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幼童患乙肝入托成问题

  本报讯5岁的欢欢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因为他是一名乙肝患儿,没有一家幼儿园愿接收他。近日,欢欢母亲林静欲通过法律手段向已离异的前夫吴兵为儿子索讨健康权。

  林静是巴南区新工地某大型工厂的职工,吴兵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当两人进行婚前体检时,林才知道吴是乙肝病患者且是大三阳。婚检医生当即告诉两人,千万不能立即要小孩,否则小孩将有50%的几率染上乙肝病毒。然而,新婚不久,林静便发现自己怀上了。夫妻俩舍不得放弃,两人怀着侥幸的心理生下了欢欢。结果,欢欢不幸也成了一个乙肝患儿。夫妻俩心里从此蒙上了阴影。

  在欢欢未满周岁时,夫妻俩因感情不合离了婚。离婚协议上只写明了一条,即吴兵每月需付给欢欢150元生活费。但为了给欢欢治疗乙肝,林及其娘家人耗费了不少精力和钱财。当儿子上幼儿园时,却在例行体检中被查出患有乙肝,被幼儿园拒绝入园。随后林静又到其他几家幼儿园,尝试让儿子进园学习。结果林静依旧无果而终。欢欢在家里玩时,周围邻居都有意无意地将自己的孩子和欢欢疏远。幼稚的欢欢多次询问妈妈:“为啥他们不和我一起玩?”“我为啥不能到幼儿园读书?”听到这些话语,林静心如刀割,抱着儿子失声痛哭。

  随着岁月的流逝,欢欢将来就业可能是个难题。林静认为,孩子并没有错,其父吴兵应负主要责任。但当她找到吴兵时,早已再婚的吴则认为,他已在离婚协议上写明了只付赡养费,其余事情他一概不管。

  万般无奈的林静向本报咨询,问她能否借助法律向吴兵追讨健康赔偿?合纵律师事务所谢纲律师、法缘律师事务所李胜律师认为,单纯从追加健康赔偿方面,目前没有法律依据,因林静当初本身亦存在一定过错。但是,林静可以向前夫吴兵追加儿子欢欢的费用,包括教育、生活及儿子治疗乙肝的巨额医疗费。从法律上讲,从签订协议到现在,相关情况已经发生较大变化,身为孩子监护人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增加费用。从欢欢的情况看,林静如果就这方面提起诉讼,法院是能够接受的。(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记者韩锦卫,实习生卢梦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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