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期肝癌患者捐遗体一波三折
乙肝患者捐遗体一波三折
善良的蔡旭丽遗愿得以实现,但乙肝病人能否捐献遗体则引发争议
本报记者 张 妍
蔡旭丽在签署遗体捐献志愿书后与丈夫的合影。(市红十字会提供)
3月1日中午,还没满31岁的蔡旭丽因晚期肝癌在深圳某医院去世了。按照蔡旭丽的生前意愿,她和家属在2月10日就填写了市红十字会的《器官捐献志愿书》,表示死后将自己的遗体捐给深圳大学医学院作教学科研之用。可是,就在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协调员高敏赶到医院准备接收遗体时,医院却提出蔡旭丽生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遗体捐献受限,不同意市红十字会和深大医学院接收。后来经过多方沟通和家属的积极争取,昨天下午,蔡旭丽的遗体捐献终于顺利完成了。
可是蔡旭丽遗体捐献受阻引起了一个多方关注的话题,乙肝携带者能不能捐献遗体?遗体会不会传播乙肝病毒?
善良客家女要求捐献遗体
去年8月,医院的一纸诊断书对于蔡旭丽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肝癌中晚期”,蔡旭丽抱着只有8个月大的女儿痛哭失声,她不愿意离开可爱的女儿,也不愿意离开深爱她的丈夫,可是疾病已经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
蔡旭丽出生在丰顺县,她与丈夫丁先生是青梅竹马。丁先生说,读中专的时候,蔡旭丽就不幸发现感染了乙肝病毒,他也十分清楚。“她一直控制得很好,病毒复制也呈阴性”,通过对乙肝传染知识的了解,“只要我注射了疫苗就不会被传染”,丁先生还是义无反顾选择了跟蔡旭丽在一起。
4年前,两位年轻人组织了小家庭。2008年初,两人的爱情结晶诞生了。“在剖腹产的时候,蔡旭丽的检查结果,病毒的复制性也是很低的。”女儿出生后也没有发现携带乙肝病毒。
在得知自己即将不久于人世后,蔡旭丽就作出了一个让家人都很诧异的决定,要捐献器官和遗体。“开始时,不仅她的父母反对,我也很不理解”,丁先生告诉记者,蔡旭丽十分坚持自己的想法,认为人走了什么都没有了,如果还能给其他不幸的人带来一点帮助的话,也就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蔡旭丽一次又一次地说服着自己的家人,终于在2月10日,病情已经急转直下的时候,丁先生点头同意了,还通知了高敏前来为蔡旭丽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志愿书时,高敏知道了蔡旭丽的病情,她很遗憾地告诉蔡旭丽,按照有关规定,不能接受乙肝感染者的器官,只能接受遗体捐赠,用于教学科研。
医生提异议不准遗体捐献
3月1日上午,蔡旭丽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她感觉到随时要离去,就要求丈夫一定要记得通知高敏前来接收自己的遗体。高敏告诉记者,自己是在中午12时多赶到医院的,当时蔡旭丽尚有意识,看到她走进病房后,蔡旭丽拉着她的手,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未几,深圳大学医学院教授王军赶到了医院,准备用专用车辆将蔡旭丽的遗体拉走。这时,医院有关医生提出了异议,蔡旭丽是乙肝感染者不能捐献遗体。
在协商过程中,王军要求看一下蔡旭丽的病历。王军表示,蔡旭丽的乙肝常规五项中的滴度非常低,他认为,蔡旭丽已经几乎没有传染性了。再说,医学院接收了遗体后要进行反腐处理,还要将遗体保存在杀菌的溶液中,遗体是不可能再传播乙肝病毒的。
可是,医院医生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蔡旭丽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属于病毒性肝炎,是国家乙类传染病。
双方争执了3个多小时,最后还是决定把蔡旭丽的遗体暂放在医院的太平间,等待进一步沟通的结果。
专家认为遗体不会造成传染
昨天上午,记者就蔡旭丽遗体捐献受阻的问题采访了广东省解剖学会副主委、南方医科大学教授、博导原林,他从事解剖学研究工作33年。他说,蔡旭丽这种乙肝病毒携带者,各项生化指标都很低,与正在传染中肝炎患者不同,本身已处于稳定,传染性很低。加上从教学科研使用的角度来看,乙肝携带者的遗体更加是安全的。他说,国际公认的,福尔马林对所有的细菌、病毒都有强大的灭活作用,经过一定时间的反腐处理后,遗体根本不会造成传染。
昨天下午,经过多方沟通、协商,丁先生与高敏一道前往医院办理了相关手续后,蔡旭丽的遗体得以顺利送往深大医学院遗体库。望着遗体运送车远去的背景,丁先生长长地舒了口气,“终于为她完成了最后的心愿。希望经过这次的波折,乙肝携带者捐献遗体能够更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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