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之门 为何挡住乙肝携带者?
南方网讯 记者在佛山市人才智力市场认识了一位外地人——周先生。他说来佛山已经几个月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此前在广州、深圳已经找了大半年,都没有合适的单位。因为他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有两项是阳性,虽然医生说传染性很小,但是很多用人单位一看体检报告就不要了。
记者在人才智力市场又随机采访了一些招工单位。佛山某五金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按照规定,我们厂是不招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这也是从卫生安全考虑。”一位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说,乙肝病毒携带者有传染性,肯定不行。只有一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较为理性,他说只要是健康的携带者,是没问题的。
为此记者相继走访了医院、劳动、卫生、人事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倾听他们的意见。
国家不限制乙肝携带者就业
佛山市劳动局办公室一负责人说:“对于哪些行业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就连国家劳动厅也不能给一个明确答复。现在的佛山劳动市场的情况是,用人单位有用人自主权,政府不能随便干涉。即使全国也是如此,所以才会有人大、政协代表在不停呼吁:给乙肝携带者以正常人同样的就业权,不要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
这位负责人还说,除了有特殊要求的行业,比如饮食服务行业、涉及血液制品的行业外,乙肝病毒携带者只要身体健康、肝功能正常,一般都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就业工作,造成用人单位这种用人误区的一个很大的因素是群众的误解。
不要“一棍子打死”乙肝病毒携带者
对于乙肝,也许医生最有说服力。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钟医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乙肝病毒携带者分为几种情况:一是长期带病毒者,对自身的肝损伤较大;二是只是表面抗原呈阳性。通常说的“大、小三阳”只是反映乙肝病毒复制比较活跃,并不就说明“大、小三阳”就是乙肝病患者。一定要肝功能持续不正常,而且乙肝化验有特定三项呈阳性,伴随有相应症状,才能确定为乙肝患者。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误解,只要看见表面抗原是阳性,就觉得有病、不健康。一些携带者甚至没办法上学读书、工作就业、结婚生育。其实除了饮食行业外,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从事其他任何行业。“前不久,佛山组织部有位负责人过来咨询:肝功能正常,表面抗原阳性,适不适合政府工作?我说只要肝功能正常,又无其他症状是可以的。”钟医生说。
政府公务员乙肝体检标准过高
今年佛山报考公务员的特别多,数量是往年的几倍。佛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一负责人介绍:“报考数量超过一千人,工作量大,连面试和体检都要往后推。目前全省沿用的体检标准过严,我们掌握了下面很多意见和建议,准备传达上去。省人事厅也正在酝酿修改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据了解,广东全省录用公务员一直沿用1997年的《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体检也是沿用当时制定的体检实施细则,其中十二条规定:“属下列情况的,可视为合格。患急性肝炎已经治愈一年,迁延性肝炎已经治愈2年,乙肝五项检查中单纯表面抗体(HBSAB)阳性,表面抗体及E抗体(HBEAB)同时阳性,单纯表面抗原(HBSAG)阴性,而肝功能正常者。”在乙肝检查结果判定标准中,在32种乙肝检查结果中只有8种情况合格。
有医务工作者提出:“连录用国家公务员都排斥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是也是一种落后的表现?从医学角度看,乙肝表面抗原(HBSAG)携带者的传染性的强弱取决于表面抗原滴度的高低和E抗原是否是阳性。有E抗体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其传染性性弱或无,这种情况恰恰又被公务员的乙肝体检标准列为不合格。”
公共场所饮食服务业限制如何?
市防疫站卫生监督所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市防疫站重点监管社会公共场所、学校和食品的卫生,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实施监督。其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乙肝病毒携带者只要肝功能正常(大、小三阳除外),是可以获得健康证的,也可以从事饮食服务行业。用人单位不应该以乙肝携带者为由加以拒绝。“
在实际招工过程中,很多单位还是从自身员工健康出发,拒绝招用乙肝携带者。每年有很多乙肝携带者找人顶替去体检,还有不少人希望医生能网开一面。“每年都有很多这样的人。现在下岗失业的人又多,劳动力供远大于求,单位选人的余地很大。乙肝主要通过血液和母婴传播,不通过消化道传播,接触传播偶有发生,以家庭聚集为主。其实预防也很简单,注射乙肝疫苗,做好易感人群的监控,就很容易防止乙肝扩散的发生。”市职业病防治所蔡所长说,希望整个社会的环境能更宽松、更理智,给乙肝携带者同等的就业权利。
(编辑:李广军)
作者:记者王方亚 来源:佛山日报 20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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