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网友质疑“伪细胞技术治疗乙肝”
我国在世界上属于HBV感染的高发区,调查显示,目前我国HBsAg携带率达9.75%,已有乙肝病毒携带者1.2亿人,慢性乙肝病人约有3000万人,每年新增乙肝病人数约200万人。目前,国内许多省市的各级医院都打着细胞治疗慢性肝炎、肝硬化的旗号在大肆宣传,为牟取暴利而误导患者,众多网友发出质疑呼吁不要出现医疗界的“三聚氰胺事件”
一场假借细胞技术治疗乙肝的科技骗局正在逐步被媒体揭露。今年8月21日北京卫视特别关注栏目报道了假冒细胞治疗乙肝而进行非法卖药的医院在销售“生命尖端3号”。经过记者实地采访了解,医院既没有门诊地址也是假的,专家和机构均为假冒。实质为打着细胞技术治疗乙肝从事非法贩卖药品的骗局。
据了解很多医院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就开展所谓的细胞技术治疗乙肝,并且收取上万元的治疗费用,给广大乙肝患者带来沉重的负担。
网友“潍坊不朽”在天涯发表了致山东卫生厅的一封公开信,质疑山东多家医院未经国家卫生部批准而公开采用所谓的细胞技术治疗乙肝,并逐一列举了各个医院的宣传疗效页面。网友均对此宣传产生质疑,希望所属卫生部门能够公开回复患者及网友的疑问。
致山东省卫生厅公开信:关于“细胞技术治疗乙肝”的问题,网友呼吁不要出现医疗界的“三鹿奶粉事件”!
目前,国内许多省市的各级医院都打着细胞治疗慢性肝炎、肝硬化的旗号在大肆宣传,为牟取暴利而误导患者,不仅对患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的伤害、经济上蒙受损失,也使代表一个医学发展方向的“细胞治疗”技术丧失生命力和应有的正确评价。
细胞治疗在整个医疗技术的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很多关于细胞治疗乙肝的报道中提到的“体细胞免疫疗法”、“DC生物\免疫疗法”、“ CT生物疗法”、“DC细胞疗法”等,都属于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或细胞移植治疗技术,主要是指体外扩增、培养患者外周血的细胞因子诱导的杀伤细胞(CIK)或(和)树突状细胞(DC),再回输给患者,来提高机体细胞免疫功能,杀灭乙肝病毒,治疗疾病、防止再感染和肿瘤发生,阻止肝硬化进程。我国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中将医疗技术分类分级进行管理,在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已明确地将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和细胞移植治疗技术列为第三类医疗技术。
《办法》中规定: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实行第三方技术审核制度;卫生部指定技术审核机构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在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名单中,能够负责全国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的仅有五家机构,包括:1.中国医师协会;2.中国医学科学院;3.中华医学会;4.中国医院协会;5.中华口腔医学会。《办法》中还规定,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应用要先通过技术审核,通过后经登记方可在临床应用;未通过医疗技术审核并登记就擅自在临床应用的,一律停止临床应用并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细胞治疗技术的科技含量高、操作复杂,具有较高风险性,有时还涉及伦理问题,它对从事该项技术的人员、工作场所、设施设备等各方面的要求都很严格,必须经过相关卫生主管部门检测和认证。
具体说来,在人员方面,进行细胞治疗的医院或科室,需要有专门从事免疫学和细胞生物学的专家和经过细胞移植技术培训的护理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能够严格按照SOp在实验室分离和培养所需要的细胞,并能进行质控和鉴定;从事细胞治疗的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硬件条件需要:具备符合GMP要求的实验室,达到千级的层流净化细胞培养室,达到百级的生物安全柜(或超净工作台),洁净度均要经过有相关资质部门的检测,获得检验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设备方面要具备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血细胞分离机、高速冷冻离心机、大容量CO2培养箱、程序降温仪、倒置显微镜,有时还需要有流式细胞仪等高端仪器;在细胞培养过程中所使用的培养液、各种细胞因子,都需要有资质的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经过相关部门的审验。不具备上述条件,就可能发生细胞的污染和交叉感染,造成严重医疗事故,使大批患者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因此,目前不是任何一家医疗机构都具备上述条件、并能顺利安全地开展细胞治疗技术的高科技治疗方法。
由上可见,各级医院开展细胞技术治疗乙肝、肝硬化等,必须经国家卫生部指定的机构进行技术审核和准入,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无权批准及进行技术审核。
目前,在慢性乙肝治疗方面,除了个别部队医院经总后卫生部审核准入开展细胞治疗技术外,国家卫生部尚未对其他任何一家医院进行审核和准入开展细胞治疗乙肝技术。那些打着细胞治疗技术旗号开展乙肝治疗的医院显然不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开展该项技术的能力,也不具备相应的场所和设备,更没有经过国家卫生部指定的技术审核机构进行评审和准入,可他们却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大肆地做宣传;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如果再不加以严格监督管理和严肃查处,不仅将会使细胞治疗技术这种高科技的治疗手段丧失生命力、停滞甚至被唾弃在肝病治疗领域,更会使广大肝病患者受到蒙蔽和欺骗,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给无数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这无疑将是医疗界的“三鹿奶粉事件”!
我作为一名肝病医生,本着为肝病患者负责的态度向山东省卫生厅提出几个问题:
1、临床开展细胞技术需要经国家卫生部批准,地方卫生管理部门无权批准,据调查国家卫生部并未批准这些医院开展该技术,地方卫生部门是否了解此事?
2、在非法开展该治疗项目的同时,又能大肆进行广告宣传欺骗广大患者,而这些广告批文是经过当地工商部门批准的,山东省卫生厅作为监管部门是何态度?
3、据了解,这些医院的收费都较昂贵,每位患者每月需上万元,这个收费标准在物价部门是否有备案?山东省卫生厅作为上级单位可否澄清收费问题?
望山东省卫生厅的有关领导对上述问题予以公正、透明、客观、属实的回答,并能公布在卫生厅官方网站上。
特将信公开,让互联网广大读者、患者、媒体做个监督!若无法回答或不便回答,我将同样的疑问转交更上级部门--国家卫生部直至有明确的答案,如果是符合国家规定与标准的细胞治疗乙肝新方法我们医疗界同行会拥护,并让1.2亿乙肝患者清楚山东省这些开展体细胞(CIK、DC)治疗乙肝的医疗单位的内幕!
以下是“细胞技术治疗乙肝”的宣传网页
1. www.hrzyy.com/category/ygxlf (华东细胞技术中心)
2. www.jnhryy.com/newsxx.asp?id=221(济南惠仁肝胆医院)
3. www.85922222.com/xxgz_view.asp?id=645(济南中山医院)
4.pdxhyy.com/xhxw/news/2749_2.html(平度协和医院)
5. www.89006006.com/ganbin/zxzl/3238.html(济南协合肝病医院)
6. www.gb107.com/xw/js/3403.html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7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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