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某卫生院拒为客户增加乙肝检测项目


消除乙肝歧视 观念还需进步

  6月4日,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全体69名在岗员工来到姜山中心卫生院进行全面身体检查,但该院体检套餐中没有“乙肝两对半”的检测项目,为此,中铁四局汪经理特别要求增加乙肝项目检测,该院体检中心主任钱华芳拒绝了这一要求。

  钱主任告诉汪经理,“卫生部规定健康体检非因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因职业特殊确需检测乙肝项目,应经卫生部核准。”钱主任耐心的解释道:“医学研究证明,乙肝病毒经血液、母婴及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不会导致乙肝病毒传播。所以,常规体检没有检测乙肝的必要。”听了医生详尽的讲解,汪经理欣然接受了医生的意见,并取消了乙肝项目的检查。

  据悉,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文,明确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后,姜山中心卫生院就主动取消了健康体检套餐中包括乙肝五项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在内的检测服务,并立即召开全体医务人员会议,明确要求:一、用人单位要求检测乙肝项目的,要出示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岗位证明,方可实施乙肝检测;二、个人要求乙肝检测的,受检者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三、有关检测乙肝项目的检测体检报告应密封,由受检者自行拆阅;四、广泛宣传乙肝科学知识以及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权利的法律、法规、规章,让老百姓看得懂、易接受、印象深。

  该院朱绥院长告诉笔者:要真正消除“乙肝歧视”,我们要做的远远不只是删除体检中的一两个指标,全社会观念的转变也迫在眉睫,取消1.3亿人的乙肝“门槛”将有利于让13亿人跨过自身的那道心“槛”,走出歧视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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