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是乙肝歧视“重灾区”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记者肖清清报道:乙肝日常接触不传染的常识,即使在医药行业中也未能得到普及。公益组织湖北守义工作组在年前向卫生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昨日得到明确回复:“药品”行业不需检测乙肝。

  据“守义工作组”负责人唐小如介绍,在参与2010国企乙肝歧视调查中发现,医药行业对乙肝携带者的歧视程度比较高,招聘人员明确表示知道国家有规定,仍会检测乙肝。歧视的最主要原因是国家的一些法律法规,如《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都笼统地限制“患有传染病”的群体就业。目前,全国几乎所有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仍然以此为由,拒录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1月18日,唐小如向卫生部申请公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明细。昨日收到了卫生部的正式答复:除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期的员工、特警,在入职体检中需要检测乙肝,民航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需要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其他职业,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和经营、医生、护士均不属已核准开展检测的职业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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