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乙肝丈夫要求离婚被法院驳回


  晨报记者李晓明通讯员顾琼报道 妻子患上乙肝,丈夫非但不好好照顾,还以此为由起诉要求离婚,日前虹口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丈夫诉请。

  今年3月,经过3年恋爱长跑的张小姐与陈先生登记结婚,然而婚后3个月,两人就开始分居。原来,丈夫陈先生认为妻子患上了乙肝后没有告知自己,便以妻子患乙肝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

  陈先生认为,妻子婚前隐瞒病史,不适合结婚,现被告的病情对其生活和工作造成极大影响。张小姐认为,婚前原告知道其“大三阳”,但未发过病。现身体并没有异常,不影响家庭生活,而且婚后夫妻感情一直不错,为维护家庭完整,故不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被告虽患乙肝,但在医学上仍有治愈的可能。双方虽为此产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目前新婚不久,只要原、被告相互关爱,加强彼此沟通,妥善处理生活上的矛盾,夫妻关系和睦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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