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乙肝歧视案二审开庭:上诉人哭着出法庭

河南乙肝歧视第一案二审开庭 上诉人哭着出法庭

  昨日上午,市民刘玉玲(化名)状告某银行招聘存在乙肝歧视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本案有“河南乙肝歧视第一案”之称。6名同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肝胆相照”论坛网友前往旁听,却得到院方“本案不公开审理,不能旁听”的回答。上诉人律师称,上诉人、被上诉人均未提出不公开审理的要求。

  这场官司已打两年

  刘玉玲和远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委派到某银行郑州分行当代办员。2001年,银行组织招聘考试,刘玉玲综合考试取得第四名的好成绩(共录用15名),然而她却迟迟得不到录用通知。后来她被告知,不予录用是因为她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2003年10月起,刘玉玲在家待岗。后来她以工资存在争议为由,向郑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因不服裁决向金水区法院起诉银行,法院2004年6月15日判决,刘玉玲是与远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驳回诉讼请求。随后刘以银行录用存在“乙肝歧视”为由上诉至中院。

  重燃希望 上诉人找到新证据

  昨日8时50分,站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前,刘玉玲显得异常紧张。

“一审时银行辩护曾有说法,说我和远通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和银行没有劳动关系,后来我找到了银行文件,证明那次招聘面对的就是我们这批远通公司外派的代办员,是为了给我们这些代办员转正。”刘玉玲说,由于新证据的出现,她认为二审案件有希望出现转折。

  在金水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中,记者发现,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中存在“银行认为刘被查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仅是不录用理由中的一条,另外,刘与远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是否录用刘是银行的用人自主权”一说,因此不支持刘的诉讼,没提双方劳动关系认定问题。

  审理现场 法官不允许旁听

  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0213室,一个堆满材料、仅十几平方米的办公室里,坐着刘玉玲和她的两名代理律师、银行方两名律师及本案审判法官,现场有点拥挤。刘玉玲的丈夫陈鹏(化名)等在屋外,他懊丧地说:“法院要求严,连我也不让进。”

  昨日9时10分许,审判长第一次让双方陈述。此时,“肝胆相照”论坛权益版版主“金戈铁马”的出现引起了法官的注意。

  法官表示:“因为这案子是书面审理,书面审理可以不公开开庭,你如果和本案没关系,不能旁听,你必须出去。”双方出现争执,法官在大声表达了“此人扰乱法庭秩序”的意见后,将“金戈铁马”推出办公室。

  网友奔走 要争取旁听权

  “为什么我们不能旁听?这是漠视我们旁听庭审的知情权。”“金戈铁马”的遭遇,使一同前来的另外5位网友激动起来,他们中有4人是专程向单位请假来旁听庭审的。

  在刘玉玲收到的法院传票上,传唤事由一栏清楚地写着“庭审”二字。河南天新律师事务所王彦召律师找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清楚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王律师解释说,刘玉玲的案件虽属于“个人隐私”问题,但只要她本人不申请回避,法庭应该公开审理。

得到律师的支持后,网友和法院交涉了十几分钟,得到了“因为法院正在迁址,目前条件不允许公开审理,同时法院也有权选择书面审理程序”的回复。

  昨日11时20分,走出办公室的上诉人律师证实,上诉人和被上诉人都没有申请不公开审理。

  觉得自己会败诉

  昨日11时10分,刘玉玲出来后忍不住躲在法院楼梯间里哭了起来。“太难了,太难了,我感觉这回可能又会输。”据她讲,上庭前她很有信心的那份新证据并没有在陈述时引起关注,讨论中法庭调解的项目也仅在她的第二条诉讼请求“要求对方赔偿待工期间损失最低工资及生活费等共计9600元”上。

“9600元对我们根本没什么意义。”刘玉玲和陈鹏的意见非常一致。“我们不缺钱,我们争的只是个理。但银行内部都知道的事情,我们却找不到证人出庭作证。”陈鹏很支持妻子“拒绝调解”的选择,但对无人愿意作证感到无奈。

  昨日11时50分,刘玉玲夫妇再次进入0213号办公室,出来时两人神色黯然地说,法官向他们讲述了有关第一条诉讼要求“判令银行聘用刘玉玲”依然没有足够证据支持。

  据了解,银行方面表示了拒绝调解的态度,刘玉玲夫妻表示,如果二审败诉,他们将会继续申诉。

( 记者 张柳 实习生 郑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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