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上电视为女找亲爹:现丈夫提出离婚
金陵晚报报道 (记者 刘敏) 新闻背景:2000年3月份,原告王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现在的妻子张某,当年9月份两人在玄武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前张某有一私生女,结婚后,三人就住在了一起,王某对外宣称小孩是其亲女儿,并为她报上了户口。2001年,张某身体出现“问题”,加上家庭琐事,两人开始了无休止的争吵。
2004年10月份,王某外出打工,张某拿着女儿的照片找到某电视媒体,公开寻找女儿的亲生爸爸,11月份,王某从外地回到南京听说此事。今年6月6日,王某委托南京天宏法律事务所向玄武法院提交离婚诉状。7月1日,玄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自尊遭辱
王先生:一开始,我就上了你的大当了!你明明知道自己患有乙肝,具有传染性,也不说清楚。婚前体检还让你妹妹去代替,一过体检立即催我领了结婚证,结婚不久就发了病,看病吃药都好不了,我真倒霉。
张某:婚前我的确查出了乙肝,但肝功能一切正常,妹妹代我体检是经过你同意的。结婚前,我告诉过你我有乙肝。
王先生:你和我结婚时,说小孩的亲生父亲已经死了,我没有后顾之忧加上同情小孩,就和你结婚了,并对外声称小孩是我亲生的,还给她上了户口。我到山东打工,你却在2004年10月份,拿着女儿的照片在电视上公开亮相,说要找她的亲生父亲,现在整个南京城都知道小孩不是我亲生的。现在大家都笑我帮别的男人养小孩,我再不和你离婚我不傻啊!
张某:小孩有权利知道她亲爸爸是谁,我去电视台做节目时,向记者提出必须给我的脸打马赛克的,当时记者也是答应了的,但不知怎么搞的,节目出来时我脸上没有打马赛克,闹成这样我也不想。现在小孩父亲没有找到,你又要和我闹离婚,都是电视台不好。
感情破裂
王先生:我和你的感情早就完了,2001年你乙肝复发,我从医生那里得知此病无法根治,且具有传染性时,我就心凉了,如果不是看在小孩的面子上,我早就提出离婚了;2003年开始,我们一直分房睡,感情好不好你心中有数;你到电视台给小孩找亲生父亲,结果搞得满城风雨,我颜面扫地。我坚决提出离婚。
张某:2004年中秋节过后,你从山东回到南京,我在你旅行箱里发现你和一个女子的亲密合影,为这件事,我们大吵了一架。在此之前,我们感情一直很好,就是因为这个第三者,你才和我闹离婚的。我们之间有感情,我不同意离婚。
王先生:那个女的只是我的生意伙伴,不是你想像的那种关系。我和你闹离婚与她无关,总之一句话,我和你肯定是合不来了,一定要离婚。
法院当天没有作出判决。
下一篇:乙肝病毒携带者能要孩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