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乙肝患者一方晴空

  乙肝不可怕,可怕的是和正常人一样的乙肝病毒无症状携带者在就业、转干、升学中所遭受的歧视和不公。因为对乙肝病毒无症状携带者的“拒绝”而酿成的悲剧,迫使人们不得不对这一社会现象做深刻的反思。

给乙肝患者一方晴空


  2003年4月3日,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周一超因被查出“小三阳”被拒公务员门外,冲动之下举刀刺向当地人事局工作人员,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惨剧,他本人也在一年后被判死刑。同年11月10日,考试名列第一,但同样因“小三阳”之名被安徽省芜湖市人事局“刷掉”的考生张先著将芜湖市人事局告上法庭。这一讼诉被人们称为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使乙肝病毒携带者要求享有平等权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新录用标准为绝望者亮起绿灯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孟庆华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她就将没有症状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视为正常人。乙肝病毒携带者呈现免疫耐受状态,肝脏的损伤可以是很轻微的,甚至可以和病毒和平共处一生。
  今年8月1日至8月31日,由卫生部和人事部共同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使众多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看到了希望。
  此《标准》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第七条:“急性肝炎恢复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持续正常半年以上者;慢性肝炎恢复后,ALT和AST持续正常2年以上者均合格。乙肝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阳性,包括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e抗原(HBeAg)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丙型肝炎病毒RNA(HCV-RNA),但ALT、AST正常者合格。”这就意味着即使你是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或患过丙肝者,但只要转氨酶正常,即为合格。这一统一的规定意味着被许多地方挡在门外的大小“三阳”者,今后将可以和其他正常人一样进入公务员队伍。
  孟主任解释道:如果ALT、AST异常,表明此人是肝炎病人,具有传染性,所以不能录用。如果正常,则说明病情稳定。一般来说乙肝传播途径有血液、母婴和性传播,如果是血液传播的话还得碰上破损的皮肤,病毒才能侵入。
  以往,乙肝表面抗原检查是在医院范围内,仅供临床参考用的,并不像今天这样轰轰烈烈。一个平时没有任何不适的人,在查体中突然被查出携带乙肝病毒,立刻就会被视为一个“准病人”,并永远在“乙肝”阴影的笼罩下生活。为什么会有如此严重的歧视,与人们对乙肝的不完全了解有关系。

  乙肝传播并不像传说的那么可怕
  其实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大部分属于病毒复制不活跃的,传染性比较弱。只有少部分病毒复制活跃,具有传染性。要避免和减少乙肝病毒传播的机会,首先要切断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其次是保护易感人群,进行主动或被动免疫注射(打乙肝疫苗)。乙肝的传播有如下途径:
  经血液传播 是乙肝流行地区的主要传播途径之一,包括输入血液和血制品、注射、手术、采血、拔牙、文身、扎耳环孔和医务人员意外刺伤等。药瘾者因共同使用污染的注射器也可造成病毒传播。
  母婴传播 患慢性乙肝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母亲可将病毒传染给新生儿。据统计,人群中40%—50%乙肝病毒携带者是由母婴传播所致。
  性接触传播 是乙肝地方性流行地区的重要传播途径之一。西方国家中同性恋、异性恋或宿娼等性乱交行为是造成乙肝流行的重要传播方式。在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配偶较其他家庭成员更易感染病毒。
  日常生活接触传播 家庭成员间的密切接触可造成家庭中乙肝病毒的聚集现象。日常生活中共用牙刷、洗澡刷、剃须刀等也可引起病毒感染。约30%—50%左右乙肝病毒慢性感染者唾液中可测到病毒。
  其他传播途径 臭虫、蚊子和虱子等吸血昆虫可携带病毒,但在病毒传播中的作用尚需进一步证实。
  据了解,我国目前乙肝病毒携带者约1.25亿,但真正的乙肝病人只有3000万。从医学常识上讲,乙肝病毒携带者无需经过特殊治疗,只要定期复查就可正常工作、生活,并不会通过正常的社交活动传播,不会对周围的人群构成直接危害。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其他可以照常工作。

  乙肝病毒携带者占我国人口近1/10
  现在乙肝病毒携带者已占了我国全部人口的近1/10。为什么会造成这种局面呢?孟主任向记者介绍道:
  与人种有关 这也是一种种族差异,白种人似乎天生就与这种病毒无缘。
  与国情有关 我国毕竟是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贫富分化、教育水平、知识水平、生活水平的不同,再加上各级医疗部门的工作情况不同,有些地方的防治工作难免出现漏洞。例如在婚前未做检查的人,在本人不自知的情况下,会将乙肝带给新的家庭。
  与生活习惯有关 例如某些地方的农村,流行母亲用嘴把菜咀嚼后再喂给婴儿吃,说这样养出来的孩子更白胖。却不知如果母亲有乙肝再合并口腔溃疡的话,就会增加孩子患乙肝的可能性。
  与性开放有关 这个问题已不容忽视,孟主任所在的医院最近就收了一位急性乙肝患者。检查这个小伙子的父母及常来往的亲戚都没有乙肝病毒,正在院方考虑他得病的原因时,与他同居的女朋友引起了医生的注意,一查果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几次性生活,就让小伙子稀里糊涂地患上了乙肝。
  与医疗行为不规范有关 现在街头巷尾有了许多美容院、口腔门诊。有大,有小,有规范的,也有草台班子,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对于文眉、文身、文眼线都很难做到所有器具全部消毒或一次性使用。在一些小的口腔门诊拔牙、补牙,根本得不到一人一机,用后器械消毒的服务。所以这些地方传播乙肝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我国已从1992年开始,给全国的新生儿注射乙肝疫苗,这样将从根本上减少肝炎的发病率。据推算,通过两三代人的不懈努力,我国乙肝病毒携带率,可从目前的10%下降到1%以下,达到或低于日本和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几十年后,我们将有望摘掉乙肝大国的帽子。

  乙肝患者切勿走上滥治之路
  健康人可以打乙肝疫苗保护自己,乙肝病人并不是瘟神。健康人和他们可以一起吃饭,一起住宿。当然乙肝病人自己也应自觉尊重别人,避免一切发生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在采访中孟主任提醒一些慢性乙肝病人,不可把“转阴”作为终生追求的目标,这是不科学的。目前,尚无任何一种特效药能根治乙肝,慢性乙肝患者携带乙肝病毒现象大多是终身性的。如果把治疗乙肝的目标放在彻底清除乙肝病毒,让可恶的“澳抗”(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消失,用药将是无止境的。治疗乙肝的目标应该实事求是,客观一点,现实一点。我们主张治疗乙肝不要刻意追求乙肝病毒指标转阴,治疗目标放在控制病情进展,维持肝功能正常,正常工作和学习,生活质量较高即可。能够和乙肝病毒“和平共处”未必是坏事,待到合适的时机,医药科技水平到了火候,诞生出新的药物自然可以将乙肝病毒消除。
  现在国内市场上流通的治疗乙肝的中西药物五花八门,有的甚至宣称能使“乙肝五项迅速转阴”或能“根治”乙肝,使得很多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走上了滥治乙肝之路。其实如果真发明一种药能够转阴20%就会轰动世界,转阴50%,肯定就能得诺贝尔奖了。
  对于没有任何症状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孟主任认为:要进行动态观察,每隔3—6个月到固定医院做一次检查;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对肝脏有害的习惯要改掉。男患者不抽烟喝酒,女患者不吃减肥药;自己心理上不要有压力,应该和正常人一样生活;患其他疾病就诊时要向医生通报自己的情况,告诉医生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这样,医生在用药时会考虑药物是否对肝脏有损害。
  依照目前医学研究的现状,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表面抗原项很难通过用药来转阴,这意味着他们很可能终身是携带者。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正常参与社会工作。现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扫去了过去的拦路虎,给他们带来了新的希望。
                                 (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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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病毒性肝炎在我国流行较为广泛,据卫生部提供的资料,6种型别的病毒性肝炎中,甲、戊型肝炎每年发病数占全国病毒性肝炎报告发病数的50%;乙型肝炎病毒携带率为9.75%,其中约1.2亿人长期携带乙型肝炎病毒。每年死于乙型肝炎相关的肝病人数约28万例。根据20世纪90年代调查结果显示,丙型肝炎病毒感染人数达3800万例。病毒性肝炎至今发病率居全国传染病之首,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由此产生的经济负担,成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原因之一。病毒性肝炎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容忽视的制约作用,因此应该把病毒性肝炎的防治作为我国的一个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把乙型肝炎疫苗接种纳入了儿童计划免疫的政策,这些疫苗的经费由各级地方财政承担。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在我国中、西部15个省33个县开展了农村乙型肝炎疫苗扶贫项目,在陕西、甘肃省贫困县开展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对新生儿乙型肝炎疫苗接种起到了示范作用,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认同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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