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医保报销
解读新出台的医保新规定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报销
从4月1日起,本市医保参保人员进行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和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将纳入到医保报销范畴。这一消息发布后,引起了本市参保人员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一些危重症患者纷纷给本报打来电话,询问这一新规定的具体内容。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副处长王培亮,请他解读新出台的医保新规定。 日前,市劳动保障局出台了《关于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报销试行办法》,并从4月1日起执行。这就意味着4月1日之后,本市医保参保人员进行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和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将纳入到医保报销范畴。这一举措将解决这一部分医保危重症患者“看病贵”的难题。
两种危重症
纳入医保报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副处长王培亮介绍,此次纳入医保报销的两类危重病症具体包括: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及造血干细胞移植费用,都于4月1日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这将使这两种危重症的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进一步得到减轻。同时,享受公费医疗人员进行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也按这一办法报销。
住院费用
最高可报销17万元
王培亮介绍,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京医保发[2000]18号)的文件规定:“对于‘器官、组织移植’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包括肾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共6种”。肝脏移植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没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同时规定,由于肝脏移植和造血干细胞移植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服抗排异药等,也没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肝移植和造血干细胞移植成为日渐成熟的诊疗技术,参保人员对将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及造血干细胞移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要求越来越强烈,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也屡有提案、建议涉及此问题。据调查,全市有十几家医院开展肝移植手术治疗,属于本市的患者达到400人左右,肝移植手术费在20-25万元。术后第一年抗排异治疗费用约为4-5万元,维持治疗中的抗排异治疗费用约为2-3万元。同时有些患者还需要服抗病毒药物,总体上讲,个人医疗费负担较重,个人和家庭难以承受。
王培亮表示,目前门诊大额报销的最高限额每年2万元基本可以满足。退休职工门诊费用超过1300元,可报销85%-90%,在职职工门诊费用超过2000元,可报销50%。王培亮还介绍,造血干细胞移植一般属于住院费用,通过医保统筹基金最高可报销7万元,通过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最高可报销10万元,超出17万的部分,患者自行负担。
“我们算过一笔账,除去器官源取材费、供受双方配型费等自费项目,单单移植的费用,17万应该差不多够了。”王培亮表示。
造血干细胞移植
需符合适应症才能报
据介绍,参保人员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但参保人员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必须符合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适应症等适应症之一。
同时,参保人员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
肝移植手术费
不在报销范围
王培亮介绍,参保人员实施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手术住院当次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到非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未办理就医手续发生的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此外,造血干细胞移植中,器官(组织)源的取材费、运输费、供受双方的配型费及其他与供体有关的费用,仍属于自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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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人群得到
实实在在的利益
据解放军302医院医学博士刘士敬介绍,肝脏疾病发展有“肝炎—肝硬化—肝癌”三部曲之说,的确有一部分乙肝患者会按这样一过程发展,乙肝的最大威胁就是有少部分患者会逐渐演变成为肝硬化甚至于肝癌,肝硬化晚期失代偿阶段以及肝癌的早期阶段,肝移植是唯一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举措,但是目前肝移植的手术费用以及术后维护需要大量经费,一般患者难以承受,这使得一些晚期肝病患者失去了重获新生的希望。北京市把肝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费用纳入到医保报销范围,无疑是给了这部分患病群体的希望,也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费负担,让他们受益。刘博士还形象地给记者打了一个比方:如果把肝移植手术比喻成家庭购买的一辆新车,那么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的费用就好比是这辆新车的日常养车、维护等的费用,这笔费用是巨大的。一般情况下,肝移植术后第一年抗排异治疗费用约为4-5万元,维持治疗中的抗排异治疗费用每年约为2-3万元。并且,进行肝移植后必须使用抗排异治疗来控制和稳定病情,这个治疗费用是终生的。因而,常年累月的术后抗排异治疗的费用是非常巨大的。对患者个人来说,报销这一部分医疗费用更显得意义十分重要,通俗地说,是将他们维持生命的这笔费用纳入了报销范围。
好政策
减轻了我的负担
本市参保人员王建铭是我国第一位肾移植术后又成功施行肝肾联合移植的患者。2001年12月15日,经过15个小时的手术,他被顺利切除病肝,移入新肝后开放血流效果十分满意。其后,一颗鲜活的肾脏又被植入体内。手术圆满成功。经过有惊无险地度过了感染、排异等危险期,术后复查两个脏器迅速恢复功能并开始正常工作。
王建铭告诉记者,由于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未列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给他的家庭带来了非常重的经济负担。而这一次市劳动保障局出台的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到医保报销政策,对像他这样的参保人员来说,真是给他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我现在吃的一种抗排异的药一月就得花去4000多元,一年就是5万多元,全是自费,不能报销,这给我的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经济负担,这一次出台的政策真是让我如释重负,现在就盼着4月1日能早点到来,到时候,一年就能给我多报销2万多。”满含热泪地王建铭激动地对记者说道。
名词解释
肝脏疾病发展到晚期危及生命时,采用外科手术的方法,切除已经失去功能的病肝,然后把一个健康肝脏植入人体内,这个过程就是肝脏移植,俗称“换肝”。肝脏移植已经成为治疗终末期肝病的惟一有效方法,肝脏移植已经成为治疗晚期肝病的一种常规手段。
世界上的第一例肝移植手术于1963年在美国丹佛市进行。目前,世界上接受肝移植手术的患者总数已超过10万例,中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展肝移植手术以来,截至去年完成的肝移植达到1800例,一年存活率达85%,5年存活率达65%。
造血干细胞移植
造血干细胞移植是从20世纪50年代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医疗技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方法,是将一个健康人的造血干细胞从血液中分离出来,通过静脉输入的方法,移植到白血病患者的血管里,以重建患者的造血功能和免疫功能。据了解,在移植手术之前,患者需要接受大量的化疗,以摧毁自己血液里异常繁多的白细胞。而在移植手术以后,还要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以强迫自己的身体接受他人的造血细胞。
摘自北京劳动就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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