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均等是社会进步的发动机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牗试行牘》今年8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群众意见进行了论证,结合网上意见和专家意见,近日对该试行标准进行了17处修改。针对大家集中反映的乙肝、视力、结石、艾滋病、心脏病等方面,对部分疾病的限制放宽了一些,给更多的人提供了参与的机会。
由于某些疾病,一些人失去心仪的工作机会,愤而走向极端,我们曾经有过惨痛的教训。去年4月3日,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周一超因被查出乙肝"小三阳"被拒公务员门外,激愤之下举刀刺向当地人事局工作人员,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惨剧。对于个人而言,生活压力不胜其重,参与竞争的淘汰本身已经足够残酷,如果真的连参与机会都没有的时候,个人产生绝望的可能性会急剧增加。
通过去年被人们称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的事件,公众和政府对乙肝问题都有了更加理性的认识和行动。但是,《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牗试行牘》中所涉及的远不是"乙肝"一项,我们需要对更多的疾病有更深刻的认识。
按照现代的平等观理论,由于个人自身的能力和智商本不均等,所以无法人为拉平,平等的要义在于机会均等。从法律角度而言,公民参与社会提供的机会应该是平等的。无论大家起点差距多大,机会均等才能够给人以希望。在当下中国社会,公务员由于其稳定的收入、较高的社会地位、较高的受尊重程度,对很多人来说,能够成为一名公务员是他(她)极力争取的目标。但是,由于政策限制,有些人连抬脚走进政府机关的机会都没有。
人人生而就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就业是人们获得幸福的重要条件,通过工作赚取充裕的生活本钱。同时,对很多人而言,工作不仅仅是工作,工作有时还寄托着个人的梦想与奋斗的力量。正因为如此重要,社会应该给每个人参与的机会。即使由于工作门类会限制部分人的参与机会,也应该尽可能缩小限制范围。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我们的就业机会不均等现象已经十分严重,城乡之间、不同阶层之间差别巨大。政府的社会政策要以公民权利的保障为要旨,政府事无巨细地考虑任何可能涉及公民权利的问题,是题中之义。给每一个人参与的机会,点燃他(她)的希望之火,社会进步才可能不会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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