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违宪审查建议



  对“收容遣送”提起违宪审查

  2003年5月14日,一份题目为“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传真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建议人为俞江、腾彪、许志永三位法学博士。


  建议书称“作为公民,我们认为国务院1982年5月12日颁布的,至今仍在适用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与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相抵触,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该《办法》的建议。”

  对“拆迁条例”提起违宪审查

  2003年7月14日,浙江省杭州机械工业学校退休教师刘进成发起、金奎喜律师等116人联名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和杭州市的“拆迁条例”进行违宪审查。

  刘进成等人的建议书称:“拆迁条例”严重侵犯了宪法第十三条和第三十九条保护公民房屋和住宅的权利,而且没有法律依据,违背宪法和其他法律。

  对“乙肝歧视”提起违宪审查

  2003年11月20日,一份由1611位公民签名的“要求对全国31省区市公务员录用限制乙肝携带者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和加强乙肝携带者立法保护的建议书”寄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

  建议书称:“全国31个省区市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将携带乙肝病毒判为不合格,将中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排除在公务员队伍之外,剥夺了中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公务员这一职业的权利,严重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和平等权。”
新浪

上一篇:浙江公务员对身高和不具传染性的乙肝不再设限
下一篇:法规违宪审查机制待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