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用药的“四项原则”



解放军 302医院医学博士 刘士敬


  目前,治疗乙肝尚存在许多不合理的用药情况,大约20%~30%乙肝患者病情加重与不合理用药有关。不少病人因为误治、乱治以及“自治”导致病情加重。因此,乙肝用药需要掌握“四项原则”:

  讲究安全性

  治疗乙肝用药首先要强调安全性,乙肝患者病情易变化,疗程漫长,单一用药难以达到治疗目的,现多采用联合治疗,用药安全是首要的。多年以前曾经使用的多种肝炎用药,后来被证实是不安全的,例如阿糖腺苷、膦甲酸等,都有可能引起肾功能损害。目前使用的干扰素、拉米夫定等,同样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果使用不当,选择不当或擅自停药都可能导致病情加重。

  中药也同样存在着不安全因素。有些中草药和中药制剂被证实具有明显的肝损作用,例如中草药苍耳子、贯众、雷公藤、天花粉、肉豆蔻、薄荷、川楝子等;中成药有小柴胡汤、复方青黛丸、消核片、克银丸等。因此,要避免滥用和超期、超量服用,对于民间验方、偏方一定要慎用,以防中毒。有药物过敏史或属过敏体质的患者,一旦出现药物性肝损害,一定要终止该药物使用,及时前往正规医院诊疗。

  追求有效性

  现在不少乙肝老药,例如口服的泛昔洛韦、无环鸟苷等已被证实为无效,现已逐渐淘汰。目前作为治疗乙肝的主打药物——抗乙肝病毒药物,公认的只有干扰素、拉米夫定等几种,其他标榜具有抗乙肝病毒性质的药物,目前尚未得到一致认可。

  另外,成百上千种所谓“保肝药物”,只有一部分具有改善肝功、减轻肝脏炎症反应的作用。所以患者用药,必须认真选择,千万不能草率鲁莽,万不可轻信广告和其它各种宣传。

  提倡经济性

  治疗乙肝花费大、药物贵是众所周知的,乙肝患者病情反复无常,用药不断,不少患者因病致贫。因此乙肝患者用药一定要精打细算,少花冤枉钱。例如具有保肝降酶功能的药物非常多,选择用药时,一定要考虑到经济承受能力,货比三家,选择价廉物美的药物,如甘利欣注射液。

  许多新药远期疗效未定,加上价格十分昂贵,不宜作为一线药物推荐试用。例如阿德福韦,国家药监局尚未正式批准该药进口上市,不少患者听说这种药物疗效好,可以替代拉米夫定,于是耐不住性子,四处打探求药。有的还从海外自行购药试用,耗资巨大,但是缺乏指导,对于用药的注意事项、剂量、疗程等一概不知,用药后期的不良反应难以预测。

  掌握适当性

  合理用药适当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适当的药物 根据疾病与患者机体条件,权衡多种因素利弊,选择同类药物中最为适当的药物。例如早期肝硬化患者,选择抗病毒联合抗肝纤维化药物同时使用,疗效最好。

  适当的剂量 干扰素治疗乙肝非常普遍,剂量的把握十分讲究。如果剂量太小,难以奏效;如果剂量太大,药物毒作用过强,患者身体难以承受。一般认为中国人的合适剂量为500万~600万单位/隔日1次使用。适当的时间 例如长效干扰素每周使用1次,可以确保一周内患者血液中药物浓度基本保持在有效范围内,可以给患者减少痛苦和麻烦。

  适当给药途径 必须综合考虑用药目的、药物性质、病人身体状况以及安全经济、简便等因素。口服给药既便利,又经济,而且病人少受痛苦,相反静脉滴注不提倡轻易采用。

  适当的病人 治疗乙肝强调个体化、因人施治的原则,譬如干扰素的治疗对象,一定要求病情处于转氨酶升高、乙肝病毒复制指标阳性的患者;重度或重型的乙肝患者不宜使用干扰素治疗。

  适当的疗程 按照治疗学原则,规定药物治疗的周期。抗乙肝病毒治疗和抗肝纤维化治疗都是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疗效明显时,不能擅自停药,必要时延长治疗,以获得稳定持久的疗效。例如用拉米夫定和干扰素治疗乙肝,疗程需要在1年以上。

  但有些药物却不宜长期使用,要避免延长给药时间,减少蓄积中毒、病毒耐药性、药物依赖性等不良反应的出现。例如乙肝患者一旦感冒发烧,消炎药物使用一定要采取“短平快”原则,做到病除药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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