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女因丈夫患乙肝要求离婚被法院驳回
宁波一女子因丈夫患乙肝要求离婚被法院驳回
中广网宁波10月27日消息(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张凯月)婚后一年多,丈夫被检出患有乙肝,妻子认为这是丈夫在婚前故意隐瞒,遂将他告上法院,要求离婚。日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这个女子的诉求。这是宁波首例因乙肝要求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
妻子怀孕丈夫表现反常
2011年1月,妻子小玉发现自己怀孕了,这让她喜出望外,可当她把这一喜讯告诉丈夫强子时,强子却显得有些忧心忡忡。强子的反常表现让小玉很是困惑。为了方便照顾小玉,小玉的母亲从舟山来到了镇海与二人一同生活,一日小玉母亲发现强子在吃药,再三追问,强子说自己得了脂肪肝,没什么大事。
胎儿流产怀疑丈夫
转眼小玉怀孕四个月了,但胎儿发育情况不佳,医生劝她放弃,可小玉还是抱着一丝希望,但最后一次检查发现胎儿已经停止发育,无奈小玉做了人工流产。失去孩子,小玉心痛不已,为了查明原因,她在医院进行了全面检查,结果自己没有任何问题,医生建议小玉的丈夫也去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小玉回家后一再要求强子去医院查查看,如果都没有问题,两人也好积极准备要下一个宝宝。可是强子一再犹豫不肯去检查。强子的这一表现引起了小玉和小玉母亲的怀疑。小玉想起了两人的婚检报告。原来两人登记后过了几天,婚检报告才出来,强子自己去领了报告,并告诉小玉没什么事,小玉便没有再追问。
发现报告单要求离婚
小玉翻箱倒柜也没在家找到报告单,于是她去了两人婚检的医院调取了医院的报告,结果让她大吃一惊,强子有乙肝。这样的结果让小玉很难接受,小玉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她想到了离婚,便起诉到了法院。
为了了解强子现在真实的身体状况,承办法官向强子现在的主治医生进行了询问,原来,强子患的是慢性乙肝,但病情稳定,日常生活基本不会传染他人,而且也基本不会影响生育。乙肝主要通过血液和母婴传染,小玉不放心完全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来预防,而且流产的原因有很多种,不应该绝对地归咎在强子患乙肝这件事上。了解情况后法官联系了小玉,希望她能够慎重考虑两个人的婚姻。最终,镇海法院开庭审理判决驳回了小玉的诉请。
法官说法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但乙肝并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现在强子病情稳定,而且小玉完全可以通过措施加以预防,以对方患有乙肝为由要求宣告婚姻无效,于法无据。承办法官说,为了对自己和未来的配偶负责,建议乙肝患者还是应该在婚前如实告知对方自己的病情,并通过医学手段保障双方的健康,这样才能保卫双方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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