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违法违规严重 警惕虚假宣传骗人


  如今,虚假广告随处可见,违法违规现象相当严重。广告是消费者获得信息的重要途径,对其消费意向有着重要影响。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的规定,不应含有虚假内容,不能欺骗、误导消费者。但在现实生活中,能做到这些的广告却不太多,不少广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违法违规问题。

  违规广告问题突出

  近日,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违规广告问题突出表现在药品、保健品、医疗等方面。

  一、随意夸大功效。有的号称“包治百病”,有的吹嘘能治愈癌症、顽固性疾病,有的宣扬迅速瘦身、快速长高。广东的李女士看到江西中西医专科门诊部在某报上刊登其药可治癌,为治病花费3万元却无任何效果;“盛妍二日瘦身”产品去年刊登的一个广告称:能创造两日瘦身6斤、10斤、15斤,腰围减4寸、6寸的奇迹。

  二、虚假承诺做诱饵。有的经营者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擅自使用“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禁止性承诺用语。茂名一乙肝病毒携带者看到报上某专家门诊部刊登的广告,称服用所配药物最快1个月、最慢4个月就能完全康复,如服药两个疗程未能痊愈,凭信誉卡免费服药至治愈为止。结果,他交费服药两个疗程未见好转,门诊部以身体吸收能力问题为由要求他继续交钱才能给药,但他连续服用5个疗程仍未治愈。

  三、进行伪科学表述、使用绝对化用语。“最新技术”、“国家级新药”,“首创”等《广告法》明令禁止使用的语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的“疗效最佳”的用语仍在广告中被普遍使用。去年,“万里健增高鞋垫”号称经万例临床实验和实质性观察,有效率达95.3%,临床鉴定报告为凡使用该产品的患者一年内平均增高5—10厘米;浙江某报刊登的中成药增光片广告宣称“绝大多数青少年近视患者都是可以治愈的”、“治愈后不反复、不反弹”,但该产品实际只对假性近视有一定疗效和治愈的可能性。

  四、利用科技“概念”进行商业炒作。一些经营者以纳米技术为幌子,高价推销自己的商品和服务。如:纳米抗紫外线负离子空调服、含有纳米硒的“硒旺胶囊”,纳米疗法治哮喘等,一时之间纳米产品火爆上市。据有关专家介绍,目前,国际上仅有一些纳米初级产品,民用纳米技术尚处于实验室阶段,国内也无相关标准,这些不负责的炒作,很有可能令真正的纳米技术和产业失去生存空间。

  五、假借患者、专家、医疗机构名义作证明。由借退休干部、居民现身说法,推销产品;假借大医院之名进行误导。江西星子县某医疗所在广告中以3位患者形象作演示,宣传大多数患者只需一次治疗就可治愈。还有的利用在电台举办讲座、在公共场所举办产品说明会的形式作虚假宣传。无锡一电台去年播出的万里健增高鞋垫专家讲座节目中,播出“我们的同事用了你们这个产品,长了6公分”等事先编排好的热线电话用语,配合电台讲座,吸引更多消费者。

  六、不具备资质也敢作广告。去年,广州好儿女美容院所作“十天自然丰胸”的广告吸引了近千名女性,她们各交纳了一两万元不等的手术费到该院做了隆胸术。但术后许多人都发生了乳房硬快、长期疼痛等并发症,有些甚至被医生建议切除乳房。经调查,好儿女美容院不仅不具备隆胸的行医资格,而且在手术中使用的所谓“乳房再生营养凝露”实际上竟是没有国家批文、没有生产许可证、成本低廉的伪劣产品。但就是这样一个不法经营者竟敢在广州各大报纸、电视、杂志上大作广告,实在令人深思。

  假借广告玩弄骗术

  借广告玩骗术的不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中介、农业生产技术、邮购等方面。

  一、隔山卖“牛”、打“游击战”。如:一些骗子进行电视购物、邮购等一般都是在异地做广告宣传,骗取消费者的汇款。往往是钱寄出后,难以收到商品,或收到的是假冒伪劣产品。2002年,西安吉祥医学书店利用每次搬家电话不变的方式在全国性媒体上发布广告,收款后不寄书或少寄书,使许多邮购者上当受骗。

  二、利用消费者快速致富的心理骗钱。看到湖南几家报纸上刊登“养殖全蝎、金元,半年抱回宝元”的广告后,湖南龙山县16户农民花176900元购买了金元种蛋回家养殖,但在饲养过程中发生大面积金元种死亡现象,经调查,发现其发布的是虚假信息。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所做的美国白参广告号称免费提供种源及生产技术服务,并以3000元/公斤的价格回收干品,徐州的程先生去信索种时,该公司却要收取种费160元,活动资金300元。

  三、利用短信息、小广告骗取钱财。目前,骗子的行骗手法又花样翻新,出现先寄“获奖”信息,再要求“获奖者”寄去商品的邮寄费、包装费和税费。现在,手机短信已成为骗子新的骗人方法。湖南的毛先生反映,他收到一条手机短信息,内容是“新加坡某集团为庆祝20周年特举行随机抽奖活动,恭喜您中了二等奖,咨询电话是13850706599”。拨打咨询电话后,被告知奖品是东芝笔记本电脑,但需交纳邮寄费和个人所得税,当他先后3次共寄出3700元后,对方仍如石沉大海,原来竟是一场骗局。

  虚假广告危害面广、影响恶劣。那么,发布虚假广告是否属欺诈行为,应不应该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各界一直争论不休,对打击不法行为以及消费者依法维权十分不利,建议立法、司法机关早日对此作出明确解释。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加强监管,严格审查程序和资质管理,严惩发布虚假广告的不法经营者。希望刊发广告的媒体严格履行审查义务,核实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要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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