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例乙肝歧视案终审败诉

陈舜元表示继续申诉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省首例乙肝歧视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去年9月,陈舜元在瑞安市公务员考试中取得笔试第一名的成绩,但在后来的体检中因被查出感染乙肝大三阳病毒而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无奈之下,陈舜元将瑞安市人事局告上了法庭,而瑞安市人民法院认定该案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不予受理。

今年1月6日,陈舜元再次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他在上诉中称,人事局对公民的人事录用,不同于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其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市中院在审查后认为,上诉人与瑞安市人事局为招考人事录用发生的争议,系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人事管理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理范围,故驳回上诉。

对中院终审裁定,陈舜元称早有心理准备,但他表示将继续向省高院或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蔡伊伊 宗媛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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