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连审多起因乙肝引发离婚案
天津河北区人民法院近期连续审理了3起因为一方当事人患有乙肝或携带乙肝病毒而引起的夫妻离婚案件。法院审案中连续出现的这种情况再次提醒公众,应增强主动婚检的意识。
怀孕查出乙肝男方怀疑受骗
许敏和郑强于1996年自由恋爱,2002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不错。2003年,许敏怀孕了,这本是件高兴事,但是在怀孕查体时,许敏被查出患有乙肝,因为乙肝可能母婴传播,所以许敏不得已终止了妊娠。因此,郑强和许敏开始闹矛盾。郑强认为许敏婚前就患有乙肝,而许敏对此予以隐瞒,许敏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彼此的感情,两人无法共同生活,故起诉要求离婚。
与郑强同学多年又恋爱7年才结婚的许敏,法庭上不同意离婚,她认为两人的感情一直非常好,并称自己并没有欺骗郑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是自由恋爱、自主结婚的,婚姻基础较好。原告郑强提出被告许敏婚前隐瞒病情,且在婚检时托人做了手脚等情况,均无证据证实,因此法院不予采信。现虽然被告患有乙肝,但双方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原告应珍惜以往的感情,与原告和好共同生活,故以不离婚为宜。由此法院一审驳回了郑强的离婚诉请。
因病长期分居双方最终离婚
黄清和赵刚于1994年经介绍相识恋爱,1995年登记结婚。1996年7月,黄清生了一个儿子。婚后生活虽说平淡却也安定。但是,1998年至1999年期间,黄清患上了肝炎。2000年,二人分居,儿子一直随父亲赵刚生活。2003年8月,黄清因肝硬化腹水住院治疗,花费了3万余元。因为疾病,二人的感情出现了问题。日前,黄清提出离婚,因为黄清认为丈夫长期与其分居,没有尽到夫妻间的扶养义务,黄清并要求丈夫承担医药费等。庭审中,赵刚也同意离婚。
这起纠纷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黄清和赵刚协议离了婚。
此类离婚案的警示
因为一方患有肝炎使夫妻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的离婚案件是一个警示,提醒人们传染病也是影响婚姻家庭稳定的一个“隐患”。审判人员提出忠告,为了自己的健康,也为了家人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应该多加关注身体健康,尤其在现在不强制要求婚检的情况下,不应该图省事放弃婚检,以免将来平添大麻烦。
稿源: 北方网-今晚报 编辑: 郑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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