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特效药不良反应致死报道引起全国关注
本报“特效药”报道引起全国关注
外地患者关注本报报道
一位远在重庆的乙肝患者通过网络看到本报的后,特地打电话过来称,她也在服用替比夫定片,但未出现李立力的不良反应症状,之前,医生并未告知她需要注意些什么,说明书上的介绍,她也没细看,看到本报的报道后,她吃了一惊,“以后真得注意了,如果一旦出现CK值升高、肌肉疼等症状,就得警惕了。”
一位上海的患者打电话来表示自己也在吃替比夫定片,在担忧的同时感谢本报的报道提了醒。
肥东的杨先生服用替比夫定有些年头了,他介绍说,前后对比,替比夫定片的说明书上确实增加了不少不良反应的提示,尽管是亡羊补牢,但这样做才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
在看到昨日本报关于“乙肝转阴”的报道后,一位读者向记者爆料说,目前,我省或我市某些广播电台“健康专线”栏目充斥着治疗乙肝的夸大或虚假宣传,这是对患者的一种误导,有关部门该管一管了。另外,一些所谓的肝病“专家”把目标投向了广大农村的肝病患者,鼓吹“根治乙肝”、“全部转阴”,专门忽悠一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前不久,他回老家,就碰到了这样的“骗子”医生。这种情况也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
告完药厂将告药监部门
2008年底,孩子撒手人寰后,母亲林德琴忍着中年丧子的悲痛,一直在四处奔走讨说法。2009年初,林大姐与亲属首先找到医院,但院方推说责任在药厂,是药品说明书无不良反应之类的提醒所致。林大姐随后又找到替比夫定的生产厂家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厂方又一口咬定是医院的责任,是医生操作不当所致。无奈之下,林大姐将医院告上了法庭。随后司法鉴定结果出来,认为医院应该承担20%-40%的责任。经过庭外调解,医院一次性赔偿24万元。在与医院交涉过程中,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曾提出与医院一道,共赔偿40万元的想法,林德琴及家人没有同意,他们更想讨回应有的公道。3月9日林德琴起诉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一案将在北京开庭。
“除了药厂,国家药监局也脱不了干系。”林德琴代理律师、来自天霖律师事务所的程林表示,2008年10月,国家药监局在听闻替比夫定片的不良反应反馈信息基础上,下文给全国药监部门,但随后并没有监督药厂执行,使得处在国家药监局眼皮底下的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既不及时调整说明书,又不及时召回缺乏相关不良反应的说明书,直到2009年下半年,新说明书才露面,但年轻的生命已经永远地失去了。
合肥司法局148中心咨询律师张雪松也关注到了本报的,他认为,在司法鉴定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鉴定结果,起诉到法院,追究相关责任。另外生产药品之初,药品应有准字号,国家药典应有相关的规定,上面是否提及不良反应,如果没有提及,家属可以据此追究国家药监部门的责任。
方春俊唐晓和
图1:合肥不少药店热衷叫卖“特效药”。郑成功摄
(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方春俊唐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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