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我们因相爱而分手
[09月28日]
悠悠的信:
今天是我们相识一年的日子,天气很好,蓝蓝的,很美,但我们却要分离了!首先谢谢你一年来的陪伴,谢谢你一年来给我的呵护,这一年来你给了我二十多年从未感受到的快乐,给了我许久不曾感受到的温暖,谢谢你总在我想放弃自己的时候,一再的用你的爱劝说我,让我没有在人生的路上犯下第二个错误!
一年的相伴,一生的回忆;一年的爱恋,一生的牵挂。感谢上苍,让我认识了你,给了我一年的时间陪伴照顾我心爱的人,可是我好不尽责,我没有把你照顾好,还让你伤心,让你不快乐。下辈子,下辈子我一定做听话的老婆,让你开心,下辈子,我一定做个健康的老婆,让你幸福!
相爱的两个人却要分开,这是最痛苦的事情,可是我们无从选择,知道吗?你就要考试找工作了,可体检却出了问题,你只能放弃你的梦想,你会怎么想?你又让我怎么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永远都会生活在痛苦之中的。尽管你有抗体,可这世上没有什么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万一呢?其实你自己也担心,不然你暑假就不会去检查了!别让自己这样了,好吗?我们只能分开,尽管我说过我会等你,但这也许只能是个美丽的谎言,因为只要我一天携带乙肝病毒,我们就一天不能在一起!
不要舍不得放弃,男人嘛,拿得起放得下,不就一个女人吗,天下好女孩多着呢!不要太感情用事,想想你的家庭,就知道我做的是对的了!不得不这样啊!我希望你能快些忘记我,忘记我给你的快乐和痛苦,忘记我们在一起的一切。因为那样你会快乐一些,我不能永远窝在你的心里,折磨着你,让你为我而痛!爱一个人是一种责任,一种希望他快乐希望他平安希望他快乐的责任。我爱你,却无法给你幸福,我无法给你快乐,是不是好差劲好差劲?乖,忘了我吧!重新去寻找属于你的幸福!答应我,往后的日子一定要让自己快乐!
昨夜,我们分手的前夜,我靠在窗前看到了美丽的烟花,在寂静的夜里,绚烂的礼花竞相绽放,烟花好美,可是只是在那绽放的一瞬间,是不是我们的爱情也这样,只有如此短暂的美丽,留下的只有回忆!
别祝我快乐,别祝我幸福,因为像我这样的人注定是不会幸福的,更何况你不在我身边了,我怎么能快乐!原谅我做不到见到你的时候给你微笑,见了自己心爱的人,却不能拥抱他,不能靠近他,只能默默地看着,我怎么能微笑?
往后,我不在你身边了,记得要对自己好一点,替我照顾好自己,不要不吃饭,不要尽吃些没有营养的东西,美女还是可以看的,或许还能遇到真正适合你的女孩,那个时候千万千万不要错过她!记住女孩子都喜欢有人宠的,你是男人嘛,小事上面就依着她,不要斤斤计较。生活上要体贴,要多哄她,不要没耐心,讲了没两句就和她凶,还有在公共场合不可以对她发火,不要以为女孩子都像我这样厚脸皮的哦!要记住啊,不然以后找不到女朋友可不要怪我没教你啊!
不知道自己怎么又哭了起来,想到以后就要分开了,想到再也不能倚在你的胸前撒娇了,想到我的身边将不再有你的气息了,想到以后再也听不到你叫我老婆的温柔的声音了,我的泪不停地往下落啊!想到你就要走出我的生活了,我的心像刀割一般地痛。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心如刀割的感觉,原来我是这样深爱着你!
乖乖老公,你说让我等你,等你赚了钱回来给我治病!好老公,其实有你这句话就足够了。你以后在海上漂泊,赚来的钱也不容易!别乱花,留着孝敬父母。留着以后自己成家用吧!别为我着想了,现在我们分了手,将来都不知道能不能见面呢!
好了,不写了,真的写不下去了!最后祝我的乖乖老公永远快乐,幸福!一生平安!你永远在我心底最温暖的地方,没有人可以取代!
2003年9月25日,有两个人因为相爱而分手!
女孩悠悠在西祠胡同《心理导航》特约讨论版上发了个帖子,《我们因相爱而分手》,读来令人唏嘘。她说:“我是个乙肝病毒携带者,身边的人都用些异样嫌弃的眼光看我,我男朋友是学海洋驾驶的,对身体要求很严格,我怕万一传染给他,影响他的前程,所以决定和他分手,可是我们很相爱,于是我们都很痛苦,你们说我们该怎么做,我这样做对吗?”
悠悠的话让我们想起不久前中央电视台做过的一档“关注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节目。目前,我国乙肝携带者已超过1.2亿人,发病人数超过3000万人。尽管不少专家指出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可怕,但他们还是在生活、求学、结婚方面会遇到许多麻烦,给他们带来了无尽的烦恼,悠悠就是他们中的一个。悠悠同意将她写给她男友的最后一封信刊登在扬子晚报上,她说:“我希望大家给我点建议,让我和他都早些走出痛苦!替我一起祝福那个我所深爱的人一生幸福,平安!可以吗?”你是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吗?你遭遇过像悠悠这样的痛苦吗?你的身边有像悠悠这样的人吗?你是怎么看待他们的?请联络我们。来稿请寄:南京市中山南路101号扬子晚报《心理导航》,伊妹儿:xldh@yangtse.com,传真:025-4520993。同时《心理导航》在西祠胡同上开辟了讨论版:http://b173985.xici.net,欢迎各位光临。陈申
链接: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指血液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但无肝炎症状和体征,各项肝功能检查正常,经半年观察无变化者。乙肝病毒主要是通过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及性传播,而不是通过正常的社交活动传播的,因此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是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直接威胁的,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含组织,器官)及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
目前我国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个人群的健康、就业、生活理应被社会关注,然而目前有关这方面的法规却是一片空白。为此,今年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研究院资深专家周超凡教授在政协会上提交了“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的议案,并发出“请还他们平等的工作权利”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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