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结算单上“有文章” 就是为了检查和化验?
调查报道医疗服务价格透视(一) 本报记者 刘树铎
两张医院结算单
刘先生感到身体不舒服,经北京某医院检查,结论是“溃疡性结肠炎”,医生劝告必须住院治疗,这样,刘先生经过慎重考虑,选择了自己认为比较好的、也是自己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北京某高校所属的三级医院。
刘先生于2003年8月27日住进了该医院,经过9天的“治疗”,于2003年9月5日出院了,总共花了2663.18元钱,因为他是医疗参保人员,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个费用对他压力不大,但他还是有点糊涂:“医院检查和治疗的项目太多了,令人眼花缭乱,因为我也不是专业人士,到底该不该做这些检查和化验也不懂,甚至连有没有艾滋病都检查了”,刘先生笑着跟记者说:“也好,知道了自己没有艾滋病,但我以后再也不来这家医院来了,我马上就换定点医院”。
记者看了他的“住院病人费用分类汇总报表”,较大的费用发生在以下几项:药费456.58元;检查费,包括电子肠镜检查(进口)在内的共四项,470元;化验费,包括艾滋病抗体检测共37项,1219元。
在全部化验项目中,费用比较高的有下面几项:乙肝分子生物学病理诊断120元,血脂2检查175元,乙肝两对半190元,丙肝抗体检测60元,艾滋病抗体检测40元,其他各项从几元钱到几十元钱不等;在检查项目中,只进口电子肠镜一项便是300元,彩色多普勒90元,内镜下检查治疗50元,医学影像工作站30元。
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各项费用占总费用的百分比(按照结算单上所列费用分类):药费、检查费和化验费高达80%以上。
哪些应该检查和化验?哪些不应该检查和化验?刘先生说:“我不懂医学,我怎么知道呢”?
但有一个细节不能忽略的是,刘先生在另一家三级医院做过了检查,结论明确是“溃疡性结肠炎”,当然也花费了“不菲的费用”。
再看一看邓先生所遇到的情况。
邓先生的孩子因为胸部的毛病住进了卫生部属北京某三级医院(此前因为同一病症在该医院住过一段时间),从2003年9月1日到2003年9月10日,只住了8天医院,但住院总费用是3862.27元。
邓先生给记者出示了“北京市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较大的费用发生在下面几项:一次性材料费(不计入检查治疗费中)173.98元;治疗费总额782.82元(其中吸氧费就占去了734.82元);检查费总额658元,化验费总额是969元,药费总额是969.47元。
最令邓先生想不通的是检查项目。床边照相是3次,每次加收12元,总共36元;激光照相是4次,每次50元,总共200元;拍片费5次,每次16元,总共80元;2次使用了滤线器,每次加收6元,总共12元;进口数字化影像处理系统4次,每次80元,总共320元;自动洗片5次,每次2元,总共是10元,邓先生糊涂了:每一项都是重复检查多次,有什么必要呢?到底是什么意思?他曾就此事跟医生“理论”过,但医生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记者也粗略计算了一下各项费用占总费用的百分比:药费、检查费和化验费占了67%。
也有一个细节不能忽略,邓先生的孩子这之前因为此病症曾经在这家医院检查治疗过。
按照惯常的说法,诊疗费和治疗费应该算作是医务人员的劳务费用(当然医务人员在其他方面也付出了劳动),但在这两张医院的结算单上,医务人员的劳务费用均不超过5%。
患者的困惑
尽管这两个病种属于“个案”,不能代表全部,但是还是让人心存疑虑:病人除了接受检查和化验、输液、吃药,难道医生就没干别的?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这位医生告诉记者,这是一个没办法说清楚的事情,从好的方面说,医院给你做详细的检查,肯定不是什么坏事,至少让你知道了自己的身体状况,医院也能够根据化验结果对症治疗和下药;但从不好的方面,说白了医院挣的就是检查和化验的钱,一般的患者都不懂医学,不可能进行自我治疗,基本上把希望寄托给医院和医生,也就只有被动的接受检查和化验,医院当然“心安理得”地挣钱,这是不违背道义的。
在北京的一家医院,记者随意采访了一位姓赵的男士,赵先生的母亲因病正在住院治疗。记者问他对医疗服务的价格满意吗,赵先生告诉记者,只是感觉到药费贵点,至于检查和化验,没过多想什么,医院检查和化验应该有它的道理吧,至于哪些该检查,那些不该检查,主要还是听医生的话,反正医生告诉干什么就干什么,只盼着早点出院回家,住在医院即花钱又难受。
记者又分别采访了几个人,有的抱怨医院药费太高,有的抱怨医生态度不好,但对花在医院检查和化验上的钱基本上都没持反对意见,理由有两个:一个是听医生的话,一个是检查检查更放心一些。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统计,2002年,关于价格举报的案件,主要问题集中在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药品价格、电价、农网城网改造、房地产价格、农村建房收费、物业管理收费及行政事业收费等方面。
而在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方面,消费者反映最多的是医院的药价普遍比零售药店高,部分医院以物价部门核定的医疗收费标准过低,执行困难为由变换手法,巧立名目多收费,对住院病人不管与疾病有关与否,均作例行检查,借此多收费;另外,还对住院病人多收一次性材料费、手术中重复收费及收费账单笼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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