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肝移植)手术之“怪现状”
乙肝病亡者的肝植给人,器官移植岂能当儿戏?
奥一资讯
器官移植手术三大人为“杀手”
■不负责任地使用不良供体
■不合格医院胡乱上马
■不注重患者并发症预防和术后随访
有调查显示,广东省是我国肝病、肾病高发省份,广东省的肝病发病率占17%,超过全国10%的平均水平,而地处热带又导致广东成为肾病多发区。因此,广东省的肝、肾移植手术也“非常兴旺”。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器官移植手术看似“繁华”的表象背后,存在着诸多问题:由于操作不当导致“二次移植”;医院为求利润冒险用“边缘”供体……今年卫生部将出台《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广东省专家认为广东的器官移植准入门槛“应该定得比全国更高”。
器官移植当儿戏 二次开膛重返工
我国被称为肝移植大国,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则是广东省肝移植数量最大的医院。据记者了解,该院每年从省内其他医院接收的器官移植“二次返工”病人占了不小比例。“‘二次返工’的病人要花大量的钱、二次开膛受苦。一定比例的‘二次返工’是病人本身异体器官排斥大造成的,但更多的还是因为首次移植操作不当。”据广东省肝移植专家、中山三院院长陈规划介绍,移植操作不当包括不合格医院胡乱上马、不注重患者并发症预防以及术后随访,还有的医院为赚钱采用“边缘”供体”。
“我们医院每年都收到很多其他医院转来进行再次移植的病人,属于异体慢性排斥的并不多,大多数都是本身可以避免‘二次移植’,但由于医院操作、管理不到位只好再次上手术台的无辜患者。”陈规划如此说道。
“肾移植一般只要两小时,有个医生连续做了五小时,害得病人差点死亡。像这样长时间器官移植手术对病人是非常危险的,而不合格医院则无法避免这些,有的做肾移植的病人就死在手术台上。”广东省一位深谙内幕的业内人士如是介绍。
某医院一共做了两个肾移植手术,结果一个死亡、一个截瘫。了解内情的医生说,其实两例都是完全可以做好的。“第一个肾移植病人手术成功。但送到ICU时,医生根本不了解肾移植,见到病人有小便出来便为病人输液,输液量大,而且输的速度还特别快,结果病人死于心力衰竭。”其他医生惊呼:“连患者出多少小便就输入多少液体都不知道,简直不可想象!”
曾某(化名)是名29岁的尿毒症患者,肾移植术前麻醉师不知其做过血液透析,为其实施硬膜外麻,结果引起脊髓腔血肿,手术成功了,但血肿压迫神经,导致病人截瘫。据专家分析,器官移植现在一般都倾向于实施全麻,而且病人术前做过血透易引起出血,按理更应全麻,这些麻醉师都应该掌握;如果是合格的医院也会及时清除病人血肿,这些都可避免悲剧发生。
器官移植手术之“怪现状”
之一:乙肝病亡者的肝 照样装进别人肚
广东省肝移植专家、中山三院院长陈规划认为,导致患者“二次返工”的第一个“敌人”就是部分医院不负责任地采用“边缘”供体(即质量不佳、风险较大、勉强可用的供体)。“行内都知道器官移植最重要的就是供体质量,而很多医院追逐利润,将不太合格的器官也拿来做移植手术。”
陈规划透露,有的医院使用“边缘”供体,给病人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医学上是规定了器官热、冷缺血最长时限的,但有的医院根本不考虑这么多,照用热缺血时间过长、冷缺血太久的器官。”他说,有的医院还曾把带有乙肝病毒的肝移植给了患者。
“盲目追求利益也就不能保证治疗效果了。”陈规划认为,正是供体质量不好直接导致患者术后并发症不可挽回、器官康复困难、器官功能丧失甚至病人死亡等后果。
某医院要为病人做肾移植,取回来供体肾后发现肾里面有肾结石,于是掏出肾结石照样把肾装在病人身上。
医院滥用“边缘”供体,有的甚至将已死亡乙肝病人的肝移植给患者,患者在接收肝的同时也接受了“附带品”———乙肝病毒。
虽然器官移植手术存在这些问题,但令人惊讶的是,器官移植手术很少有病患状告医院,原因之一就是病患取证难。
“病人、家属很难‘联想’到是医院操作不当,也很难找到证据。”据某位熟悉业内操作的人士告诉记者,“虽然供体肾有问题,但医院已经提前‘买单’,反正最后是患者承担,医院当然照做手术,这就是转嫁损失。”而像供体不合格这类情况只会被完全掌握在医院有关负责人“心里”,一般人根本无法鉴别和取证。
该人士指出,做器官移植的病患鲜有投诉、状告医院的,虽然不合格医院不少、器官移植漏洞很多,但大多数患者都默默承受、消化痛苦。
之二:不管病人行不行 移植手术滥施行
做器官移植手术的病人面对的另一个“敌人”则是不合格医院胡乱上马、不注重患者并发症预防以及术后随访。“一些肝癌病人生命已经接近尾声,身体根本经不起手术折腾,手术并发症机率相当高、死亡率也很高,但有的医院还是劝不明就里的家属先做了再说。”对此,陈规划提出质疑:“肝癌病人起码有三种选择:切除肿瘤、其他治疗、肝移植。医生应该懂得晚期肿瘤做移植总体效果并不好,为什么还非得做?”
他指出,还有的病人本身就有禁忌症,如全身感染等,一旦做手术也是死亡率、并发症机率相当高的,医院应该慎重考虑移植手术。“手术适应症的把握、操作技术都是医院综合实力的反映,而一些不规范的医院甚至连循证不同适应症、由此选择不同方案的工作都没做就匆匆做移植。”
有专家指出,移植前有很多工作要做,“如哪些疾病不影响手术而哪些影响;如手术时机选择何时最佳……某些医院统统不管不顾,只要有病人、有供体就做。”
“对于病人来说,手术康复期的护理和远期效果也很关键。”陈规划说,比如,围手术期处理得好可以减少并发症,有的医生和护理人员经验不丰富,导致本可避免的并发症全部都发作。”
但是,即使是由于人为护理不当导致并发症发作,医院的风险也非常小。据某位熟悉业内操作的人士告诉记者,“签手术同意书时医生就会告知家属有各种并发症,病人一旦并发症发作哪会想到是人为护理不当、本来可以全部避免?往往都认为是‘正常的’、因为早被灌输‘手术存在风险’、已提前做好‘坏结果’的心理准备。”
还有专家指出:“随访少的医院不在少数,因为随访工作量庞大,又不跟医院直接经济利益挂钩,当然没人肯做。”
“怪现状”之原因分析
给医院手术名额 也搞“太公分猪肉”
广东省医学会资质评估部部长毛晓玲的工作面临两大难题:既有来自上面机构对移植手术医疗标准的行政干预,又有来自下面医院对移植手术准入制度的视若无睹。
“给你名额,没条件也要上!”
“我们宁可门槛高,也不愿名额分配!”有医院负责人如此呼吁道。“行政指定可做移植手术的医院名额对病人没有好处。”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在准入制上依然实行“行政分配”和“医疗标准”两条腿走路,如规定粤西必须有几家医院做器官移植、粤东几家……
而有关人士认为搞名额分配就会产生腐败:“多家医院硬件、软件都具备了,却规定只有其中一两家能通过,为了自己医院能上,不少人会在幕后做手脚,这种条件下能不产生腐败吗?”
而更严重的是,“没达到标准的医院也可以给病人做移植。”该知情人士解释,在经济落后地区,当医院设备、条件根本不够准入标准,但因为“名额分配”允许做器官移植时,就等于“打肿脸充胖子”。
手术室不合格也敢操刀做移植
“据我所知现在广东省起码有十几家医院没有申请准入但也同样在做移植手术,而且几乎都是公立医院。”毛晓玲说,在器官移植领域私营医院胆子较小,反而是一些公立医院根本不申请准入就明目张胆地搞起来。“有的肝移植医院负责人甚至连医院需要具备什么条件都弄不清,认为只要拉一两个专家过来、有手术室就可以了。”
“一两个专家再‘牛’也没用,器官移植不是仅靠个人能力就可以完成的,它绝对是考验团体作战能力以及总体实力的。”毛晓玲说,这需要ICU、麻醉师、器官移植专家、护理人员、影像学诊断人员、病理检验员等各部门人员的共同支持。
虽然准入标准又严又细,但很多医院却不按牌理出牌,因为“评估部门不是行政干预,它带有非强制性,是要求行业自律的民间组织”。毛晓玲有些无奈地说:“申报靠医院自愿,他们不报我们也没办法。”
毛晓玲介绍,在全省申报做器官移植的50家医院里,有18家被砍下来,但是“一些被砍下来的医院也照样做器官移植”。淘汰的医院有的是团队水平不整齐,有的则是设备不行、技术欠缺、没有ICU和合格手术室,因为缺乏行政监督和惩罚,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继续操作移植手术。“有信心的医院都会申报,不报的一般都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合格。”毛晓玲说。
“缺乏监督的后果是目前完全没有数据显示广东省每个医院做了多少例器官移植手术,年存活率多少、并发症多少。”在记者采访中,有专家无奈地作上述表示。
另外,合格医院的医生每年都要参加省级以上继续教育,但也还是有部分医生根本做不到,因为医院不愿花钱。
对策展望:乡镇卫生院级别 将告别器官移植
据了解,今年卫生部将首次出台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将遵循八大原则,而其中关键的两点就有“公平公正”和“技术准入”。据了解,新条例将规定:只有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医疗设备和技术人员的医疗机构才能从事器官移植,今后乡镇卫生院等级别的医疗机构将不能开展器官移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目前不会强行推行一个地区只确定一家医院进行器官移植的措施,但一定要引进准入制度,只允许有条件的医院来做。”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全国条例的出台对业内是利好消息,可以用“硬”的法规监督、规范市场。但是“广东的准入标准应该是在参照全国标准的基础上比国家标准稍高”。
据参加卫生部组织的准入制讨论的广东省专家表示,国家标准尚在修订中,但有一个矛盾就是,一旦适应东部发达地区卫生条件,势必导致西部器官移植“上马”单位少、医学发展困难;如果“迁就”西部,则东部会有大批医院可以达标。因此,国家标准颁布下来后,广东省可能会根据省内医疗发展情况适度抬高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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