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教育部称高校可拒收高血压肝炎等考生

  新闻:日前,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解释,称高血压、慢性肾炎、慢性肝炎等病人高校可拒绝录取。(4月13日《北京晨报》)

  受教育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教育部无权剥夺病人的读书权利。教育部和学校应该做的是多为患病考生提供生活方便,促成他们早日康复,而不是将他们拒之门外!

  ———人民网友

  即使有病,也可以为国家做贡献。因为患有高血压、慢性肾炎而被剥夺学习机会是没有道理的。国家部门的这种举措会直接影响到劳动力市场,影响到企业、单位在以后的招聘中对乙肝、高血压等患者的态度。

  ———新华网友

  这一规定将很大数量的群体拦在大学校门外。而且拒收的主动权掌握在高校手中,无形中容易滋生腐败、破坏和谐。

  ———新浪网友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公民的受教育权。传染病患者当然拥有受教育权,但也应当照顾到其他同学的健康权益。

  ———搜狐网友

  一些传染病的确对大学生的健康造成威胁,而且大学的学习生活非常辛苦,不利于患者康复,也给学校管理带来不便,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学习。有传染疾病的患者应当尽快治疗,康复后再考虑上大学。

  ———网易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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