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乙肝未治愈要求按协议退款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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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乙肝未治愈要求按协议退购药款遭拒
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吴隆梅 实习生曹永光报道)6月23日,市民陈先生向乌鲁木齐晚报热线反映,他花7020元购买了据称能使大小三阳转阴的奇仙草天然胶囊,并签订了无效全额退款协议,他按治疗要求服药后,化验结果却显示相关数值没有变化,他要求全额退款时,药品销售方却不给退款。
陈先生介绍,去年5月,他购买了奇仙草天然胶囊,并与奇仙草乙肝治疗组合康复指导中心签订了一份疗效保障协议。记者看到该协议上写明:使用奇仙草天然胶囊二至三个疗程(一个疗程三个月)可彻底治愈乙肝,服用三个疗程如治疗无效全额退款。
可服用该药三个疗程后,化验结果却没有任何变化,今年2月,陈先生找到销售人员讨说法,销售人员答应免费向他赠送可服用一个月的4盒药品,称“这是加强型用药,如仍无疗效,可按协议全额退款。”并将这一说法补充进协议中。
4月份,陈先生拿到4盒药并服用。“今年5月去检测,相关数值还是没有变化”,陈先生说,他再次找上门时,对方却称销售人员签订的销售协议在退款条款方面有问题,不能全额退款。
奇仙草乙肝治疗组合康复指导中心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陈先生持的疗效协议是2008年5月签订的,现新的疗效协议变更了相关内容。该工作人员表示将和陈先生按疗效协议的内容协商处理此事。
乌鲁木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工作人员说,双方就药品的疗效签订了“疗效协议”,患者可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执行。
稿源:乌鲁木齐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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