离婚的理由是丈夫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昨日,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对这起离婚案进行宣判,判决不准离婚。
陈菲称丈夫马龙在婚检时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其当时不知此病的危害,同意与马龙结婚。婚后,为了不被感染,其被动按时打针,夫妻关系也是有名无实。而且丈夫得知此病无法完全治愈后,采取对自已不负责任的态度,对家庭也没有一点责任感,现夫妻感情已破裂,请求法院判令其与马龙离婚。
马龙则称,其在婚检时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但这并不影响夫妻之间的正常生活,其对自己与家庭是负责任的。法院审理后认为,陈菲与马龙的夫妻矛盾系马龙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及家庭琐事所致,只要陈菲对乙肝病毒的医学知识有正确了解,且双方以家庭利益为重,相互尊重、信任、理解,增进夫妻感情交流,夫妻关系是可以改善的。判处不准陈菲与马龙离婚。 (姚鑫 久钢)
下一篇:“大三阳”孕妇突发肝衰竭抢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