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乙肝學生被停學控校索償
【明報專訊】河北經貿大學多名被學校以乙型肝炎帶菌者為由勒令休學的學生,決定集體入稟法院,要求法院頒令學校允許他們恢復上學,同時賠償一年生活費,並象徵性賠償一元人民幣的精神傷害。這是內地第一宗高校生因乙型肝炎遭勒令休學的學生控告學校的個案。
該案代理律師、石家莊市張金龍律師事務所的周律師昨日對本報表示,該案最快今天,最遲下周一(25日)入稟石家莊市新華區法院,目前有5名學生聯署。他們的訴訟是根據教育部、衛生部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規定﹕肝炎帶菌者若肝功能正常,可正常入學,要求校方立即允許他們返回校園﹔同時按當地生活標準,賠償他們一年生活費,即5813元﹔另一元賠償他們的精神傷害。
索生活費精神傷害賠償
周律師表示,醫學界認為,只要肝功能正常,是不會影響正常上學和工作,可以集體生活。因此,他對法院受理該宗訴訟並贏得官司充滿信心。
去年秋季,河北經貿大學在新生入學體檢中,發現50多名新生是乙型肝炎帶菌者,而且在覆查中沒有通過DNA定量檢測。於是,校方決定對這批學生作出勒令休學或停學一年的處理,學生可於康復後回校。事件引起受處分的學生家長不滿和社會的關注。
其中一名家長寫信給河北經貿大學,指學校的決定違背國家精神,是典型的乙型肝炎歧視。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原文規定,患有慢性肝炎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帶菌者但肝功能正常除外),學校可以不錄取。他的孩子肝功能正常,在可以入學的學生之列。
國家規定肝功能正常可入學
該家長還說,乙型肝炎是通過血液和被感染的體液傳播,不會透過打噴嚏、咳嗽、擁抱以及食用由帶菌者準備的食物而傳播。這些淺顯的常識,校醫和學生處難道不清楚﹖今年1月20日,河北省教育廳曾為這些學生能否入學舉行聽證會,但雙方各執一詞,未能達成協議。
事件被中國最大的乙型肝炎帶菌者公益論壇「肝膽相照」(網址﹕http://bbs.hbvhbv.com)獲悉後,借助互聯網「串連」,終於有5名學生挺身而出,通過法律途徑討還公道。
「肝膽相照」版主「金戈鐵馬」、「紫鈴」昨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學生敢於出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他感到欣慰。
明報駐京記者鍾國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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