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论坛专版:大学生缘何杀害人事干部?

  新华网论坛昨天新开专版:[观点碰撞] 大学生缘何杀害人事干部?(新华网首页也有此链接。欢迎各位网友前往讨论!

  附新华网编辑点评: 通读留言,可以看出网友的评价中指责大学生杀人的居多,也有网友对周某杀人表示同情和理解。该案本身及其讨论揭示了一个社会问题:为什么政府公务员得不到人民的信任?大学生采取如此“激烈”的做法是心理教育、诚信教育欠缺,还是公务员的工作态度也有待改进?诚然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谴责这个大学毕业生的犯罪,我们应该从中寻找一下原因。正如网友“杜鹃”所说:给这个毕业生判刑,不是一切问题的终了,一个好的制度应该能建树更多的人!

  http://news.xinhuanet.com/weekend/2003-06/30/content_943875.htm

新华网相关讨论贴:

400人求情:嘉兴大学生杀害人事干部案庭审实录

http://forum.xinhuanet.com/detail.jsp?id=2505454&pg=1

浙江大学生落聘杀招考人 429人恳请法院给生机

http://forum.xinhuanet.com/detail.jsp?id=2522012&pg=1

虚假乙肝广告,还要走多远?

http://forum.xinhuanet.com/detail.jsp?id=2416807

  

  以下转自该版页面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在校大学生周某,因怀疑公务员录用过程中的公正性,而产生报复之念。今年4月3日下午3时许,他闯入嘉兴市秀洲区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行刺该局人事干部干某和张某,造成一死一伤的血案。6月23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震惊全国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此前,周某所在大学里有60多名师生和周某家所在社区居民共400余人联名上书法院,要求枪下留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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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点评: 通读留言,可以看出网友的评价中指责大学生杀人的居多,也有网友对周某杀人表示同情和理解。该案本身及其讨论揭示了一个社会问题:为什么政府公务员得不到人民的信任?大学生采取如此“激烈”的做法是心理教育、诚信教育欠缺,还是公务员的工作态度也有待改进?诚然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谴责这个大学毕业生的犯罪,我们应该从中寻找一下原因。正如网友“杜鹃”所说:给这个毕业生判刑,不是一切问题的终了,一个好的制度应该能建树更多的人! 进入讨论>>>
杀人偿命,不能因为他是一名大学生 草仙子: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最近连续看到两起为杀人犯联签求情的事,心里很不是滋味。难道人还有高等与低等吗?要改,就改法律。否则,就应一视同仁。

白色的龙:杀了一人还能因为自己的学历身份而逃脱,岂不是开了个“大大的好头”?

远足:人的生命不应因为他的身份而变得或轻或重!

fenick:我是一名法律学生,在我们的眼里看来,尽管公务员系统普遍存在寻思舞弊的行为,但为此而犯下杀人罪是一定得为此付出责任!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法律无外乎人情!但愿当局能在此次事件中痛定思痛,对公务员系统内部进行一次较有效的整顿。各大学也应该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进行辅导。

我来说两句

多一份同情--我们并没有错

瑾瑾2:可以判死缓。为什么就不为大学生就业想想呢?周某杀人是不对,说他身体不合格,到底是哪里不合格呢?不希望其中有猫腻。

不会吧:社会上的不公平现象太普遍了,很容易让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百姓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希望之所在,从而采取较为极端方式来处理问题。对周某的审判应该从多方面来看,即有社会的问题,也有教育的问题,当然也有个人的问题,不过我认为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周某身上是不合适的!我想不会有多少人会认为他是十恶不赦的人,基于这点我认为应该给其悔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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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难是问题的导火索? 朋友别哭:从某种角度说,就业难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当这些天之骄子有半数以上找不到工作时,他们肯定会有着某种不同于前几年的心理。

闪烁365:公务员与企业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过于悬殊、国企在岗职工与下岗进入政府“再就业工程”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过于悬殊。——这就是“大学生就业难”、大量政府“再就业岗位”“无人问津”的根本原因。

江流:卖房抵罪,这使我想起清王朝交“议罪银”的事。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这毕竟都是消极的做法,关心下岗工人、应届毕业生和待业青年的就业问题,才是避免此类悲剧事件再度发生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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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谁该为大学生的心理问题负责? ·新浪点评· 网友看点==>

·学校教育·

兰叶子:这种大学生很脆弱,连一点刺激也受不了,如何能当公务员,我看他干什么都不可能干好。以后招聘人员一定要考察他们的社交能力和承受能力。

上海老唐:大学里面现在有没有班主任或者教导员,他们应该在这方面起到一定作用的。我退休前工作的部门,就怕同时来大学毕业生。他们有的来了以后,就“相互竞争”,甚至是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本来来大学毕业生的是为了有更多的工作力量,结果是“产生了很多问题和矛盾”,反而不利于工作了。我不知道这个情况是怎么产生的,但是我认为和我们的体制有关系。

freesir:如果政府部门办事透明一点,学校教育更温情一点,很多事情能顺利的。我们有时对生命太漠视了。

·公务员工作态度·

自然规律: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是有待改进的。人民政府为人民,政府公仆应该有要热情。

我也得说两句:确实,走极端的办法是不好,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更害了含辛茹苦的母亲,可以想像,现在最最痛苦的就是他的母亲了。等待他的自然是法律的审判,但我们是否可以换一个角度看问题:禁止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几类疾病到底由谁说了算?我以为除了国务院的《公务员条例》以外,谁都没有这个权,即使有这个权,我们的政府机关事先告诉没告诉了考生?

·招考制度·

我也得说两句:我们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对待录选考生的态度上是否有欠妥之处,我想考生要查一个病历应该不算什么难事吧,更不会涉及什么保密的东西,为什么不给查?高考的试卷都可以查,这个病历又有什么不可以查的?即使暂时没有办法查,也完全可以说明原因,另约时间。那个考生如果不是因为绝望到了极点,是不会拿自己和别人的生命来赌博的。

知言:尽管这次招考过程是公正公平的,医院体检是无懈可击的,我们建议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省一级医院派员对招考录取工作作一次调查,鉴定。这样可以让凶手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坦然的接受法律的惩罚!应该承认,当今社会上的腐败风气或多或少的在学校录取,干部录用有所体现。

·乙肝“小三阳”·

萍水菩提:老实说我蛮同情那个学生的,因为体检不合格没有被录取。乙肝“小三阳”是不传染的,现在很多人只要一听到乙肝就害怕,得了乙肝的人和得了艾滋病的人一样,现在到处受到排斥,他们的压力和苦恼有谁知道呢?那个大学生的这种作法的确太偏激了,但是他也有正常工作的权力,我们给他们了吗?为什么我们不反省一下自己的所做所为呢?更多>>>

大鲨鱼:病毒携带者并不是肝炎病患者。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人群,国家应该尽快立法,保护他们的正当权利不受侵害。否则,这样的悲剧还将发生。同时,国家应加大投入,全力攻克这一医学上的难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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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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