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之六:乙肝携带者为什么不要治疗
乙肝病毒携带者要不要治疗讨论之六
2005.04.25 5版 医生论坛:探求 编辑:周环
“乙肝病毒携带者”曾被称为“乙肝病毒健康携带者”。一些学者提出需要治疗的理由,多是以肝穿活检病理改变为依据;另外一些认为不需要治疗的,是以无症状,无免疫性损伤,肝功能正常的临床实际而主张的。一个是查病理,一个是看临床,二者未必统一,争议在所难免。
我认为不应该用药治疗的理由:
1.有些“带毒者”能够终身携带而不发病,因而不需用药。这类人大多是母婴垂直传播感染,出生后对乙肝病毒表现出免疫耐受状态。随意用药治疗,可能会人为打破这种免疫耐受,以至得不偿失,遗憾终身。
2.有些“带毒者”是处在病毒高复制状态下。高复制状态是指血清中病毒标志物为大三阳(或双阳)、基因载毒量达到(1-9)×10(9-11)拷贝/ml的高额数值,多为45岁以前的中青年及少年患者,肝功能多次检查均正常,平素无任何不适。如果把他们当作病人对待,每天服用抗病毒药,而且要服1~3年,近于一种摧残,又不能够杀灭、清除乙肝病毒,且有一定毒副作用(有过肝坏死报道)和病毒发生变异的令人棘手的问题,因此这类人群同样不必治疗。
3.“带毒者”处在低复制状态下,其他均属正常,也没必要用药治疗。凡经检查为小三阳,小二阳或单项表面抗原(HBsAg)阳性HBV-DNA定量检查结果为(1-9)×10(4~5)拷贝/ml载毒量,或病毒基因定性检查为弱阳性及阴性,肝功能正常,无症状者,均属于病毒低复制状态。其中部分人45岁以后自然转化为低复制状态(有资料表明50岁以后的尽管没用过药,也很少能查出“大三阳”来)。还有一类单项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而无病毒基因(HBV-DNA定性阴性),显然这种类型澳抗阳性(HBsAg+)更不需要治疗。
“带毒者”可以不用药治疗,但不等于不管不问,任其发展。免疫耐受者可分成四期:一是免疫耐受期,二是免疫清除期,三是免疫转换期,四是免疫逃逸期。第一期时,无需用药。进展到第二期,伴有肝细胞的免疫损伤,出现转氨酶升高的肝炎表现,这时才是给予抗病毒治疗的最佳时机并辅以保肝药。但有些患者觉察不到这种变化,就需医者嘱其定期检查,动态观察,这个时限可能是几个月或几年十几年甚至是终身。
据第二次全国肝病会流行病学报告,我国乙肝病毒感染率占所有人群58.96%,推算我国约有6.9亿人感染过乙肝病毒。不过,①约有25%病人发生有效的“中型免疫反应”临床上以急性乙肝形式,靠自身免疫力能有效清除病毒而获痊愈,并产生保护性抗体。②约65%病人感染乙肝病毒后,仅出现一过性亚临床形式而痊愈。他们多是体内已有特异性抗体可将病毒直接杀伤(亦称中和掉)予以清除(如及时血检可发现表面抗体暂时弱阳性或很快消失)。③仅有10%成为慢乙肝患者,肝活检可显示有中轻度炎症表现,应纳入慢乙肝范畴去治疗用药,但往往疗效不佳。
河南中医学院内科教授李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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