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儿童能否收入托儿所或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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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对乙型肝炎普遍易感,儿童更容易患病。为保护儿童健康,入托入园前做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已成常规。但我们认为检测的目的不是为了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儿童拒之门外。
有人提出可为他们单独成立托儿所、幼儿园,以便管理和隔离。可选择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保育员和工作人员担任该所(园)、班的阿姨。在该所(园)的乙肝表面抗原阴性的管理人员一定要注射乙肝疫苗。不能成立单独机构的地方和单位,应在幼儿园中设立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儿童班,从隔离条件上减少他们与阳性儿童的接触。
近年某幼儿园对这个问题作了专题研究。该园有乙型肝炎易感儿240名,全部进行了乙肝疫苗的全程免疫(3针,每次10微克~20微克)。6个月后有计划有目的地接收5名乙肝表面抗原、乙肝e抗原双阳性的儿童入托。再过半年及2年半后全园检查。全部接受免疫的儿童无一例发生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迹象。说明已接受乙肝疫苗的小儿即使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并带有乙肝e抗原(有传染性)的儿童混托,对健康也无不良影响。因此,如果有条件,能给未感染过乙型肝炎的儿童和工作人员普遍注射乙肝疫苗,即使有个别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儿童人托,他们也已具有抵抗能力,国内也就没有必要为“澳抗”阳性儿童单独分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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