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与人权
看到版上很多朋友发的帖子,都谈到自己在找工作时遇到的不公正待遇,我觉得心里很难过。乙肝是中国的大问题,而且是社会问题,但是国家和社会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有力措施来防止乙肝的传播,更未采取任何有效手段来保障乙肝患者和携带者的权利。我觉得中国现在还处于一种在人权问题上比较蒙昧的状态,更可以说是野蛮。当然任何国家都有人权问题,都有对弱势人群的歧视。但是和很多国家比起来,在一向宣称自己是文明古国并且雄心勃勃要向国际标准看齐的中国,人权状况尤其恶劣。人生而是平等的,这一思想在中国还处于萌芽阶段。希望不要有人说我是煽动反共情绪的敌对分子,因为我不是,我只是在说我的切身体会。
我也是乙肝携带者,是国内所说的大三阳,病毒源于我母亲。我大学毕业后来美国读书,硕士毕业后在一个知名的公司工作。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在美国,个人的健康记录是极其严肃的保密档案,没有你本人的同意,医院决不将其泄露给任何人,否则即是犯罪。所以,我在求学和工作中没有遇到任何障碍。我的医生告诉我不用任何治疗,只要定期检查肝功能及透视即可。虽然中国人在美国会受到限制,尤其在绿卡没有拿到之前,但决不是歧视,不是对个人人身权利的歧视。生而为人,就有在世界上平等生存的权利,不管你是什么种族,肤色,不管你是残疾,病患,只要你不进行危害他人的犯罪行为,你必然享有人权。
相比之下,我认为,人权状况在中国是十分值得担忧的。我希望各位朋友不要仅仅停留在愤慨和逃避上,因为我们没有任何过错,我们不可以被剥夺人权,公司在录用职工时要求得知血液检查结果是对人权的侵略。我希望大家能理直气壮的进行抗议。另外,如果对乙肝的感染存在担忧,国家可以将进行血液检查的资金用于注射疫苗,这是在日本及一些亚洲国家通行的手段。还有就是很多朋友对乙肝对于婚姻的影响存在顾虑。我要说的是,没有影响。我已经结婚一年多了,我先生进行了免疫接种,没有任何问题。我们准备五年之后生孩子,在现代医疗条件下,母婴感染基本可以避免。如果你还是担心,可以选择不要小孩或者领养小孩。
从这里的文章看来,中国对于乙肝患者的歧视已经达到了非常恶劣的地步,这在美国是违法的事情,如果员工将公司告发并胜诉,公司将承担巨额罚款和偿金。在控制疾病本身对社会的危害和保障患者人权之间,法律必须做出权衡。美国的法律选择了人权。这同时也是一种科学的选择,因为美国现在并没有像埃博拉病毒那样烈性的疾病,真到出现那种情况的时候,该隔离的自然会隔离。
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中国是人治,整个社会相当混乱,在很多方面缺乏公正和平等的法律规定,而已经建立的法律制度也不能得到完全的实行。中国离公正健全的法治社会还很远。而且中国的整个国民素质可以说还处在非常低的水平,教育水平低下导致了人们很多愚昧和无聊的做法。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而且都是真话。希望不要上纲上线。衷心希望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强盛,人民生活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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