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法制焦点:乙肝歧视案、阜阳奶粉案

由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华网联合推出的2004年4月法制焦点回顾内容如下:

首次公布33个举报电话 全国法院加大廉政建设力度

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要求“各级法院要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壮士断臂’的气概,坚决彻底地清除法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集中公布全国法院系统33个违法违纪举报电话,涵盖高法和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高院及新疆高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此次集中公布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体现了法院系统反腐倡廉的决心。

据了解,今年全国法院将以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为重点,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坚决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建立健全符合法院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解决法院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依法行政的蓝图 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4月20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3月22日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该纲要明确提出,要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纲要》还从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度建设、法律实施、科学民主决策和政府信息公开、纠纷解决机制、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纲要》经3月16日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定了11个方面内容,共42条。《纲要》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纲要》把20多年来我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确认为制度,《纲要》在制度安排和框架体系上,力求全面反映和准确体现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供行动指南,集中体现了新一届政府的施政目标、施政理念和施政规则,全面确立了我国未来10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行动纲领,继往开来,意义重大。

 反贪国际合作化 中美两国联手缉捕余振东归案

美国联邦执法机关执法人员4月16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与我国警方办理了案犯移交手续,将从中国外逃至美国的犯罪嫌疑人余振东移交给我国警方。余振东原为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1993年至2001年间贪污挪用巨额公款,作案后潜逃美国。2001年10月,广东省检察机关依法对余振东立案侦查。同年11月5日,根据《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中方要求美方就此案向我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经中美两国执法机关密切合作,2001年12月,美方没收了余振东转往美国的部分赃款,并于2002年12月将余振东拘押。2003年9月,美方将所没收的赃款全部返还中方。2004年4月16日,美方将余振东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

贪官外逃问题的严重性,使中国在追捕外逃贪官、追缴流失的国家财产方面作了大量的努力。至2001年11月底,中国已与38个国家缔结了54个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及移管被判刑人条约。到2003年,中国又相继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国的反腐败事业正在朝着加强多边合作、联手预防和打击腐败这一国际公害这一方向而努力。

有专家评论,余振东被押解回国,对外逃贪官有一定的威慑力。而该案作为中美双方司法合作的一个成功个案,将极大丰富了国际合作模式。

  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中央国家机关高级官员首次出庭应诉

  4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内蒙古金穗工业食品公司诉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局行政答复一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常务副局长范汉云(正局级)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出庭应诉。据了解,这是中央国家机关高级行政官员首次出庭应诉行政案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经明确表示凡是以其为被告的行政案件,都将由下属职能局的领导亲自出庭参加诉讼。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行政机关官员出庭参与诉讼是非常必要的,一是增强了行政官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可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具体落实,三是可以借此途径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通过直接参加出庭应诉,不仅可以使行政官员了解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而且还可以了解本部门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执法思路,使依法行政完全走上法治轨道,拉近与普通老百姓的距离。

近年来,陆续有一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消息见诸媒体,而且从出庭应诉人员的身份情况看,已由委托代为应诉、低级别官员应诉向高级别官员亲自出庭应诉转变。行政机关由原来的抵触对抗到消极对待直到现在的积极应诉,体现了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不断加强,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和法治的权威,充分表明司法权力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并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

地方立法需慎重 八名百姓改变一部法规命运

北京市一项名为《北京市外地建筑企业在京施工监督管理规定(讨论稿)》在通过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网站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中,遭到吴立群等8位普通市民的强烈质疑。12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对外公布的“2003年下半年地方性法规、规章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情况时透露,市法制办采纳了部分市民的意见,决定不再出台此规定。《北京市外地建筑企业在京施工监督管理规定(讨论稿)》要求,外地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规定,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和极端事件发生。如果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和极端事件的,不仅责令改正,还要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1至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建设工程投标,并由市建委予以公告。此外,施工工程如果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也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至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建设工程投标或承接工程的处罚,并由市建委予以公告。该讨论稿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有专门歧视外地企业之嫌,而这种歧视性条款是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背道而驰。此次立法动议被普通市民“叫停”事件,一方面说明了公众的法制意识的进步与法制素养的提升,另一方面提醒政府部门在制订法规时应有相对审慎的态度,避免低级的缺陷,同时在立法之初就应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将立项的审定权交付给公众,这样既能保证立法的科学性,也能避免无谓消耗工作成本。


  罪不可赦 马加爵因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

  马加爵,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大学生,因制造了四起血案而成为了本月社会关注的焦点人物。4月22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马加爵故意杀人一案。4月2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月28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马加爵送达一审判决书,并对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宣判,判处马加爵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文杨、唐先和、邵渭清、黄燮梅、杨绍权、马存英,即被害人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的父母每家人民币两万元。

今年22岁的马加爵,系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2004年2月上旬,马加爵在云南大学鼎鑫学生公寓与其同学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等人为琐事争执,认为邵瑞杰、杨开红等人说自己为人差、性格古怪等,并认为自己在学校的名声受到诋毁,原因都是邵瑞杰、杨开红、龚博等人所致,感到很绝望,于是决意杀害邵瑞杰、杨开红、龚博,因担心同宿舍的唐学李妨碍其作案,决定将4人一起杀害。被告人马加爵购买了铁锤,并制作了假身份证,到昆明火车站购买了火车票,以便作案后逃跑。2004年2月13日至15日,被告人马加爵采取用铁锤打击头部的同一犯罪手段,将唐学李等4名被害人逐一杀害,并把被害人尸体藏匿于宿舍衣柜内。马加爵作案后于2月15日晚乘坐昆明至广州的火车逃离昆明。经公安部通缉,被告人马加爵3月15日晚被海南省三亚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从马加爵被通缉到其被捕直至推向审判席,马加爵一直是大家的关注中心,媒体对其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杀人动机、精神状态、逃亡历程等等进行了事无巨细的报道,同时,社会上各式各样的评说也充斥着各种可以听见、可以看见的媒介中。也许,面对与自己朝夕相处近四年,有着类似经历,对未来新生活充满渴望的四位同学,马加爵竟能举得起铁锤狠下杀手确实有着许多可以原谅的原因,但对着痛不欲生的四个受害人家属和马加爵自己的家人,以及由此案带来的其他种种不良后果,用法律严惩马加爵或许是最好的结果。

期待享受平等权 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一审有果

在经过了三个多月的等待后,4月2日,全国法院受理的第一起因“乙肝歧视”引发的行政诉讼案,在安徽省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决确认,被告芜湖市人事局在2003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招录过程中作出取消原告张先著进入考核程序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依照法律规定,该行政行为应予撤销,但鉴于招考工作已结束,故该行政行为不具可撤消内容。因此,原告要求被录用至相应职位的请求未获支持。

该案原告张先著是安徽省芜湖县一名大学毕业生,在去年的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在所报考的芜湖县委办公室经济管理人员所有应试考生中,其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名列第一,然而他却因为在随后的体检中被查出感染了乙肝而没被录用。在申请行政复议不被受理后,张先著于2003年11月10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03年12月19日,该案一审开庭审理。

就此案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来看,许多专家和乙肝患者期待的法律与“乙肝歧视”现象的正面交锋,并未出现。有关专家指出,一审法院判决的前提是肯定了《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合理性,而对人们事先最为关注的对“乙肝歧视”本身的是非判断,法院并没有直接给出答案。因此,将此案作为第一个乙肝歧视的审判案例,实际上有些名不副实。

据报道,被告芜湖市人事局于4月16日正式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不管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最终结果如何,对于我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此案能够引起国家和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个特殊群体的重视,已经是难能可贵,而其引发的对公民平等权的关注更不可小瞧。

法办黑心人 阜阳二十多人涉嫌经销伪劣奶粉商被刑拘

据阜阳市政府初步核查,自去年5月份以来,有171名婴儿因食用劣质奶粉出现营养不良综合症,其中因并发症死亡13人,仍在住院治疗的儿童两名。安徽阜阳等地劣质婴儿奶粉事件曝光后,温家宝就劣质奶粉事件作重要指示:一、国务院责成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组成调查组,对阜阳等地劣质婴儿奶粉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彻底查清劣质奶粉的生产源头、销售渠道和销售范围,并对受害儿童采取妥善医治措施。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触犯刑律人员要依法严厉惩处,并公开曝光。三、要从查处劣质婴儿奶粉事件入手,继续把食品药品的专项整治作为今年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4月22日上午,安徽阜阳市中级法院正式受理一起状告不合格奶粉经销商的侵权索赔案件。阜阳市颍上县盛堂乡盛堂村出生仅4个月的婴儿童雪婷作为原告,向被告索赔损失20万元。截至4月27日,安徽省阜阳市已有二十多人因制售劣质奶粉被刑事拘留,多名失职人员已受到撤职等严厉处分。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杨振江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办此案背后的腐败犯罪。该起事件引发了大家对目前食品安全及其管理状况的拷问和思考,并深切地盼望中央政府对目前的食品安全体系进行彻底“大修”,其内容应该涉及立法和法规修订、设立强力主管机构并重新布局、监管环节进一步细化以及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等。

新型案件历经磨难 法院受理银广夏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

4月20日,证券市场投资人诉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已由人民法院正式受理。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向已经提交起诉状的原告人发送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并向被告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据了解,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向原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时,还同时送达了《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提起诉讼的投资人,在民事纠纷案件中,由于原告诉讼请求不适当、提供证据不充分或不符合规定以及被告没有充足的财产可供执行等因素可能带来的诉讼风险,以切实维护投资人的利益,避免其遭受新的损失。据悉,要求银广夏给予赔偿的投资人有8万之多,要求赔付的金额少则万元,多则千万元。2001年8月,银广夏虚假陈述被曝光。2001年9月,高法作出了对因内幕交易、欺诈和操纵市场等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暂时不予受理的决定。2002年1月,高法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凡是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做出生效的处罚决定,因虚假陈述行为引发的民事侵权赔偿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和审理。2002年4月23日,中国证监会做出了对银广夏的处罚决定。

偷税难逃罪 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一审定罪

因影星刘晓庆的作用力,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一直牵动大家的目光。由于此前晓庆公司和公诉机关分别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的申请,此案的审理过程是一波三折。4月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偷税罪判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罚金人民币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被告人靖军有期徒刑3年。法院审理查明,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纳税义务人,于1996年至2001年期间,违反税收征管规定,偷逃各种税款共计人民币6679069.6元。被告人靖军于1996年9月至2001年在被告单位任总经理的职务,主管财务工作,对任职期间单位实施的偷税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在1997年、1998年、2000年拍摄电视连续剧《逃之恋》《皇嫂田桂花》过程中,将已代扣的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共计人民币418574.43元隐瞒,不予代为缴纳。

疯狂蛀蚀国库 潮阳“朱氏兄弟”虚开税票近4亿获死刑


按照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自觉申报,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偷、骗、抗税都将被依法查处。4月9日上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899亿余元,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的广东潮阳“朱氏兄弟”,被湖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现年39岁的朱明州,初中文化程度,广东省潮阳市农民。为非法获取钱财,朱明州注册成立三家公司,从1996年3月至2002年7月,先后为235家单位和自己的武汉广泰经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030份,价税合计人民币1.6亿余元,其中税款合计人民币两千四百余万元,并按虚开票面总金额的0.5%-2.5%收取手续费,牟取非法暴利。

现年30岁的朱明桂,系朱明州的弟弟。为非法牟利,朱明桂采取与其哥哥朱明州相同的作案方式,于1998年11月至2000年8月,伙同他人为195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76份,价税合计人民币1.1亿余元,其中已抵扣税款人民币一千四百余万元,为自己的湖北黄梅佳美服饰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人民币1.1亿余元,税款人民币一千六百余万元。2002年1月,朱明桂因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万余元,被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在服刑期间,朱明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亿余元的罪行被深挖暴露出来。

双重身份易错位 成都宣判全国最大律师贪污案

我国迄今为止最大一起律师贪污案14日在四川成都锦江法院一审宣判,原四川成都高定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志伟因犯贪污罪被判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赃款予以追缴。宣判后,谢表示不服将上诉。谢志伟是原四川成都高定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又是该省某大型国有企业的员工,并在单位上享受副处级待遇,可他却充分利用企业“收购”自己当主任的律师事务所之机,大肆贪污公共财产166.34万元。

这起律师贪污案在全国律师界引起了极大震动。对于谢志伟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是不是贪污罪的主体,集团与高定所间的关系如何界定等等的争论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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