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争吵:婚姻未能经受“乙肝”的考验
东北网电据哈尔滨新闻网讯本报记者周雪莉
近日,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一桩长达18个月的离婚起诉终于落下帷幕。只有半年的婚姻生活让王某感悟到幸福短暂、真情难寻。
妻子得乙肝,丈夫质疑妻子婚前隐瞒病情
据了解,哈尔滨市呼兰区的王某与李某于2005年8月结婚,婚后二人和男方的父母住在一起。2006年2月,王某突感身体不适,李某陪同妻子到哈医大二院检查身体,经医生诊断,王某患有乙型肝炎。
回家后,李某坦白地告诉家人王某得上了乙肝的事实,一家人都感到意外,尽管李家人劝说王某要安心养病,家人不会嫌弃她,大家会和她一起与病魔作战,但是在他们惊恐的眼神中,李某隐约地感觉到了假意、鄙弃和躲避。
在夫妻二人的卧室里,李某质问妻子:“结婚前,你就知道自己有乙肝吧?你为什么骗我,难道你不知道乙肝是会遗传和传染的吗?万一将来我们的孩子遗传乙肝怎么办?”面对丈夫的指责,王某低头哭泣,沉默不语。妻子的沉默让李某更加生气,他认定了王某早就知道自己有乙肝,故意隐瞒真相。“我们之间连最起码的坦诚都没有,在一起还有什么意义。你走吧,别在这个家待着,要不我早晚也得得乙肝。”李某的误解让王某满腹委屈,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得上的乙肝,她知道现在任何解释丈夫都听不进去,于是简单地收拾了行李回娘家了。
担心被传染,丈夫提出离婚被驳回
自从李某得知王某有乙肝后,一直委靡不振,他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件事。患难见真情,他怎能因为妻子得乙肝而与她离婚呢?如果婚前妻子并不知情或是婚后才得乙肝的,他提出离婚不是太无情了吗?可是大家都在劝他,离婚吧,乙肝不仅传染还遗传,弄不好你们全家都被传染上乙肝。你现在还年轻,再找媳妇也不是很难,快趁着现在冷战的机会离婚吧!
经过两天的思索,李某终于痛下决心向王某提出离婚,而王某坚决不同意,她的家人指责李某狠心、无情,拒绝李某的离婚要求,而李某的家人坚持要求两人离婚,双方的关系越闹越僵。几天后,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要求与王某离婚。
法院经过调查认为,乙肝导致两人感情出现危机,如果正确规劝,两人仍有可能和好,而且单因王某患乙肝法院就同意两人离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因此法院驳回李某的离婚请求。
真情经不起考验,妻子伤心重提离婚
婚没离成,李某心情渐渐平静,想到妻子种种好处,他后悔不应该听信他人之言,轻易地与妻子离婚。医生说过,不是所有的乙肝都传染,即使有传染性病人,家属也可通过其他办法预防。他和家人商量后,决定接王某回家,两人好好过日子。
李某找到王某要求和解,王某断然拒绝。自从得知自己有乙肝后,王某心情低落,她希望丈夫依然爱她,接受她,可是李某并未表现出丈夫的体贴与关怀,反而用言语和行为深深伤害她。尤其是丈夫将离婚闹上法庭,她对丈夫彻底失望。在她看来,两人的感情太脆弱,经不起任何考验,即使和好,这段婚姻也不会维持太久。
李某多次请求王某回家,而王某一心要与李某离婚。她向李某提出,她要求家庭影院和洗衣机归她所有,家里的其他家用电器归李某,要求分担两人的共同存款6000元、债权2000元、债务14416元(王某在分居期间为治病所欠),此外,离婚后王某可能生活困难,王某要求李某支付生活补助费10000元。
两人结婚时的家用电器都是李家置办,李某认为,王某无权得到家庭影院和洗衣机,而且两人结婚半年没有任何存款,王某治病所欠下的债务是王某个人行为,与他无关,而李某所借出的2000元钱,是李某的个人行为,与王某无关,王某提出的生活补助费更为荒唐。李某见王某提出“无理要求”,他要求王某归还剩余彩礼8000元。
在财产分割上,王某和李某争执不休,2007年6月,王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调解失败,于2007年7月准许两人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院认为,王某要求分割的共同财产是李某的婚前所有,王某不得占有,全部归李某所有;王某提出要求分割两人的共同存款、债权的请求,因王某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法院不予支持;李某提出要求王某归还剩余彩礼8000元,法院认为,李某在付给王某彩礼时并未告知对方需返还的事由,法院不予支持。一对结婚刚半年的夫妻就这样因为“乙肝”而劳燕分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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