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有关政协乙肝提案的报道
我省乙肝病毒感染率高达75.3% 劳动社会保障部:合同期内患病单位不能炒人
□本报评论员孟卢范
■社评
现在,乙肝病毒携带者正成为一种新的被歧视人群。他门的遭遇得到了
在京参加“两会”的部分全国政协委员的关注。
此前,正如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专家周超凡先生讲的,
很多人因为携带乙肝病毒丢掉了工作。社会对他们的漠视更让他们感到巨大
的身心压力,乙肝病毒携带者毕业后就业难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
目前,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已经超过1.2亿人,发病人数超过300
万人。所以,周超凡先生向大会提交的《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合法权益》提
案一下子成为“两会”关注的热点之一。毕竟,这牵涉到一亿多人的就业、
结婚、生育等终身大事。
然而,乙肝病毒携带者事实上并不存在让人们担心的理由。周超凡先生
说:“乙肝病毒主要是通过血液、母婴和性途径进行传播的,正常的社会交
往并不会传播乙肝病毒。”和乙肝病毒携带者进行拥抱、亲吻、一同进餐等
正常的交往活动,都不会传播乙肝病毒。
一方面,基本上不存在传染的可能,另一方却高度恐慌。恐慌产生歧视
,而歧视又带来了更大的恐慌。
这是一种完全没有来由和依据的歧视和恐慌。这种假想的恐慌和歧视并
非这一宗,比如对待艾滋病患者时,这种恐慌和歧视表现得更为典型。两个
月前,天津市“扎针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很多市民甚至不敢上街、不敢购
物。
这两个事件具有惊人的同构性。问题都出在了人们对乙肝和艾滋病常识
缺乏最基本的了解。令人遗憾的是,在歧视和恐慌发生时,公众常常听不到
权威声音的引导。在歧视和恐慌事件发生后,有关方面也未采取相应的政策
和措施。
可以设想,如果事前相关方面能够制作大量的科普宣传品,并进行有效
的宣传,就不会产生大的恐慌。如果事后,相关部门能够制定政策不准歧视
这类弱势群体,鼓励用工单位雇用这类弱势群体,这两类弱势人群也不会受
到严重歧视。对此,周超凡先生深有感慨:“如果能拍摄一部科教片,宣传
乙肝病毒的科学知识,那就好了。有了对乙肝的正确认识和科学知识,才能
从根本上预防乙肝,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
消除歧视和恐慌,就要消除造成歧视和恐慌的原因。有关方面还有大量
的工作要做。
目前,周超凡委员已向政协大会提交了《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合法权益
》的提案。这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个好消息。因为,今天你是歧视
者,也许明天你就会成为被歧视者。毕竟,谁也无法预知自己的命运。
□点评人:孟波
南方都市报 2002-03-05 09:03:47
全国政协委员周超凡接受本报专访。本报记者潘劲松严亮摄
他们的工作权不容剥夺
本报专访《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合法权益》提案发起人周超凡
对话
昨天,记者就《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合法权益》提案的相关内容采访了
提案发起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药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周超凡
(以下简称周)研究员。
记:您关注乙肝病毒携带者因为受歧视、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这个问题
有多久呢?这个提案怎么产生的?
周:我关注这个问题有好几年了,在最近一年中有不少患者把他们受歧
视的经历反映到我们中医药研究院的信息中心,经过了解,我逐步意识到乙
肝病毒携带者受歧视已是个较为普遍的社会问题,他们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
重视、保护。
【谈肝色变实无必要】
记:现在我国有多少乙肝患者、携带者?他们受歧视、合法权益受侵害
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周:目前,我国乙肝携带者已超过1·2亿人,发病人数超过3000
万人。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求学、结婚方面常常会遇到许多麻烦,给他
们带来了无尽的烦恼。特别是在就业时遇到的问题就更为突出,现在许多企
业、公司特别是合资企业招聘人员以及政府部门招聘公务员,都要检查乙肝
两对半指标,许多才华横溢的学子和有能力为社会效力的年轻人,就因为是
携带者而被无情地拒之门外!还有大学生方面,尽管大部分高校并未限制乙
肝携带者报考,这些携带者毕业后的就业问题,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
问题。
一些情投意合的年轻人,一旦是乙肝携带者,往往会遭到对方父母的极
力反对,老人们说的话很实际,“我可不希望我的孙子是乙肝病患。”乙肝
病毒携带者不仅要战胜疾病,还要面临因为找不到工作而带来的经济困难和
社会对他们的歧视所承受的巨大压力。
记:不幸成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就真的那么可怕,传染性大到从事一般的
工作也不行吗?
周:造成谈肝色变主要是用人单位不了解一些关于乙肝及携带者的知识
: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含
组织、器官)及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和
学习。
【专门立法艰难重重】
记:在您看来,怎样才能让乙肝病毒携带者享受到应有的工作权利,使
社会消除对他们的歧视。
周:我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订并出台乙肝病毒携带者工作保障
的有关政策。现在为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专门立法、或者制定条例都很难,
还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但现在可以制定引导性措施,让乙肝病毒携带者享
有更多的与正常人同等的工作权利。
记:在我国或者国外有没有对某一种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进行立法保护
的法案。
周:我国没有这种法律,但国外有些国家对艾滋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给予
了立法保护。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卢嵘李艳曾文琼吴辉张自春李武通讯
员傅培德
南方都市报 2002-03-05 09:03:47
我省乙肝病毒感染率为75·3%
450多万广州人曾受感染
背景新闻
本报讯记者从广东省卫生厅获悉,我省是乙肝流行区,乙肝表面抗原
(HbsAg)携带率高达17·85%,远远超过全国10%的携带率,
居全国之首。我省乙肝病毒感染率为75·3%,近10年来我省乙肝报告
发病率在40/10万左右,居甲、乙类传染病之首。
另据广州市卫生局近期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广州也是肝炎的高发病区
,有450多万广州人感染过乙肝病毒。
南方都市报 2002-03-05 09:03:47
■说法
本报讯对于普通行业来说,仅仅是因为查出工作人员携带有乙肝病毒
就终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合法吗?昨日记者采访了劳动社会保障部信访办
的相关人士。
专门负责回答、接待劳动投诉的这位工作人员称,如果在劳动合同期内
被医疗部门检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医院发出了让患者休息或者治疗的诊
断书,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因其患病将其解雇这是违背《劳动合同法》规定
的。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最长不超过3年,有些省市自己制定的规定是一年。
碰上这种不合法的解雇,可以找当地劳动部门仲裁。但是如果合同期满,用
人单位有权不再续约。
南方都市报 2002-03-05 09:03:47
■说法
本报讯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就业上受歧视的问题,深圳市劳动局有
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企业用工有企业用工的规定,它录用与否是一
个企业行为,他们无权评判。
■说法
本报讯针对全国政协委员关于“不能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提案观
点,广东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调研员王振莲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卫生
、劳动等部门要对一些限制工种进行科学的界定。
王振莲说,至今广东省总工会尚未接到这类歧视性案例报告,但是不排
除一些单位存在这种情况。
王振莲说,目前我省的一些行业、工种对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有比较严
格的要求,比如食品加工、饮食服务等卫生条件要求严格的行业及其一些工
种,这些行业要求从业者不能患有传染性疾病,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也防备有
加,这是对消费者、对公众负责的态度。
王振莲说,问题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又不是乙肝患者,携带者是健康人,
为此增大了处理这类问题的难度,为此,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快研究步伐,配
合劳动等职能部门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两种情况下,劳动者就业
的行业工种限制,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劳动力资源的配置利用
。
■现象
本报讯记者在几家医院的体检科了解到,很多惧怕丢失学业和工作的
人,在查出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后,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求情,为此他们也
很头痛。
一家省级医院体检科的科长告诉记者,在招生或招工的体检中,人们常
被要求进行肝功能和乙肝病毒指标检验,由于一些招生或招工单位对乙肝疾
病的偏见,造成人们对体检结果过于紧张。昨天,这位科长就接到一位朋友
的求情电话,她的孩子刚大学毕业,分配到了一家经济效益、福利都不错的
建筑设计院,不想体检中却验出他是个乙肝病毒携带者,由于害怕丢失这份
工作,她为孩子申请了重新检验,但又害怕和原来的结果一样,便求该位科
长帮忙。该位科长告诉记者,这事对她来说十分为难,一边不忍心看着好友
的儿子眼睁睁丢失这份工作,另一方面职责又要求她不能作假。这种复杂的
心情常困扰着她,“如果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偏见,我们体检科的日
子会好过些!”
本报讯乙肝病毒携带者到底可不可怕?他到底与乙肝病人有何区别?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副院长、广州市传染病研究所所长唐小平接受了记者的
采访。
问:为什么叫乙肝病毒携带者?
答:简单地说,就是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阳性,目前无肝炎症状和体征
,肝功能正常者。
问:乙肝病毒携带者与乙肝病人有什么不同?
答:携带者虽然血液中表面抗原呈阳性,但无肝炎症状、体征,各项肝
功能检查正常,经半年观察仍无变化。这就是它与现症肝炎患者最大的区别
。
问:“大三阳”与“小三阳”是怎么回事?
答:“大三阳”和“小三阳”是乙肝病人或乙肝病毒携带者体内病毒指
标的最常见的两种表现形式。“大三阳”是指表面抗原、e抗原、核心抗体
同时呈阳性,此时机体病毒复制相对活跃、病毒含量相对较高;“小三阳”
是指乙肝病毒指标中,表面抗原、e抗原、核心抗体同时呈阳性,此时机体
病毒复制相对静止、病毒含量相对较低。但需要说明的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有可能是“大三阳”或“小三阳”,但只要肝功能正常就不是肝炎。
问:乙肝病毒携带者需要治疗吗?
答: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样使乙肝表面抗原转阴的药物,故所有的专家
一致认为对于携带者一般不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不必治疗。而绝大多数的
携带者只要注意保健,能够长期稳定,并健康地存活。
问:乙肝病毒携带者有没有传染性?
答:有一定的传染性,但仅通过血液、母婴传播,性接触也有一定的传
染性,但如果性伴侣有表面抗体就决不会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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