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洲电子乙肝歧视案原告获赔3万

因对求职者实施乙肝歧视被处最高罚款额的“数字电视龙头企业乙肝歧视案”21日又有进展。经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法庭调解,被告深圳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今天自愿同意支付原告乙肝病毒携带者张峰(化名)精神抚慰金3万元,并同时表示将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和防止以后招聘中的乙肝歧视。

  因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被同洲电子拒绝录用,湖南小伙张峰一纸诉状将深圳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张峰在起诉书中提到:同洲电子要求其在入职时检查乙肝五项并索取该体检信息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个人隐私权;同时,同洲电子因其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拒绝录用,是明显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平等就业权。要求同洲电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张峰精神损害抚慰金4.5万元。今年3月21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此之前,张峰于今年2月15日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递交了投诉信,要求依法处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强查乙肝体检一事。之后,该投诉被转至深圳市南山区劳动局处理。6月13日,深圳市南山区劳动监察大队向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正式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书确认了同洲电子要求应聘者在入职体检时检查乙肝两对半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其整改并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的经济处罚。(游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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