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多家幼儿园拒收乙肝儿童
9月19日,西北师范大学大三学生柯晓雯给新疆50多个县市的妇幼保健院各寄去了一封信,目的是为了倡议妇幼保健院取消幼儿入园(入托)体检中进行乙肝检测。
柯晓雯是全国乙肝平权公益组织的成员,该公益组织对全国近4万家幼儿园和2329家妇幼保健机构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有五成妇幼保健院对入园宝宝进行乙肝检测,三成幼儿园拒收乙肝宝宝。”
记者通过微博与柯晓雯取得了联系。“要做到杜绝歧视乙肝宝宝,妇幼保健院(所)是关键,因为他们不仅承担了大量的幼儿园体检工作,而且承担对其他医疗体检机构的幼儿体检指导工作,所以新疆只要能查到的妇幼保健院我们都寄了信。”柯晓雯说,“9月份是孩子们开学的时间,也是很多乙肝宝宝的爸妈发愁的时间。入园前的检查不仅侵犯了乙肝宝宝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还给许多家庭带来伤害。希望各级卫生部门高度重视,还乙肝宝宝平等入园的权利。”
那么,乌鲁木齐幼儿园拒收乙肝宝宝的情况如何呢?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多数幼儿园拒收乙肝宝宝
9月18日,记者以孩子入园为由打电话抽样调查了首府20家幼儿园,其中包括5家公立幼儿园和15家民营幼儿园,90%的幼儿园在孩子入园前要求提供体检报告,并进行乙肝检测,此外,9成以上的幼儿园拒收乙肝宝宝。几乎所有幼儿园都表示,孩子入园要提供孩子的体检报告、母子健康证及预防接种证才能报到。当记者询问是否接收乙肝携带者时,只有一家幼儿园表示愿意接收;两家表示没有接收过,不清楚;两家表示要医院及相关单位开具小孩病情的证明;剩余15家幼儿园明确表示拒绝接收。记者表示孩子仅为乙肝携带宝宝,还是有10家幼儿园表示不能接收,另外10家表示必须经过妇幼保健院或儿童医院等相关单位检查后出具不具有传染性的证明后才考虑接收。
在采访中多数幼儿园表示,拒收乙肝或乙肝携带幼儿是考虑到其他家长的反应。一名幼儿园工作人员说:“入园前的乙肝检测是必须要做的,乙肝检测属于传染病常规项目,我们不是不收乙肝携带者,是不敢收。虽然乙肝携带者不传染,但也是不稳定的,很有可能转化成乙肝,幼儿园的孩子多,抵抗力难免有强有弱,万一被传染,我们没办法向家长交代,幼儿园也会受到影响。”
随后,记者走访了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和乌市妇幼保健院,了解到在幼儿入园体检方面,乙肝检测仍在检测范围内。儿童医院体检中心的医生告诉记者,2010年“国务院三部门《通知》”发布后,在成人体检方面,乙肝检测在体检表上就已经取消了,幼儿入园前的体检,他们是根据学校的要求进行检查,学校如果不要求,医院不强迫孩子做乙肝检测。
记者随机采访了5名市民,他们都不能接受自己孩子所在的幼儿园存在乙肝宝宝,3名市民表示对乙肝携带宝宝不放心。“乙肝是传染病而且不能根治,现在我们就一个孩子,万一传染可是一辈子的事,我们没有歧视乙肝宝宝,只是想保护自己的孩子。”市民张女士说。
入园前检查乙肝违反国家规定
“事实上,按照幼儿园的规定,儿童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对幼儿入园进行乙肝检测属于违规。” 柯晓雯说。
早在2010年2月,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取消入园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儿童受教育权利”;并且“对违规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或者是泄露乙肝表面抗原者个人隐私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纠正,给予通报批评;违规情节、后果严重的,禁止其开展体检服务”。
柯晓雯说,他们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关于幼儿园入园体检的,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所附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不包含乙肝检测项目,该文件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虽然幼儿园有要求,但只要体检机构按照法定的体检表进行体检,就可以使中央政府的政策法规得到落实、使得幼儿入园中的乙肝歧视现象得到杜绝。”柯晓雯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即便取消幼儿园入园前的体检,母子健康证和预防接种证在入园前也仍能暴露出孩子是乙肝宝宝的事实,同样还会面临被拒绝的后果。这意味着这些乙肝宝宝很难接受幼儿园教育,对他们以后的学习生活也有影响。面对这种情况很多幼儿园也表示无奈,“孩子或许可以去一些小型的、家庭式的托儿所,这样就能照顾得更仔细,但惟一不好的是,这些可能都是一些非正式的托儿所。”钻石幼儿园一名老师说。
正确认识乙肝关爱乙肝宝宝
针对这一问题,乌市妇幼保健院培训中心健康教育老师李军认为,虽然乙肝传染已能有效控制,医院现在不强制检测乙肝项目,但重要的是家长和学校不愿意,觉得群体生活很难防止突发情况,对其他孩子也是一种不负责任。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和儿童有特殊的保护职责,根本上是让这个群体能够保持健康的状态,进行检测并不是歧视,乙肝宝宝入园问题也不是医院不进行检测就能解决的。
“乙肝已是常见病,它的传播途径一般仅限于三种,血液、母婴和未经安全防护的性行为传播,通常是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等途径传播的,因此,同乙肝患者一起工作、吃饭、交谈、握手、拥抱,被传染乙肝病毒的几率非常低,而乙肝携带者并没有传染性。” 乌鲁木齐儿童医院体检中心主任医师黄祥云说,现在患有乙肝的宝宝已经非常少,即便乙肝孕妇的新生儿,只要在怀孕和出生24小时内尽早注射乙肝疫苗即可有效阻断母婴传播,成为一个健康的宝宝。
“主要还是人们的观念问题。”黄祥云说,消除歧视乙肝宝宝的教育工作光靠医生做是不可能完成的,更多需要教育部门对这些知识进行宣传普及,让大家有所了解,正确认识乙肝,才能正确对待乙肝和乙肝携带宝宝。
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心理学副教授蔡浩表示,反对歧视乙肝宝宝和乙肝患者,使他们能够正常融入社会,除了不能让政策性文件变成一纸空文外,更需要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一方面卫生部门应加强对乙肝病况的宣传,让家长和孩子能够正确认识乙肝;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应加强监督,不能关上乙肝宝宝入园入学的门,应接受病情稳定的宝宝,社会应当给这些宝宝更多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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