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更多的高校像北大那样


  虽然北大2005级新生中有96位乙型肝炎或乙肝病毒携带者,但北大校医院除对3名严重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59人采取三方(校医院、院系、学生)协议办理入学外,其余均按合格正常入学。(2月21日《新京报》)

  “乙肝病毒携带者”又称“健康携带者”,和肝功能已受损害并且具有传染性的“乙肝患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乙肝病毒携带者无需经过特殊治疗,只要定期复查就可以正常工作、生活;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性传播,而不是通过正常的社交活动传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直接危害。《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人民群众医学知识的缺乏,以及社会生活中人们对传染病的“心理性排斥”,加上某些领导权威的冷漠、缺乏人文关怀,致使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求职、求学和日常生活中屡屡遭受歧视,合法权益一再遭到侵害。

  于2005年1月19日起正式《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定为“合格”。从此,乙肝病毒携带者获得了担任公务员的权利。“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实施,也使全民间接的接受一次“医学常识普及教育”。这次北大区别处置“乙肝”新生,既体现了北大尊重人的权益,尊重医学科学,又为反对大学招生中盲目的“乙肝歧视”做出了榜样。

  现代社会应该充分体现对人的关爱,人本思想、人道主义更不是空洞的说教。不要说已经被专家学者定性为“正常人”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就是面对真正的“乙肝患者”,我们也应该像北大那样给予热心帮助,真诚关怀。

  愿更多的高校能够像北大那样,对“乙肝”或者“乙肝病毒携带”的学生多一些科学和理性,多一些责任和关怀。与此同时,我们应该在大学中做好“乙肝疾病”常识的宣导,使更多的学生了解“乙肝”,消除不必要的心理紧张,让“乙肝歧视”早点在校园中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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