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乙肝携带者拿到药品行业健康证


  本报讯 (记者 吴鹏)昨天,乙肝病毒携带者雷闯,在杭州拿到了从事药品行业的“健康证明”,雷闯昨日对本报说,整个过程很顺利,提前准备的举报信没有用上。

  去年,本报报道了被称为乙肝斗士的雷闯,在杭州办理了全国第一张从事食品行业健康证明。

  “在杭州,乙肝病毒携带者已经能够办理从事食品行业健康证明,为何办从事药品行业的健康证明就不合格?”雷闯说,那个时候,他就计划着再来杭州,办理药品从业健康证明。

  药品从业健康证明更像是一份体检单,只是其中还有乙肝项目的检查,雷闯说,在办理健康证明之前,他已准备好了举报信,若不发体检合格证明,他将拿着举报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记者了解到,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药品生产人员应有健康档案,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也规定,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应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但卫生部等三部委春节前对取消乙肝歧视发出“最后通牒”,不仅卫生、教育、人社部门的“乙肝歧视”规定要立刻废止,即使地方政府做出的不合理政策,也要在30天内修改或废止。

  昨天,雷闯拿到的体检报告的结果中,已没有了乙肝结果,雷闯希望,通过这种申请健康证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三部委的通知,“想推动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得到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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