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乙肝歧视第一案有结果 歧视能否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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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县青年张先著于2003年6月30日参加了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的是芜湖县委办公室经济管理人员,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在近百名竞争者中排名位于前列,然而在随后的体检中却被检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去年9月25日,芜湖市人事局正式宣布:张先著因体检不合格不被录取。11月10日,张先著正式向芜湖市人事局所在的新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人事部门“歧视乙肝患者”。此案是我国公民首次运用行政诉讼的法律手段维护乙肝患者的权益,因此被称为全国“乙肝歧视”第一案。

  CCTV.com综合消息:众人瞩目的“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在延迟了3个月后,日前安徽省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被告芜湖市人事局在2003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招录过程中作出取消原告张先著进入考核程序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但鉴于招考工作已结束,故该行政行为不具可撤消内容。因此,原告要求被录用至相应职位的请求未获支持。


  乙肝病毒携带者生存状况:

  全球约有3.5亿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我国这个数字大约是1.2亿,也就是说每10个人中可能就有1个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个庞大的人群除了要对付病毒,还要应对就业、升学和婚姻等生活的困扰。

  状况之一:“状元”状告人事局

  2003年12月安徽省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此案是因为张先著2003年6月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都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然而当地的芜湖市人事局并没有录用他。张先著因此状告芜湖市人事局。

  状况之二:大学生刺杀公务员

  2003年1月浙江大学农学系毕业生周一超报名参加了嘉兴市秀丽区人民政府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在顺利通过笔试、面试后,周一超由于“乙肝小三阳”而未能通过体检,因而怀疑招录工作的公正性,他愤怒之下持刀杀死了一名负责招录工作的经办人。9月4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周一超死刑。

  状况之三:坎坷求职路

  阿满(化名)在应聘一家银行的考试中,他出色的表现让主考官非常赏识。但是,因为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所以不予录用。接着,阿满又应聘了一家大型公司。笔试、面试顺利通过后,阿满手里拿着公司开出的体检介绍信,感觉沉甸甸的。他犹豫了很久,最终找了个朋友替他去体检。阿满说,他不想再去投简历了,每次都是笔试、面试,接着肯定又是体检,又要抽朋友的血。

  状况之四:不堪压力步绝路

  2004年1月西安某高校一名硕士研究生在宿舍楼跳楼,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该校有关部门已向媒体证实此消息,据称该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因不堪疾病带来的巨大压力而走上绝路。

  是不是携带的乙肝病毒就意味着他丧失的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的机会,他就该被另眼相看呢?人们争论的焦点也在这里。张先著这个“乙肝第一案”审理的意义也在这里。

  乙肝歧视第一案 开司法程序解决就业歧视纠纷先河

  司法界人士还是对此案给予了较高评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杨荣生认为,人民法院将人事部门的公务员录用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开了司法审查该类行为的先河。另有专家认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就业歧视纠纷,有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促使政府带头摒弃就业歧视,使宪法上的平等原则落到实处,确保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障。

  一审结束后,尽管被录用至相应公务员职位的请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但原告张先著表示将不再上诉。他认为,通过此案唤起社会对全国众多乙肝患者正当权利的重视和重新审视的目的,已经达到。张先著在接受采访时说,“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就已经觉得很欣慰。” 他的勇敢让一个1.2亿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庞大群体终于不再畏惧无知者无端的歧视,将多年来掩盖其身的一块面纱彻底掀去,让人们开始愿意去了解他们到底处于怎样的一种状态。

  重视民意 政府带头摒弃就业歧视

  张先著对芜湖市人事局提起行政诉讼后,浙江、四川、福建、广东等省已修改了当地公务员录用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有关规定,国家人事主管部门也正在制定统一的国家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

  从湖南省2004年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情况会上获悉,湖南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体检录用标准。新标准中一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规定是,肝功能检测为单纯“小三阳”的报考者为体检合格。此外,新的体检录用标准对一些可以治愈的慢性疾病,如慢性肠炎、慢性副鼻窦炎等,也都排除在不合格之外。湖南省人事厅副厅长杨春林介绍,此次录用体检标准修订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同考生的正当权益、合理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力求宽严适度、便于操作。”

  浙江省在2004年公务员招考中,不再笼统地拒绝所有乙肝病毒携带者,从而成为继江西、广东、四川之后全国第四个向“无传染性乙肝病毒携带者”敞开公务员大门的省份。若报考者在乙肝检查中测出“小三阳”,将加测HBV-DNA,即检查乙肝病毒是否有传染性。若加测结果呈阳性,说明人体内有活动性的复制病毒,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体检不合格;而阴性则无传染性,仍能被录用。

  医学常识告诉人们,乙肝病毒携带者无需经过特殊治疗,只要定期复查就可正常工作、生活,乙肝病毒主要是通过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性传播,不会对周围的人群构成直接危害。

  福建省医学会肝病分会常务委员、福建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内科学副教授刘豫瑞介绍说,乙肝病毒携带者与同事、同学之间一般性的接触不会有什么问题,乙型肝炎不会通过谈话、接触而传播。如果接触者已经打过乙肝疫苗,体内产生了表面抗体,他和携带者怎么接触都不会被传染。同时,乙肝病毒感染者只要是肝功能正常,工作能力不会受限制,可以正常工作生活。

  据流行病学调查,目前全国共有1.2亿人是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我们每一个人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态度都会影响到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整个社会只有更加宽容、更加平等地对待这些乙肝病毒携带者,我们这个社会才能够孕育出一种宽容、健康和理性的氛围。

责编: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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