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招考1000公务员特别提醒不录取乙肝携带者

广州招考1000个公务员,详细规则话你知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0月11日16: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报名时间:本月18日至20日,特别提醒:乙肝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将不予录取

  本报讯广州市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将于本月18日至20日在广州赛马场接受报名,计划提供近 1000个职位。

  此次招考涉及广州市直31个单位和12个区(市),其中南沙经济开发区是首次公开招考公务员。

  据介绍,这次公开招考对象不含2003年毕业生。其中,市直机关主要招收外语、法律、工科和理科的力学、数学、物理类专业。所有职位均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学位证书,2002年应届毕业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本科毕业报考者年龄限30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报考者年龄限35岁以下(1967 年12月31日后出生)。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其中,在职教职员工报考还须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据称,招考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70%)。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笔试成绩于面试前全部在广州市人事信息网、广州市考试信息网、南方人才网等网站发布。笔试合格者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据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招考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者,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5确定体检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再进入考核。报考公安、司法、城管的考生,还须接受体能素质测评。))市人事局今天起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根据细则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即“小三阳”)和乙肝患者(即“大三阳”)将被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对此,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负责人解释说,因为公务员要承担比较繁重的任务,不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就无法胜任这项工作。

  市人事局负责人还表示,以后广州将每年举行两次国家公务员招考,上半年的公务员招考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下半年的公务员招考主要面向社会。

  招考细则附表

  报名地点主报名点设在广州赛马场(广州市黄埔大道668号)。部分需要进行职位匹配性测试的单位另设报名点

  报名时间本月18日至20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30分

  笔试时间11月2日上午9时─11时30分

  面试时间11月18日—11月20日

  报名要求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每个职位少于5人报考不予开考。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不可由他人代报名。凡职位表中加“*”号的职位需要对报名者进行“职位匹配性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所需的基本专业知识或相关要求。

 

  另据南方网消息

  公务员体检标准公布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录用

  广州市人事局今日起将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这个1997年制定的全省性规定尚是首次在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根据规定,患有一些疾病和存在生理缺陷如乙肝病毒携带者(小三阳)和乙肝患者(大三阳)将被视为不合格,即不能录用(详见附表)。

  针对今年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出不能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提案,而在公务员录用工作中仍将乙肝病毒携带者(小三阳)排除在外的问题,广州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有关人士表示,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是为国家机关选拔人才,不是为社会解决就业问题,既然是选拔就要有一定的标准。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公务员要承担比较繁重的任务,不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不能胜任这项工作,这不是歧视患有一些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的人。

  据称,广州市在下半年公务员招考前公布这些标准,目的是为了使整个招考工作尽可能透明化,考生在报考前最好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对照标准之后再决定是否报考,以免考试合格但最后体检不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不合格项目

  1.面部畸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明显的斜视;唇裂、腭裂;斜颈。

  2.严重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及其他皮肤病。

  3.严重影响仪表的甲状腺肿、开放性结核性淋巴结炎。

  4.肢体有显著残废、影响功能者。

  5.双眼矫正视力各低于4.9者。双眼有一眼失明者。

  6.双耳听力均有严重缺陷。

  7.严重口吃,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或明显吐字不清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夜游症患者。

  9.各种急慢性传染病患者。

  10.器质性慢性心脏血管病。

  11.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2.慢性肾炎、单肾。

  13.血吸虫病未治愈。

  14.血管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

  15.严重慢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球部溃疡。

  16.结缔组织疾病。

  17.内分泌系统疾病。

  18.各种恶性肿瘤;血液病、肝病(含各种肝炎、肝内囊肿等)。

  19.有性传播病史者。

  20.三度龋齿超过全口半数牙(12颗以上),重度牙周病,下颌关节炎。

21、乙肝检查大三阳、小三阳者。(编辑:李美仪)

 

小山后记:

  这叫什么“特别提醒”,意思就是乙肝携带者走远点,别来报考公务员惹我等烦?解释的理由真“充分”,携带乙肝难道身体就一定不好了?难道不管身体再差只要没有乙肝都可以录取?实际上大部分乙肝携带者与正常人身体状况没有什么差别,只不过体内可能存在一种潜在的疾病威胁,只要保养、防治得当,大部分人并不会发病,而且世界上每个人都可能患病呀,现在检查是健康的人,谁能保证一生都是健康不生病?

  公务员就必须承担繁重的任务了?谁不知道公务员是个金饭碗?公务员并不比其他的工作繁重,很多优秀的人才因为乙肝携带即使研究生毕业,也不得不从事一些低层次的、繁重的工作。政府的招聘标准对社会、对企业有示范和参照作用,只会让乙肝携带者的就业空间越来越狭窄。1.2亿的乙肝携带者如果在这个社会上难以找到工作,如何负担治病的费用?不是有那么多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可以“根治乙肝”、“一疗程转阴”吗,你们既然不管,也就默认这些广告是“真实的”了,那你们还怕什么?那些在各地骗取乙肝携带者可怜的一点治疗费用的“乙肝专科”,政府有关部门的作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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