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资料泄露 患者被骗到游医家挨宰
本报讯 堂堂一个体检部主任,竟然私下将乙肝患者资料,透露给一名游医。游医获得资料后,把自己吹嘘成“神医”,告诉急于领取健康证患者,保证短期内降低“转氨酶”,让患者拿到健康证。今年26岁的宁德陈先生,就这样被骗到游医李国清的家里就诊。健康证是拿到了,但被收取了高额的医药费,突降下去的转氨酶指数,最近又有强烈的反弹。
4日上午,陈先生向本报《健康维权365》栏目反映了自己的遭遇。记者了解到,目前,警方、卫生部门已经介入此事调查。昨日,李国清已将多收的2000元,退还给陈先生。
□当事人自诉
听信许诺到李家就诊
陈先生告诉记者,5月26日,他到位于福州东街的某卫生保健中心办理健康检查证明书。体检结果表明,他患有急性乙肝,转氨酶等3项指数超过标准。在这次体检中,他将自己的姓名、地址和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填写体检申请表。
之后一两天,陈先生就接到李国清的电话。李自称是东街口这家保健中心的主任、乙肝专家,很多患者经他短期治疗,取得了健康证。“肯定可以、保证可以5天后领到证。”急于领证的陈先生,在李国清的提示下,6月2日下午前往李家就诊。李国清给了陈先生一张名片,发现名片上李国清成了“富华门诊部”的主任。另外,名片原有的电话信息全被涂掉,取而代之的是李的小灵通号码。
看了看体检报告单,李国清便开出治疗方案。5天治疗,口服药加上注射剂,2800多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最后以2200元“成交”。陈先生说,6月7日,他回到东街口这家保健中心进行体检复查,转氨酶指数果然降到正常值,顺利拿到了健康检查证明书。
“没过多久,用药物强压下去的转氨酶指数,又开始上升了。”前段时间,陈先生在宁德当地医院进行乙肝检查,结果表明,他仍是急性乙肝患者。直到此时,陈先生才对李国清的身份、行医资格、治疗方案及费用表示怀疑。
但自己的手机号码,李国清是怎么知道的?根据陈先生提供的电话录音表明,3日下午,李国清的身份又变成保健中心的行政人员。李说,陈先生的手机号码和病情,他是从中心内部的电脑上看到的。
为什么在家里给陈先生看病?李国清的解释是,想接私活,在中心看病不方便;在诊所看病,会增加患者的治疗费用。
□记者调查
李国清非法行医
李国清与富华门诊部到底是什么关系?他真是保健中心的行政人员?他有资格在自己家里行医吗?他是不是乙肝专家?
3日下午,陈先生要求李国清出具治疗发票,李开出的发票单位名称是“富华门诊部”。然而,记者从富华门诊部了解到,李国清离开诊所已有两三个月。昨日,记者拨通了李国清的小灵通,他承认,门诊部原来是他在经营,后来由于生意不好,他便把诊所转手了。
记者又从卫生保健中心了解到,该中心根本就没有李国清这个人。另外,该中心一楼的林姓工作人员还介绍说,今年以来,已有四五个人前来询问李国清是不是中心治疗乙肝的专家。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李国清。他说,之所以冒充中心的行政人员,是因可以增加陈先生对他的信任度。更为重要的是,他不想把中心透露患者资料的人牵涉进来,毕竟两人的“合作”才刚刚开始。目前,包括陈先生在内,此人已将3个患者的资料透露给他。
事后,李国清才告诉记者,东街口这家卫生保健中心透露资料的是临床体检部的主任,两人是老乡关系。他本人从事的是外科专业,至于打出乙肝专家的招牌,是自己随便说的。之所以把钱退还给陈先生,李告诉记者,他不想把事情搞大,更不愿媒体披露此事。
昨日,记者采访了福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陈阿荣介绍说,医师必须在注册的医疗单位内行医,但该处工作人员查不到“李国清”在福州医疗单位执业注册的任何信息。因此,李国清在家里给患者看病开药,属于“非法行医”,且使用的手段比较恶劣。
体检部主任为何泄露资料
在采访李国清之前,卫生保健中心临床体检部郑主任,已经承认了患者资料是他透露给李国清的。郑说,“经不住李国清的纠缠,再加上他当时的窘迫,才会把患者资料给他。”郑主任坦陈,与李国清相识,是因其曾提出“要承包中心门诊部”,又身为同乡,两人渐成朋友。由于李国清的诊所生意不好,他心有不忍,在李国清多次央求下,就将自己手头获取的一些病人资料给李国清,给他救救急。他说,当初,他并不知道李有这么黑,还会打着中心的旗号乱来。
“身为副主任医师,为何不对患者进行医治,反倒推给他人?这让人不免怀疑两者之间有某种利益的‘默契’。”对此,郑主任表示,他介绍病人给李国清只是出于同情,从来没有得到过好处。
□部门说法
卫生部门将介入调查
据福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陈阿荣介绍,医生开始诊疗行为,前提必须是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两者缺一不可。医师必须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在采访中,李国清自称,他曾取得晋安区卫生局签发、在富华门诊部执业的注册。因此,对他的行医资格、身份,福州卫生行政部门还要做进一步调查。在取得确切证据后,方可按照《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陈处长提醒市民,患者有就医需求时,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切不可轻信他言,相信“快速康复”的“神话”,当对医生产生疑问时,可要求其出示上述两本证书;除此之外,医务人员也应引以为戒,责无旁贷地保管好患者隐私,以防不法之徒的违规行为。
□编后
泄露资料是对患者权益的漠视
泄露病人资料,导致患者被骗,这样的事情看起来可能还比较新鲜。但实际上,医院泄露资料而给患者带来的骚扰,可能很多人都经历过。
不少患者从医院就诊回家后,却成为一些食品、保健品的推销对象,使得他们不胜其烦。原因是这些食品、保健品的推销员,平时都和医生护士“很熟”,可以任意出入医院各个科室。患者病历上的信息,自然也就长了“脚”。现在有的大型综合医院信息系统是联网的,在许多终端都可以调取患者资料,查起来还不好说在哪个环节透露的。因此,医院管理松懈,则为个别别有用心的人盗取患者资料,大开了方便之门。
如果倒卖和收买患者信息的行为,是对患者隐私权的粗暴侵犯,那么,医院管理不善,造成患者资料的外泄,则不能不说是对患者隐私权的漠视了。
N本报记者 龚凡/李雅/实习生/余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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