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六成国企入职仍查乙肝”引发热议

“逾六成国企入职仍查乙肝”引发中国民众热议

“逾六成国企入职仍查乙肝”引发中国民众热议

资料图片:反乙肝歧视人士雷闯展示广州市卫生局的信访回复函(1月25日摄)

经由国内知名乙肝论坛“肝胆相照”网络反乙肝歧视人士联名举报,近日,广州市卫生局对违规检查乙肝的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做出通报批评并暂停开展体检服务的处罚决定。这张被网民称作全国首张针对医院的“暗查乙肝罚单”,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 新华社记者 周强 摄

  新华网北京2月12日电(记者 刘欢 沈洋)中国知名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日前发布的《2010国企乙肝歧视调查报告》显示,被调查的180家大型国企中明确表示入职体检要进行乙肝检测的高达61.1%。这一消息再度引发中国民众对“乙肝歧视”这一现象的热烈讨论。

  2010年2月10日,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这一通知旨在消除民众对乙肝的歧视,还乙肝病毒携带者上学就业的公正。然而,一年后发布的上述调查显示,反乙肝歧视的情况并不容乐观。

  这部针对国企乙肝歧视的专项调查报告显示,有63家企业明确表示“乙肝携带者不行,完全不会考虑”或“大三阳不行,小三阳可以”,即对乙肝携带者具有明显歧视行为,占调查总数的35%。

  “坚持入职查乙肝是赤裸裸的歧视行为,尤其是在国家已经三令五申的情况下,大多数国有企业还是无所顾忌,表明反乙肝歧视依旧任重道远。”新浪网友heihua表示。

  在上述通知发布后,2010年3月17日、2011年1月30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相继发布。

  前者指出,医疗机构在接受教育部门和用人单位等委托,提供入学、就业体检服务时,不得对受检者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后者强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江西求证沃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克赞认为,国家有关部委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作为国有企业应该率先垂范,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然而,一些国有企业在招聘职工时仍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不仅剥夺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机会,也不利于社会文明用工氛围的形成。

  对于“逾六成国企入职仍查乙肝”这一现象,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于方强表示,其主要原因是部分法律法规滞后、企业违法违规成本过低、部分医疗机构利字当先。

  报告指出,即便企业败诉,赔偿金往往只有几千元,最高的也只有几万元,这对于财力雄厚的国企来说可谓“不值一提”。与之相对应的是,当前反歧视维权的通道仍不畅通,劳动者投诉难、立案难、举证难、胜诉难、赔偿难;同时,劳动者反歧视维权成本太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

  此外,无良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舍“义”取“利”也是助长此不正之风的原因之一。就在今年1月,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体检中心因违规为多家企业暗查乙肝被处罚。而调查发现,该事件绝非个别现象,一些医疗卫生机构和医护人员为追求经济利益,沦为企业实施乙肝歧视的“帮凶”。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刘小楠副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应尽快设立一部反就业歧视的专门法律,对就业歧视进行明确定义;尽快设立相关机构去调解就业歧视,让受害人得到救助。

  想要将中国社会根深蒂固的“乙肝歧视”现象彻底根除,除立规外,提高民众的社会意识和观念,加强乙肝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同样非常重要。

 在热播剧《蜗居》中,有“不洗手,回头得乙肝,找工作都没人要”的台词,既反映出民众对乙肝卫生常识的普遍无知——仿佛手不干净就能感染乙肝,又折射了社会普遍的“乙肝歧视”——得乙肝(携带者)找工作没人要。

  “单位或学校会在食堂一起吃饭,完全不检查,如果有传染性,对健康人群是不公平的。”“如果单位录用有乙肝的人后,身体正常的人被传染了,这个责任谁来承担?”……诸如此类的言论在各大网站相关新闻的跟帖中并不鲜见。

  医学研究证明,乙肝病毒经血液、母婴及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不会导致乙肝病毒传播。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曾公开表示,政府制定政策,首先要从公共卫生的角度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健康,这是决策的基础和依据。如果这种疾病确实通过日常接触可能造成周围人的感染,国家必然会制定严格的限制措施。

  世界卫生组织目前推广预防乙肝的策略是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中国也要求,婴儿出生以后24小时之内接种疫苗,越早越好。

  中国是肝病高发区,乙肝病毒携带者超过1亿人。中国政府还需要做的是,加大在乙肝治疗研究上的投入,争取早日攻克乙肝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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