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务员被拒 海南乙肝歧视第一案立案



  本报海口8月2日讯 (记者 纪燕玲 实习生 冯慧敏) 备受关注的海南乙肝歧视第一案有了最新的进展,该案在一审法院被驳回起诉后,二审法院近日裁定要求一审法院对该案立案审理。

  27岁的小黄毕业于北京某高校。2003年9月15日,他参加某厅公务员考试。小黄说,当时他报名的岗位共录取26人,经过面试笔试,他的综合成绩在第25名,达到录用标准。但在后来的体检中,他被查出“小三阳”,该厅为此拒绝录用。

  小黄认为,普通工作中的接触不会传播乙肝,只因“小三阳”而不录用他,侵犯了我国宪法赋予他的劳动权,违反了《劳动法》和卫生部的有关规定。

  小黄起诉至法院,要求该厅将他的体检结果调整为合格,并录用至相应职位。

  一审法院认为该厅拒不录用原告为国家公务员的行为,不是被告履行其本身行政职能的具体行政行为,故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驳回了黄某的诉讼请求。小黄不服,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诉。近日,海口中院认为,该案属于某厅行政职能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一审法院对该案立案审理。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该案。

  案件终于得以立案,但小黄并不兴奋。他告诉记者,官司打了这么长时间,他报考的岗位已经录满,官司的结果已不重要了。他已经做了新的打算。

  小黄说,打官司之后,他经常和全国乙肝歧视第一案的当事人张先著联系,张先著虽然打赢了官司,但没有得到实质上的改变。

  作为一名乙肝携带者,小黄觉得挺自卑。他对记者说,他也想做一个正常的人,但是人们看待乙肝携带者总是不同的眼光。他时常对朋友坦言自己是个乙肝携带者,愿不愿和他交往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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