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歧视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反乙肝歧视:亟须立法保障
200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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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生方帅)2004年被称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年”。2004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朱永新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制订《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权利法》的建议。随后,在2005年1月20日,国家人事部和卫生部公布了政府部门录用公务员的全国统一体检标准,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担任公务员。就此,我们看到了在乙肝歧视问题上观念的进步,社会的进步。然而,上亿名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劳动就业等一系列问题上,仍被看作一个特殊的群体,乙肝歧视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2005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教授提交“尽快制定《反就业歧视法》的建议”,为反对乙肝歧视而大声疾呼。
“乙肝歧视”现象背后的妨碍社会协调发展、科普宣传欠缺、法律体制不完善等一连串社会问题更需要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2005年中华医学会发布了我国首次乙肝患者认知现状调查。调查显示:分别有59%和61%的患者认为乙肝对自己与子女的关系、自己与伴侣的关系产生了严重影响,使其不能正常承担家庭中的角色。同时,由于担心自己会发展成肝癌,很多患者的心理状况受到严重影响。40%的患者感受到周围人们对其态度变得冷淡,48%的患者在被诊断为乙肝后经常缺勤,52%的乙肝患者因为乙肝丢掉了理想的工作和学习机会。“有的病人甚至在得知自己得了乙肝后昏厥。”北京地坛医院肝病专家蔡皓东告诉记者:“一想到自己可能遭遇的歧视,就已经让许多患者丧失了生活的信心。”
据有关调查显示,中国约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实际上他们大多是社会的中坚力量,肩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但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却逐渐地被社会所排斥,并逐步地被边缘化。大多数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升学、就业、人际交往上,面临着不小的压力。“国人对乙肝认识的误区实在太多了,”北京地坛医院肝病专家蔡皓东表示,虽然乙肝在中国的患病人群极为庞大,但国人对乙肝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却可怜得很。这些认知上的误区已经不仅仅存在于患者方面,事实上,它也是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乙肝歧视现象的根源。
蔡皓东介绍说:“乙肝的传播途径主要为血液或血制品传播、母婴或父婴垂直传播、性接触三种,在生活中传染上乙肝的可能性很小,除非密切接触或者接触者有黏膜破溃等特殊情况。除了从事幼儿园教师、饮食行业等特殊职业要求,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工作不受到影响和限制。”
在我国,真正针对乙肝知识的科普活动还没有普及,而走进医院专门找医生咨询乙肝问题的又都是患者,这种乙肝知识仅在患者之中传播的现象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让乙肝知识的宣传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街头是一个普及乙肝知识行之有效的办法。一个乙肝携带者在网上留言这样呼吁:“如果国家制定一个乙肝知识科普宣传日,我想乙肝歧视的问题会有所改变。”
“无论哪一种歧视,都是违背法之精神的,都是法律所应该反对和禁止的。”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鸿指出,近年来,我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入学、就业时面临种种歧视,遭遇种种挫折和磨难。“乙肝歧视”绝不是仅仅关系到乙肝病人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社会问题。彻底消除乙肝歧视就必须依靠法律的手段,通过相关立法来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应有的权利才是最根本可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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